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20:33:44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1月10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一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学党史办实事,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统一安排部署,环资委党支部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承担主体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把党中央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一)坚定信仰信念,增强历史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信心和动力。
 
  (二)坚持人民至上,践行生态为民。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担当作为的行动自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理念,将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需要,贯穿于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三)坚守初心使命,化解群众难题。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牢记初心使命,在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具体工作中,深入田间地头、厂矿车间,与人大代表和工人农民面对面交流,将群众所思所盼所想,体现在法规制度中、反映在监督落实上,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真正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为帮扶村170多户农民每户赠送化肥一袋,帮助开展春耕生产。选派4名党员下沉兰州市重点封控小区,在抗疫一线用真心真情服务群众,展现了人大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以良法促善治,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环境资源领域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统筹开展法规清理,确保法律制度衔接配套。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对全省现行有效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将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10部法规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全省涉及长江流域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按照栗战书委员长讲话要求,对全省涉及生物安全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科学推进法规更新,完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护治理,加快完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对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11部制定、修订和废止的法规,分别成立立法专班,严格按计划按程序开展工作。多次召开立法对接会、推进会,统筹推动立法进程,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主动参与论证修改,协调做好议案提交,认真提出审议意见,为常委会审议做了大量高质高效的前期准备工作。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完善,紧跟国家法律制度变革,紧贴甘肃省情实际,细化补充了上位法规定,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社会负担提供了法制保障。
 
  (三)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坚决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积极配合法工委对13件生态环境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2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和35件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市州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反馈了建议。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决不允许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决不允许搞地方保护,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三、以监督促实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创新方法,全面开展固废法执法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将固废法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执法检查。在听取15个省直部门工作汇报,组织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赴嘉峪关、金昌、天水、陇南4市开展了实地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委托省环科院对固废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研究。执法检查报告和法律实施评估报告一起提请常委会审议后转省政府研究落实,有力推动了固废法在我省的实施,促进了垃圾分类利用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为制定我省固废条例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着眼监督实效,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协作,深入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认真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确保《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按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将审议意见及时转交省政府研究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就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专题报告。二是积极配合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根据成效考核要求,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把握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各项迎考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选派领导干部带队参加省级考核,圆满完成了对有关市州的考核工作。三是助力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根据省委要求,按照常委会领导批示,选派4名领导干部参与了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其中2名厅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督察组组长,优质高效完成了对天水、平凉市的督察工作。
 
  (三)聚焦热点难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全省绿色发展提供可行建议。一是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调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陈克恭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在2020年调研的基础上,先后深入定西市、甘南州进行实地考察、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出了制约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在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黄河保护立法座谈会上做了专题汇报,并提出了坚持生态优先、确立黄河经济带建设、建立有区别的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和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建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丁仲礼率领的调研组,在白银市实地调研黄河黑山峡开发情况时,提出了黄河水利开发要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积极推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二是深入开展全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调研。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精神,督促我省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落实监管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和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省人大常委会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作为调研工作的重点,成立调研组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有关部门汇报、掌握全省整体情况的基础上,于7—10月分赴庆阳、金昌、陇南3市7县区19个乡镇25个调研点,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观看视频、交流座谈等方式,对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重点了解了庆阳油田石油开采、陇南山地有色金属矿开采、祁连山区各类矿产资源开采产生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并针对存在的6个问题提出了6条建设性意见。省委书记尹弘、省长任振鹤分别做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报告所提的建议,省委督查室对落实情况做了重点督办。
 
  四、以实践促转变,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工作实践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支持保障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中,坚持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与,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邀请基层代表参加全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提升代表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水平,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二)坚持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培养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想和法治修养,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
 
  (三)坚持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为了提高固废法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于5月中旬在重庆西南大学举办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对150多名省市县人大干部及部分基层人大代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业培训。组织学员系统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授了污染防治攻坚、低碳经济发展等最新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解读了固废法,实地考察了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整治成果和璧山区环境污染治理、产城融合发展成果,提升了专业素质,开阔了眼界,学习了经验,为做好新时代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创造了条件。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聚焦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持续关注国家公园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立法、监督、调研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甘肃。
 
  一、着力完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紧盯上位法,立足省情实际,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前瞻性和实效性,积极推进法规制定修订工作。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制定甘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修订湿地保护条例和气象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调研论证、起草修改等工作,确保法规草案如期提请审议。
 
  二、着力加强生态环境监督工作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依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一是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影响法律实施的瓶颈难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意见听取、人大代表参与、人民利益维护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二是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工作和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工作,认真做好常委会听取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协调保障工作。
 
  三、着力提升生态环境调研效能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助推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一是持续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聚焦黄河上游甘肃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依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做深做细调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预判性和可实施的项目谋划和政策建议,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地方立法提供支撑。二是科学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调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情况,综合评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成效,为甘肃绿色发展贡献人大智慧。三是坚持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结合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日常工作,组织主流媒体做好宣传报道,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着力强化依法履职能力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切实提高政治能力。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工作。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监督、调研工作,激发和提升代表履职活力,增强代表履职实效。三是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坚持举办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和最新理论,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知识结构,全面提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坚持抓好乡村振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推进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中石沟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