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20:31:43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2021年12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2021年,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9项议题,完成立法项目6件,积极推进1件立法项目的立法调研,清理法规31部,完成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2件,开展执法检查1项,专题调研1项,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教科文卫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各项工作,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委员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科文卫工作领域的各项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坚持以政治学习指导工作实践,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密切联系实际,狠抓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原则、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通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文化自信和公民健康,不折不扣地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委员会主动向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机关党组请示教科文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报告重要工作情况,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体现党性意识、法治思维、担当作为。
 
  二、强化使命担当,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委员会积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按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序推进相关法规制定、修改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制定《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为适应我省红十字会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机遇和新挑战,健全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公信力建设,委员会深入调研论证,积极开展《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的立法工作。通过“废旧立新”的方式,对2005年7月颁布实施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不断完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条例2021年5月经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细化上位法的基础上,吸收借鉴部分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及职能,规范了“三救三献”(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无偿献血、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等行为,强化了政府和部门的保障职责,强化了财产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措施,为全省红十字会事业进一步发展提供法治遵循和制度保障。
 
  (二)修订《甘肃省旅游条例》。甘肃是文化旅游资源大省,为适应我省近年来文化和旅游事业蓬勃发展的现状,进一步与上位法协调一致,委员会对《甘肃省旅游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工作着眼于“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围绕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近年来出台的生态环保、全域旅游、乡村旅游等一系列政策通过立法固化,着重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为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条例2021年7月经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修订《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修订《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项目。委员会协同省文物局,按照立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条款表述,补充完善内容,维护了法治统一。条例于2021年9月经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的修订为我省文物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为下一步同类型文物保护的立法、修法提供了借鉴。
 
  (四)修订《甘肃省技术市场条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废止,国家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技术市场监督管理作出了新的规定。为和上位法保持一致,委员会开展了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职责,规范了技术合同认定、变更、撤销等内容,增加了对技术经纪人、涉密涉外技术交易和对违反伦理道德技术的相关规定,条例经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审议通过,对提升我省科技创新供给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修订《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和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我省条例亟需修改。条例于2021年11月提交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一审,修改后的条例将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在“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下的职责职能,规范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发布,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防控,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中产生的新法律关系,将进一步提高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修正《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贯彻落实国家新的生育政策,做好与上位法的有效衔接,委员会积极与省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沟通,反复论证修改,在优化生育政策、加强社会保障等方面积极探索。该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取消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明确采取财政、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在保持女职工婚假、产假和男方护理假不变的同时,设立父母育儿假。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条例的修改对调控我省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提升和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供法治保障。
 
  (七)开展《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立法前期准备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需要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哲学社会科学的智库作用更加突出。委员会对制定哲学社会科学促进条例高度重视,主动介入,积极作为,梳理相关法律政策,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立法经验和做法,在省社科系统和各高等院校征求意见,多次和省社科联座谈论证,形成并完善法规草案,为下一阶段立法做好准备工作。
 
  (八)开展教科文卫领域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为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对我省新发展阶段的服务保障作用,按照常委会党组要求,委员会对我省教科文卫领域现行有效的31部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不一致”“不相衔接”“不适应”“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逐部逐条进行认真审查,梳理出130多处主要问题,提出了分批分类处理的建议,其中废止2部,修改17部,不做修改12部。通过清理工作,维护了法治统一,为今后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九)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委员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2件,其中教育方面1件,科技方面2件,文化方面1件,卫生方面8件。
 
  三、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完成监督任务
 
  (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法治手段保护传承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6月至9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省检查,本次执法检查有三个特点:一是紧扣法规条款,聚焦重点问题。检查对标法律条文,聚焦工作纳入规划、项目列入预算、经费见于决算等关键问题,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着力体现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严肃性。二是优化检查程序,强化上下联动。检查组在赴市(州)实地检查前,委托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开展自查,实现执法检查的全覆盖,凝聚了上下联动的合力。三是延长工作链条,增强监督实效。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后,连同审议意见一并交省政府研究办理。本次执法检查报告在常委会审议时被常委会组成人员评价为“是一份真正的、标准的执法检查报告”。
 
