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20:09:10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月1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维俊
(2022年1月19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维俊
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
1月19日上午,各代表团审议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代表们普遍认为,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总结吸收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工作经验和成果,注重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有利于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政治优势。立法过程贯彻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对草案进行审议,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采取多种方式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修改,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代表们也对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制委员会于1月19日下午召开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对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现将法制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报告如下:
有的代表提出,草案应当对代表大会选举投票的程序作出补充规定,使议事程序更加完善。法制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建议,增加一条作为草案第三十九条,即:“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的,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
此外,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草案个别条款的文字作了修改,对条款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表决稿)》,建议经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请本次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