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20:03:09

关于202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7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省经济运行遇到的挑战超出预期,发展好于预期。面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电力煤炭供应紧张、严重洪涝灾害等影响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步提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收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有效发挥,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省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经济恢复性增长带动下,财政收入从2月份开始连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18亿元,增长146%。其中:税收收入6674亿元,增长175%;非税收入3344亿元,增长91%。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666%,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加上中央补助、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收入总量为4648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59亿元,同口径增长39%(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2021年起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当年支出增幅与上年同口径测算)。加上政府债券还本、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解中央支出等,支出总量为44867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614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94亿元,下降94%,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量为1596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287亿元,增长32%。加上政府债券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1454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419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1亿元,增长282%。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总量2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6亿元,增长81%。加上调出资金8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6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7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69亿元,增长28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155亿元,增长114%;当年结余5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52亿元。
 
  (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9亿元,增长174%。其中:税收收入1862亿元,增长167%;非税收入937亿元,增长188%。加上中央补助、政府一般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市县上解收入等,收入总量为3827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74亿元,增长35%。加上政府债券还本、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转贷市县一般债券等,支出总量为378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19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25921亿元,其中: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22143亿元,占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量的854%,专项转移支付377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6亿元,增长27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量1043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67亿元,增长45%。加上政府债券还本、转贷市县专项债券、对市县转移支付等,支出总量10239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0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亿元,下降22%,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总量12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增长226%,加上调出资金1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支出53亿元,支出总量10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2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554亿元,增长379%;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414亿元,增长97%;当年结余1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507亿元。
 
  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2021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当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年初预算1790亿元调整为1800亿元,增加10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724亿元调整为2924亿元,增加220亿元。另外,预算执行中,由于中央转移支付增加而引起省级支出变动,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不属于预算调整范围。
 
  (三)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财政部核定2021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52218亿元(一般债务23943亿元,专项债务28275亿元),比上年新增870亿元(一般债务1866亿元,专项债务674亿元,中央转贷地方外债94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初步统计为48961亿元(一般债务22829亿元,专项债务26132亿元),其中:省级16588亿元(一般债务10789亿元,专项债务5799亿元),市县32373亿元(一般债务1204亿元,专项债务20333亿元)。
 
  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21年,在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举债限额内,全省发行政府债券1255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446亿元,专项债券9112亿元。按类别分,发行新增债券9866亿元(一般债券1866亿元;专项债券800亿元,含2020年未发行的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126亿元),其中:省级3254亿元,市县6612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2692亿元(一般债券158亿元,专项债券1112亿元),其中:省级1276亿元,市县1416亿元。当年债券平均发行利率344%。
 
  新增债券投向情况。一般债券1866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285亿元,农林水利66亿元,生态环保68亿元,社会事业382亿元,市政建设38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45亿元,其他39亿元。专项债券800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2799亿元,能源43亿元,农林水利581亿元,生态环保14亿元,社会事业851亿元,城乡冷链物流设施125亿元,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02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1175亿元,支持化解中小银行专项债券126亿元。
 
  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全省偿还政府债务本金3057亿元,其中:省级1291亿元,市县1766亿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1456亿元,其中:省级503亿元,市县953亿元。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各级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决算,2020年底,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631亿元。其中:省级1164亿元,市县467亿元。2021年全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1亿元,其中省级动用80亿元,市县动用351亿元。预计2021年底全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规模3177亿元(增量主要是超收收入),其中:省级1567亿元,市县161亿元。
 
  以上2021年相关数据为初步汇总数,决算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届时再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
 
  二、2021年落实省人大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实施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一)积极汇报衔接,争取中央支持成效明显。坚持将争取中央支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紧盯中央预算安排和政策取向,细化工作方案,积极对接沟通,及时反映我省疫情防控、防汛抗旱、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全年中央下达我省各类转移支付补助29729亿元,同口径增长15%(剔除了2020年新冠疫情特殊转移支付一次性补助956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84亿元,增长103%;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41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民族地区转移支付268亿元,增长181%,高于全国平均增幅81个百分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408亿元,增长175%,高于全国平均增幅41个百分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03亿元,增长666%,沿黄9省中我省补助额度和增幅均为最高。特别是财政部主导分配的竞争性重大生态项目中,我省申报的兰州市清洁取暖、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天水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张掖市国土绿化试点项目全部入围获批,建设期内中央财政将累计补助535亿元,2021年已到位13亿元。财政部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870亿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较上年增加60亿元。
 
