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20:29:28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1月1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一年来,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财经立法质量,努力增强和改进财经监督实效,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财经委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于人大财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增强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工作重点和举措与全省发展大局同向同步。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审查工作。初审前,围绕“十四五”期间我省产业体系构建、基础设施建设、营商环境打造等薄弱方面组织开展调研。初审时,在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意见基础上,从加强规划衔接、科学合理设定规划指标、强化重大项目支撑引领作用、持续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期间,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抢抓机遇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不断提升民生品质、凝心聚力保障规划实施等意见,形成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并协助大会作出批准决议。
 
  (二)落实改革要求,协助常委会制定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紧跟全国人大重大改革举措,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经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决定重点明确了监督方式、规范了监督程序、丰富了报告内容,使我省各级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协助常委会审议了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三)树牢底线思维,加大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是党中央交给地方人大的重要任务,也是地方人大的法定职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紧紧围绕发挥人大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职能作用,严格依法加强政府债务监督。一是组织开展我省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情况专题调研,代拟《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若干措施》,由省委办公厅印发。二是在审查决算草案及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按要求完善决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报告中政府债务相关内容的编报,同时加强了对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方面的日常监督。
 
  (四)坚持人民至上,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调研。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这一民生项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时“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应如何衔接,改造中工程的“面子”和“里子”应如何统筹,改造资金“融资”和“盈利”的模式如何解决,改造完成后“一次性”和“长效性”的关系应如何把握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陇南、酒泉、张掖、兰州4个市的8个县区开展调研,同时委托白银、庆阳、金昌、临夏4个市(州)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强化政府主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充分体现民意,科学统筹谋划、精准靶向施策,争取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改造成果等建议,提交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审议。
 
  二、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不断提高财经立法质量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不断提高财经立法质量,促进我省经济领域地方性法规的不断完善。
 
  (一)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根据常委会关于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要求,重点针对法规建设滞后、地方法规未根据上位法及时修改等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全面细致地对37件财经领域地方性法规进行认真研究,及时提出合理的清理意见,为下一步立改废工作奠定基础。
 
  (二)扎实做好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协助常委会完成了12部法规修改和废止的一审任务。对提请常委会审议制定的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和修改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9部法规修订草案,坚持提前介入,统筹协调,围绕是否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相一致,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相衔接,能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重点问题,深入进行论证,研究提出审议意见。对提请常委会审议废止的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煤炭法办法,认真研究,及时提出审议意见。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7部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酒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等3部地方性政府规章,逐件逐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
 
  (四)做好法律法规意见征求反馈工作。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公司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组织研究讨论,并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建议及时反馈。对15部地方性法规及15部市州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研究提出建议。
 
  三、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提升经济工作监督质效
 
  紧盯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经济工作监督职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一)扎实开展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立足我省发展实际,按照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对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结合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一步审查,形成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并协助大会作出批准决议。召开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听取发改等7个部门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助推年度计划有效落实。协助常委会审议2021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分析研究和跟踪监督,监督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二)主动开展重大项目监督工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经济运行情况,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以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省列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编制,更好发挥政府有效投资的关键带动作用。将重大项目监督与计划执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掌握分析省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围绕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绿色清洁能源发展等重点任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投资项目开展分析研究,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督促抓好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实施。
 
  (三)认真开展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突出各季度经济运行特点,围绕三大产业发展形势、疫情对经济的影响、科技创新、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大宗商品价格、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方面面临的问题,深入开展季度经济形势调研分析工作,及时全面掌握经济运行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有关方面加强计划执行提供参考。
 
  四、紧扣拓展改革任务,持续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
 
  持续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开展全口径审查,坚持全过程监管,着力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重点监督工作,将预算决算监督与审计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水平。
 