  (二)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执法检查。5月9日至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率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委员会积极组织协调,做好服务和准备工作。执法检查组在听取全省贯彻实施中医药法情况汇报后,深入兰州、定西等地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企业、中药材市场、中药材种植基地,实地查看了从中药材种植、质量检测、采购销售、仓储物流、加工研制到中医药服务全链条、各环节的工作。这次执法检查充分展示了我省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取得的成果,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相关工作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开展全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情况的专题调研。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省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于6月中旬至7月上旬,赴兰州、嘉峪关、张掖、金昌、天水5市的31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委托定西、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辖区开展调研,听取了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单位的汇报,了解了全省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情况。调研组针对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认识站位不高、企业科技创新内生动力不足、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导性不强、企业科技创新的研发投入不够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认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生动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等意见建议。调研报告提交7月份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
 
  四、强化代表工作,服务代表履职
 
  委员会始终坚持把代表工作与推动教科文卫领域法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全年共邀请四级人大代表60多人次参加立法论证、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认真研究吸纳代表意见。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代表联系,委员会组成人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座谈、走访、视频、微信、邮件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密切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为代表履职和搞好本职工作排忧解难。
 
  五、加强定点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定点帮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把做好定点帮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帮扶措施,助力帮扶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紧盯重点人群。委员会把帮扶村“监测户”“边缘户”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做好建档立卡工作,防止发生返贫情况。二是抓实帮扶项目。把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作为党支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在人才培养、引进帮扶资金、消费扶贫、产业帮扶、总结宣传等方面加强支持,2021年协调项目资金184.5万元,硬化村产业路2.73km。三是扎实抓好“支部结对共建”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引导脱贫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不断激发内生动力。
 
  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一)及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以党支部集体学习、讲专题党课等方式,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坚守理想信念,扎实做好人大工作。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历程和显著优势的重要论述,更加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二是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三是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部署,在新起点上不断开创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新局面。  
 
  (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委员会支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初心使命和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百年奋斗的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中感悟伟大建党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和法治建设实际,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相结合,列出学习清单,安排任务进度,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按照时间节点逐项逐期抓好落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高质量工作业绩检验党史学习教育实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鹏代表我委撰写的纪念建党百年文章《高举主义旗帜,展现理论伟力》荣获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理论研讨论文一等奖。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王锡民同志抽调担任省委党史指导学习教育第一指导组组长,在兰州市开展了指导工作。
 
  (四)加强标准化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和考核评价标准等制度,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大力提升组织生活质量,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教育,不断提升“三会一课”质量。注重业务党建相融合,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积极讲党史专题党课,结合执法检查、调研、培训等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工作委员会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2021年委员会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全省标准化先进党支部”。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委员会领导同志以身作则、勤勉尽责、严于律己,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康坚同志在省委就各市(州)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情况开展“调研式”检查工作中担任组长,在兰州市开展调研检查。
 
  一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各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密切联系代表,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工作还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在新征程上努力开创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立法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用法治方式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3件法规,修订修改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档案条例、鼠疫预防和控制条例、义务教育条例等5件法规,废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条例作为预备项目,积极做好立法准备工作。
 
  二、监督工作
 
  聚焦改善保障民生重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园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树牢底线和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为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开展全省文物保护工作现状专题调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推动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落实到位。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甘开展执法检查和其它监督工作。
 
  三、代表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委员、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扎实做好代表履职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四、定点帮扶工作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把做好定点帮扶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接,全力相助、真心帮扶,多做带来长期效益的好事、解决百姓实际困难的实事、困扰地方多年的难事,进一步发挥人大优势,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务实用力,助力帮扶村早日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五、自身建设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委员会各方面工作和建设,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更好服务保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一是继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人大的政治性、民主性、法治性、人民性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联系交流。积极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市区)人大和市(州)人大加强联系交流。举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