  (二)完善制度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有力。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机制和举措,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调整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明确在过渡期内,衔接资金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推动均衡发展。规定到县衔接资金50%以上用于优势特色产业,着力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全省财政共筹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2384亿元,增长47%,其中省市县安排1162亿元。延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修订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脱贫攻坚期的制度安排,调整资金分配机制及重点支出方向,将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86个县区,实现政策和资金“全覆盖”。省级财政下达市县可整合涉农资金2957亿元,市县整合使用2636亿元;支出2501亿元,占949%。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深入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筹措落实资金348亿元,支持新建2821万亩高标准农田,提高粮食供给能力,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积极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种质资源普查、种业科技攻关等项目,以及4个玉米制种大县、3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县建设,推动我省种业产业发展。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时兑付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支持创建3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9个农业产业强镇和3个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产业融合发展平台,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三)强化政策协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有效发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财税政策措施,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落实落细制度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市场主体负担。不折不扣为煤电保供企业、中小微制造业办理缓缴税费,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持续优化减税降费落实机制,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2021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105亿元。着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调整新引进企业增值税省与市县划分比例,5年内省级不再分享,让利县区,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建立多干多支持、大干大支持的正向激励机制,落实省政府关于市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办法,筹措10亿元对获得“贡献奖”“进步奖”的市州及时奖励,激发各级各部门“比学赶超”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分级设定财政科技投入目标,加大科技创新、科技投入考核奖励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引导激励作用。完善科技管理及评价机制,支持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全省科技支出346亿元,增长79%。稳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积极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筹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123亿元,着力支持水源涵养、水土保持、节水治污、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建设,促进黄河流域生态面貌持续改善。积极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与四川省按照1∶1共同出资1亿元设立黄河流域川甘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增强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立足甘肃资源禀赋,统筹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补助、清洁能源发展专项等资金,支持相关领域节能降碳,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推进“双碳”战略落地见效。支持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统筹用好制造业高质量、数据信息、军民融合等专项资金,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条,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材料、清洁能源、科技创新等领域投入。筹措资金5000余万元,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中小企业聚焦实业、做精实业,培育“行业小巨人”。
 
  (四)突出民生兜底,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全省11类民生支出32061亿元,占总支出比重达80%。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件为民实事全部办结。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千方百计筹集安排疫情防控资金,重点保障核酸检测、救治能力提升、防控物资和设备采购、患者救治费用以及“外防输入”等支出。特别是面对10月份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各级财政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库款调度,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2021年全省安排疫情防控资金31亿元。全面落实社保提标政策。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分别平均增长49%、3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8元提高到113元。持续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7476元和478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79元。持续关注关爱弱势群体,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继续落实优抚对象调标政策,按10%的幅度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救助标准。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学前和高中教育生均保障标准分别从500元、1500元提高到550元、1550元。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城区增补义务教育学位26万个,努力缓解城区学位紧缺矛盾和消除“大班额”。增加安排高校改革发展资金5亿元,支持高校重点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研究。对4956名升入普通高校的城乡一二类低保家庭子女给予入学资助46058万元。
 
  (五)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举债融资机制逐步健全。坚持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对经济平稳运行的促进作用。健全政府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审核评估,专项债券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且项目收益必须覆盖本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债券资金重点向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倾斜,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建设等禁止类项目。对因准备不足短期内难以实施的项目,按程序调整用途,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设定绩效目标,逐步建立全生命周期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督促市县及省级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等工作,优先支持在建项目,确保债券一经发行,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督促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当年财政部分配我省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发行完毕,支持交通、水利等领域1655个重点项目建设。形成支出7267亿元,支出率835%。指导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认真申报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我省1713个项目通过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共同审核,较上年增加917个,资金需求1973亿元,较上年增加746亿元。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把违法违规举债作为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细化措施,规范各级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全面统计监测政府性债务变动情况,全省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及时通报市县隐性债务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做到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发生区域性风险事件。
 