  (一)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前,召开预算审查监督审计座谈会、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座谈会、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市州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座谈会,听取各级人大、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对202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开展初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反馈财政部门研究修改报告草案。会议期间,进一步深入审查,形成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并协助大会作出批准决议。预算执行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预算执行中重点支出、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实施等方面的情况。7月份,协助常委会审议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财政决算。审查中注重与审计工作报告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财税改革、减税降费、预算执行管理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效果的跟踪监督,切实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
 
  (二)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协助常委会审议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衔接,推动审计部门加大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支出、重大投资、转移支付、政府债务、财政收入、资金使用绩效等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内容的审计力度。二是协助常委会审议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认真落实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要求,督促审计部门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部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屡审屡犯”等突出问题逐步解决。
 
  (三)做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决定等工作。一是协助常委会先后2次审查批准省政府提出的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在审查中,注重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优化债券投向和期限结构,强化债券资金的全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对省政府提出的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方案的议案,坚持提前介入,结合本省实际,深入开展论证,提出审查意见,协助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关决定。
 
  (四)推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在完成系统一期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优化升级系统运行平台,实现了部分市县系统与省人大系统的连接,为下一步全省系统的上下贯通做好了准备。深入调研全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情况,积极推动市州、县区系统建设,目前全省14个市州中12个市州的系统已建成运行,86个县区中有41个县区系统已建成运行。
 
  五、围绕履职水平提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机关”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履职基础,提升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
 
  (一)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和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党支部学习教育方案,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研讨、专题党课、参观见学等活动形式,深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为推动工作与时俱进提供坚强保证。
 
  (二)全力支持代表履职。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各项工作中,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先后邀请51位人大代表参加“十四五”规划审查、年度计划和预算审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调研等重点工作,拓展了代表参与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利用微信直播、视频录像等途径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的培训,为代表提升履职能力创造条件。
 
  (三)积极加强交流沟通。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汇报衔接,在制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决定、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若干措施等工作中积极争取指导,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季度经济分析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来甘开展增值税和消费税立法专题调研,高标准完成各项意见征集反馈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市人大财经部门的学习交流,参加西部7省市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调研座谈会,接待湖北、浙江、四川等省人大财经委来甘调研考察。加强与市州、县区人大财经委及工作部门的联系互动,在组织专题调研、预算初审等工作中,邀请市县人大相关部门参与审查、调研,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工作能力。调动办事机构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举办的四期财经专业知识网络视频培训,持续抓好经济法律、人大制度、财经知识的学习,努力打造政治可靠、勇于担当、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人大财经工作队伍。着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下派干部挂职帮扶,推动工作落实。年轻干部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竞赛并获得奖励,撰写发表多篇人大理论研究文章,展现了较好的业务素质。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财经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围绕落实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不断推动人大财经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人大财经工作的首要位置,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全国人大经济工作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等各项改革任务,着力提升财经立法工作水平,努力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能力,持续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力度,积极推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提高财经立法水平
 
  紧密结合实际,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按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有序做好《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甘肃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2部制定法规、《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等15部修改法规、《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甘肃省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2部废止法规的审议工作,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等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三、不断加强计划审查和经济工作监督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履行好经济工作监督职能,着力增强计划审查及经济工作监督实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研究起草《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计划草案报告、常委会审议2022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加强对金融风险管控的监督,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金融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及时跟踪研判计划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四、深入落实预决算审查监督改革要求
 
  依法开展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推动各项改革要求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若干措施》,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常委会审查批准2021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做好常委会审议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审查批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
 
  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决策部署,做好《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相关工作,同时协助常委会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询问的相关工作。
 
  六、紧扣履职要点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
 
  围绕落实常委会工作要点,突出人大财经监督重点,开展相关调研和执法检查,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围绕常委会专题询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要求,按季度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安排部署,配合开展财经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调研工作。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调研。
 
  七、努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四个机关”要求,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宪法、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工作队伍。围绕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要求,适时组织全省人大财经系统工作培训,提升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补齐能力短板。积极服务保障代表履职,邀请代表参与财经立法、审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深化交流协作,加强与全国人大、兄弟省市区人大和市州人大财经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