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20:28:23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1月6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甘肃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着力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为建设“法治甘肃”“平安甘肃”履职尽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
 
  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践行精细特色立法理念,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统筹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做实前期工作,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一)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做好《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是全省深化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立法项目,委员会从调研、起草、修改、论证等工作着手,确保条例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条例围绕辅警存在的身份定位不清、职责权限模糊、待遇保障偏低、队伍入口混乱、缺乏管理监督等问题,在辅警人员身份界定、管理体制、招聘、待遇保障、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于年内颁布实施,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和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立足实际,深入调研,做好《甘肃省禁毒条例》立法工作。我省是全国禁毒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多次对全省禁毒工作安排部署。为解决禁毒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升禁毒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常委会及时启动了甘肃省禁毒条例的制定工作,委员会立足实际,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力求提高法规质量,使条例更加符合我省毒品治理工作需要。条例从职责分工、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戒毒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等作出了规范,明确了法律责任。
 
  (三)主动衔接,积极跟进,做好《甘肃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司法鉴定作为司法证明的一种重要手段和证据方法,在监察司法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司法鉴定行业发展以来,在监督管理体制、机构自身建设、法律服务导向等方面存在不顺畅、不规范的现象,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准入条件模糊,省市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权限不清,权责不明,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提出修改建议。条例草案已提交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
 
  (四)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根据常委会统一安排,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法规清理工作协调会、清理情况汇报会,对清理工作安排部署、及时推进。对全省监察和司法领域现行有效的10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认真清理。经过逐件梳理、归纳、审查,形成综合清理报告,建议保留1件,修改7件,废止2件。
 
  二、有力有效开展监督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一)围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这既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实践,也是维护宪法权威,积极推动监察法实施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丰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常委会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委员会主动衔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与监委加强联系,确定专项报告题目,制定实施方案,深入一线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座谈征求工作意见建议,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参考。多次与监委研究专项工作报告稿,所提建议均被省监委吸收采纳。常委会审议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从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反腐防逃堤坝、进一步提升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增强追逃追赃工作合力、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注重人才储备,加大专业能力培养力度等方面形成反馈意见,转交省监委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二)围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听取法院专项工作报告。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对案件审理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为保障权利不被滥用,切实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工作的报告,从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深化司法公开、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形成综合审议意见,及时转交省法院研究办理。通过聚焦式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力度和实效,达到了推动法院改进工作的效果。
 
  (三)围绕确保批捕权公诉权规范行使听取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对批捕权、公诉权内部监督制约,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批捕权公诉权规范行使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对加强批捕权公诉权监督制约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内部监督,不断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创新检务公开方式,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四)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执法检查。道路交通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列为执法检查重点,由监察司法委牵头组织实施。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情况,委员会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分析近几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从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交管队伍建设及执法规范化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执法检查重点,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深入一线,面向群众,充分了解实际情况,邀请新闻媒体跟进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监督检查质效。检查结束后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获一致赞同,后续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带着问题继续跟踪检查,督促问题得到解决,推动条例全面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围绕“八五”普法工作提请常委会作出决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做出“八五”普法决议是今年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委员会在深入调研“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和决议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八五”普法决议草案草稿。决议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的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突出法治文化甘肃特色、注重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强化普法工作责任落实七个方面部署了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对全省“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全体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尊重代表地位,发挥代表作用
 
  今年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工作培训中,共邀请150多位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参加了各项活动,不仅使代表依法有效行使了权力,而且使司法监督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地反映民意,司法监督更加有效。
 
  四、扎实开展党史教育,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一)以史为鉴,强化责任。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一是不断创新方式,增强学习实效;二是进一步夯实支部建设基础,强化职责作用;三是坚持规范程序,严肃政治生活;四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五是注重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以党建引领监察司法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为推动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创新发展,5月份在深圳人大培训中心扬州教学基地举办了全省监察和司法工作培训班,对省市县人大监察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突出首次听取和审议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内容,精心安排培训课程和现场教学,对我省地方监察司法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工作效能。一是认真完成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9月份,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来甘肃调研监察监督全覆盖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委员会积极配合,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圆满完成了在甘肃的调研任务。二是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委员会始终坚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一盘棋”思想,注重加强与全国人大及兄弟省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联系,交流工作经验。与联系单位、市县人大多方面开展工作研究,在工作中沟通协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促进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常委会领导和组成人员的肯定,也得到人大代表的认可,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新时代对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对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人大监察司法工作职能,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司法公正、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提升能力素质等问题,还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下大力气改进。
 
  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能力水平。
 
  一、立法工作
 
  (一)做好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的立法工作。为顺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推进全方位依法治理,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推进平安甘肃建设,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委员会会同省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详细制定立法计划,充分了解立法目的和立法难点,协商解决立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条例草案的议案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审议意见,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做好《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在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对不符合上位法精神的条款进行认真梳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条例修订工作,对修订草案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审议意见,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做好《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修订的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出台后,陆地国界管理和边境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认真贯彻上位法精神的前提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对修订草案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审议意见,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四)做好《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的相关工作。2007年颁布实施的《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部分内容已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有些部门的职责因机构改革发生变化,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见义勇为工作需要。在认真贯彻有关上位法精神的前提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条例的修订工作,对修订草案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审议意见,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五)按照常委会立法计划,做好《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改的相关准备工作。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做好与监察司法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监狱法加强执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全省监狱系统贯彻落实监狱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执法队伍教育整顿情况。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总体情况,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情况,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情况,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打算等。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人民调解机构设立及建设情况,调解员队伍建设及履职情况,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
 
  三、专题调研
 
  围绕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监察机关落实监察法规定,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纳入监督范围的总体情况,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机构监察监督作用情况,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情况,实现监察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等。
 
  四、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监察司法委联系代表工作,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监察司法委联系的省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培训等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
 
  五、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部署要求,强化理论学习,落实党建各项制度,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意识,强化制度执行。持续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