  (六)坚持财力下沉,基层财政托底能力持续增强。坚持把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硬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统筹中央转移支付、政府一般债券和自有财力等,扩大转移支付规模,财力进一步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缓解市县财政困难,提高“三保”保障能力。2021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25921亿元,同口径增长22%(剔除2020年新冠疫情特殊转移支付一次性补助956亿元),其中省对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8245亿元,同口径增长124%。完善工资专户管理机制。在对国家标准工资资金实行独立测算、单独调拨的基础上,将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工资性附加支出资金,一并纳入工资户统一调拨管理,确保国家标准工资及附加政策足额落实到位。加强预算审核监管。强化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机制,逐年扩大省级重点审核范围,三年累计审核105个(次)县区,督促优先落实“三保”支出预算。严格落实执行监控机制及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研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示预警,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七)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在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释放活力上下功夫,发挥预算管理制度的系统集成和协同效应,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绩效水平。健全财税管理制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细化明确改革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着力推动预算管理改革。按照税法授权,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减征免征政策方案,明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建制镇、工矿区征税范围,进一步完善地方税收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推动过紧日子要求制度化常态化,督促部门大力精简各类公务活动,严控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基本民生保障和重点领域支出。2021年省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下降17%。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规范部门增支事项办理程序,严控执行中预算追加事项。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使用,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全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清理收回存量资金332亿元,统筹用于亟待资金支持的领域。落实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坚决落实财政部直达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持续创新优化流程,打通资金拨付、库款调度、资金使用等环节,探索常态化对账机制,构建全程监控可追溯的监管网络,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和单位,着力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落实。2021年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9081亿元,省级安排直达资金563亿元;支出9155亿,支出进度为947%。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方位、全覆盖绩效管理体系,逐步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实现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完善绩效指标体系,设计20类、530条共性指标,17类、71个领域、4952条行业部门的个性化绩效指标,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有支出及多个行业部门。省级预算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绩效自评实现全覆盖。省级财政对132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631亿元。加强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结果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印发《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省级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强化政策跟踪问效,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决算公开等重点领域,灵活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绩效评价等多种手段,保障重大财税政策和财税体制改革举措有效落实,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加强财政收入虚假问题整治,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深入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和省人大有关要求,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质量,自觉接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配合省人大做好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扎实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广泛听取吸纳意见建议,认真做好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回顾一年来财政工作,我们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攻坚克难、难中求成,在财政收支管理、保障重点支出、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管理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规模依然相对较小,财政支出增长刚性较强,“三保”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领域资金需求大,疫情防控、洪涝灾害等突发事项增支较多,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有的部门和市县过紧日子思想不牢,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市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面临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双重压力。个别市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违法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仍有发生。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不够准确,绩效约束力不强,部门主体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十四五”规划转入全面推进落实阶段,编制好2022年预算,统筹谋划好2022年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积极因素看,我省发展仍处于国家重大战略的交汇叠加期,既有共建“一带一路”、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与我省深度关联的重大机遇,也有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对我省具有显著利好的重大政策机遇,使得我省资源禀赋优势、工业基础优势、地理区位优势更加凸显。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县域经济以及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等重大举措的深入实施,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气和后劲进一步增强。从面临挑战看,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全省“三个不平衡”特征依然明显,经济恢复态势仍然不稳固。市场需求特别是内需持续恢复动力偏弱,重点工业企业后劲不足、部分领域投资回落等问题仍然存在。大宗商品价格高企等因素影响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承压,疫情防控存在不确定性,经济还面临不少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具体到财政上,财政收入持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的基础尚不牢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将回归常态。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需求将进一步增加。省级及部分市县政府法定债务率逐年攀高,举债空间收紧,财政筹资压力进一步加大。总体看,2022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呈现紧平衡状态。
 
  2022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三新一高”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支持经济稳定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清理盘活各类存量,大力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强化预算审核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进一步深化财税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依法适度举债机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根据经济形势和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尊重财政经济规律,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强化预算管理,做到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稳步提质和民生持续改善。收入预算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情况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既充分考虑发展机遇对财政增收的利好,也要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深入分析,科学预测,实事求是。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一般、保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在落实好“三保”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一)2022年财政政策
 
  2022年,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统筹保障重点支出。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预算与政策的衔接匹配,推进财政政策更加精准有效,优先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着力保障生态环保、科技攻关等重点领域支出和基本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加大部门年度预算安排与结转资金、财政拨款以及其他资金的统筹力度,将部门结转资金作为下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首要来源,着力消化存量,提高使用效能。二是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行政开支,严控“三公”经费,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支出标准,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完善政府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三是落实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聚焦助企纾困,支持制造业以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展。坚决防止收过头税,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四是支持兜牢“三保”底线。加大对市县财政运行的监测分析,统筹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的支持力度,推动财力下沉,缓解收入增长放缓、增支事项较多对基层财政支出带来的压力,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五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制度机制,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关系,优化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调整完善直达资金范围,优化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使用进度,确保直达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六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科学合理分配政府债务限额,促进市县一般债务限额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匹配,专项债务限额与政府性基金收入及项目收益相匹配。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资金拉动有效投资的作用,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收支形势分析研判,推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切实提高预算安排与财力状况的匹配程度,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密切关注金融等其他领域风险,防止向财政转移集聚,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主要支出政策:
 
  农业农村方面。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稳定,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继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创新财政投入乡村振兴方式,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发展智慧农业、智慧乡村、智慧社区建设。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落实种业振兴五大行动,促进现代种业更好发展,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推进“甘味”品牌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积极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政保障能力相适应,重在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把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统筹运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等,因地因时制宜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和引导市县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稳步提高学校办学能力。优化投入结构,增加学前、高中教育经费,支持办好学前教育,继续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统筹推进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监控,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政策,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健全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各项要求。推动完善抚恤优待安置政策体系,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合理确定优抚对象待遇保障水平。坚持医防结合、预防为主,支持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要求,推进省重大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基地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重大疫情防控能力和救治能力。落实“健康甘肃”要求,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可持续筹资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提标政策。支持棚户区改造,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支持推进“平安甘肃”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生态环保方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发展崛起为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持续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加强财税政策研究,推动清洁取暖改造,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清洁生产,积极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促进节能减排,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深入落实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推动实施涵养水源、防治污染、节约用水等方面项目,着力改善黄河流域水环境、水生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持续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推进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支持推进祁连山、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序开展外围保护地带生态治理修复,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完善生态护林员政策,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持工业、城镇、土壤、面源、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坚决防止生态恶化。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市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按照新发展理念实践要求,突出“发挥比较优势、服务国家战略、跟进市场需求、优化区域布局”四个导向,支持“产业转型、结构升级、要素聚集、链条锻造”四个关键,积极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行动,培育和发展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增强创新能力,夯实发展后劲。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建设,支持特殊类型地区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短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贴、政府投资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1+N+X”政策体系和14条重点产业链实施方案落地实施,有序推进绿色生态产业,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五种县域类型,加强激励和引导,支持县域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县域与中心城市融合,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支持数字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发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以“数字化”转型为突破,赋能传统产业迭代升级发展。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落实“揭榜挂帅”立项制度,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塑造经济发展新优势。积极落实科技创新主体奖补和市县科技投入激励政策,支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若干措施落地见效,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融资服务、稳岗就业等惠企政策,支持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落实各类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津贴政策,支持“陇原人才绿卡”制度落地见效。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基建投资等资金,加大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民生保障等领域投入力度,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一批强基础、优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落实新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
 
  (二)2022年全省代编财政收支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0668亿元,增长65%,其中:税收收入7373亿元,增长105%;非税收入3295亿元,下降15%。加上上年结转、中央补助、一般债务收入以及调入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350亿元左右。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78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中央提前下达补助、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1143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8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91亿元,安排专项债务还本919亿元,预计结转下年447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中央提前下达补助等,收入总计14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1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3521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73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304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省预算由省级预算和市县预算汇总形成,市县预算由市县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报告中全省收入预计数和支出安排数均为省级财政代编。
 
  (三)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801亿元,同口径增长53%。其中:税收收入2002亿元,增长75%;非税收入799亿元,下降147%。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补助、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县上解收入等,总收入29648亿元。
 
  省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648亿元,分省本级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转贷市县一般债券、上解中央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反映。本级支出7391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174亿元,其中:税收返还5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89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7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7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券1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1亿元。
 
  这样安排后,省级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汇总预算304亿元,同比下降41%。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基本支出2144亿元,项目支出5167亿元;预备费8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0件为民实事项目,需省级安排的资金都做了相应安排。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142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中央提前下达补助、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4577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亿元,安排本级支出15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16亿元,转贷市县政府专项债券2781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5亿元,加上上年结转、中央提前下达补助等,收入总计81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收支平衡原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亿元,安排本级支出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1亿元,用于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补助。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6914亿元,支出686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554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预算法》规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出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2022年省级支出和对市县转移支付中,中央补助只包括了提前通知部分,执行中随着中央转移支付增加将相应增加。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提前下达新增债务限额情况。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新增债务限额39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8亿元,专项债券315亿元),全省政府债务限额达到56148亿元。经省政府同意,安排省级99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63亿元,专项债券369亿元),已编入年初预算;分配市县29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2781亿元)。
 
  省级政府新增债券投向情况。一般债券63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17亿元,农林水利32亿元,社会事业11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6亿元。专项债券369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322亿元,社会事业33亿元,城乡冷链物流设施14亿元。
 
  省级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2年省级到期债券本金418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根据有关规定,计划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还本261亿元。预算安排还本157亿元。省级债券付息支出5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7亿元,专项债券付息216亿元。
 
  四、2022年主要工作措施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及人大决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强沟通协作,着力挖潜增收,堵塞征管漏洞,做到颗粒归仓、足额入库。紧盯中央政策取向和资金安排,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涵养培植税源,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基础。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动态跟踪市县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加强财政运行监控,及时掌握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基层财政收入的影响,强化动态分析研判,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库款调度,确保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二)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全面落实教育、养老等民生政策,聚焦强工业、强科技、强省会、强县域行动,谋划措施,加大关键环节、关键任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债券发行进度,做好资金拨付和支出管理,支持交通、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拉动经济稳定增长。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凝聚财政金融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振兴投资基金设立运行,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
 
  (三)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快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财政中期规划管理,推进全面覆盖、全线贯通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稳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促进财政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相适应。完善地方税收制度,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在分配新增债务限额时体现正向激励原则,立足防范债务风险、保障融资需求、注重资金绩效等实际,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作用。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统筹用好债券资金,努力做到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拉动有效投资。全面落实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落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推动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和违规使用专项债券处罚机制,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抓实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督促指导市县统筹各类资金资源,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全省财政经济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勠力同心、苦干实干,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