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2-11-02 18:52:15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2021年11月23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甘肃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编制了《甘肃省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安排,现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共2997户,资产总额27077.50亿元,负债总额17708.64亿元,所有者权益9368.86亿元。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02.86亿元,利润总额90.17亿元,已交税费总额200.52亿元,完成劳动生产总值793.34亿元,实现社会贡献总额1179.11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0.80%。
 
  全省国有企业户数较上年新增601户,减少127户,净增474户。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底,全省80家国有金融企业及49家所属子公司,资产总额8268.19亿元,负债总额7011.0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257.11亿元,实收资本611.5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486.08亿元(国家资本145.29亿元,国有法人资本340.79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0年底,全省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共17453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648.47亿元,负债总额931.95亿元,净资产总额4716.52亿元。
 
  全省出租出借资产19.29亿元,出租出借收入4.66亿元;处置资产64.00亿元,处置收入6.72亿元;对外投资33.46亿元,取得投资收益1.2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2824.02万公顷,包括:建设用地面积35.35万公顷,耕地40.85万公顷,园地4.07万公顷,林地475.66万公顷,草地1016.49万公顷,湿地82.28万公顷。
 
  全省已发现矿产180种;水资源总量410.88亿立方米。
 
  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地233个,总面积约1460.3万公顷。全省陆生脊椎动物845种,高等植物5207种;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34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针对疫情防控出台了十条具体措施,支持省属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二是制定《省国资委委领导包抓省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省属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动态监测;三是指导企业制定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复工复产方案》和《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方案》,深入挖潜,精准施策,努力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积极争取补回欠产。
 
  2.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持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一是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2020年省属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80.55亿元,同比增长48.34%,39个省列重大项目全年完成投资735.30亿元,全部完成投资建设任务;二是制定《省属企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行动计划》,26项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2.4亿元;三是制定《省属企业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新基建”项目73个,完成投资128.43亿元;四是省属企业清退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与主业协同性不强的非主业企业,清理退出非主营企业28家,完成47户“僵尸企业”处置;五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完成19户中央下放企业18.26万户“三供一业”的清算审核,全省51.84万名国企退休人员签订社会化管理移交协议;六是研发投入稳步增长,省属工业企业研发投入达73.26亿元,同比增长21.56%,省属企业共获得省级技术进步奖和发明奖216项,承担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359项;七是积极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共有11户省属企业在34个国家(地区)设立了41户实质运营的法人公司,境外累计投资总额290亿元,资产总额509亿元,所有者权益2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约54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5亿元。
 
  3.落实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企业改革活力动力不断增强。一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度,制定《省属国有企业决策事项清单指引》,明确决策主体及流程,加快推进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将中长期发展决策、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职权落实到董事会行使,积极推进公司制改革,2020年省属监管企业集团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制;二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集团层面5户,子公司层面107户企业实行了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在符合条件的企业有序开展中长期激励,实施股权激励;三是制定《甘肃省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细则》,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属企业全年完成混改项目106个,吸引社会投资者159家,引进社会资本46.16亿元;四是大力推动企业改制上市,重点推进省属企业首发上市;五是“双百行动”改革任务台账已完成284项,综合改革示范效应逐步显现;六是全力做好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2020年省属重点企业上交年度国有资本收益45013万元,补交历史年度欠缴的国有资本收益16476万元。
 
  4.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国资监管职能有效发挥。一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认真开展国资监管制度的立改废释;二是厘清职责边界,提升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行权履职水平;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国资监管责任追究,省纪委监委督改核查组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的1190个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改核查,问题整改率提高到96%;四是大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截至2020年底,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到99%;五是构建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促进国有资本结构的布局优化和合理流动。
 
  5.积极防范金融风险,有效盘活各类资源资产。一是省属相关企业做好甘肃银行风险化解工作,推进甘肃银行风险资产处置;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盘活省属企业各类资源资产,共筹集项目资本金250.66亿元,完成投资149.24亿元;三是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准确做好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6.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子公司实现“党建入章”;二是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党建与生产经营“两手抓、两促进”,将党建考核结果纳入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开展干部考核及干部调研,积极推动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7.强化各类监督协同联动,认真落实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开展违规决策专项整治工作,对33户省属企业查找出的违规决策方面存在问题36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进一步完善监管治理体系,提高监管能力;二是开展违规提供资质挂靠清理整改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加强监督稽查工作协同配合,督促省属企业做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四是省政府国资委牵头组成4个督改工作组,对部分省属企业各类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依法依规做好金融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开展产权登记、金融企业季度快报、金融企业年度决算、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目前已完成全省产权登记范围内108家国有金融企业的产权登记证印发工作;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国办发〔2019〕49号),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厘清出资人职责边界;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意见精神和政策要求,省财政厅先后研究制定国有金融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决定机制衔接、企业年金、增资扩股、绩效评价、企业发展等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初步构建“1+1+N”制度体系,稳妥有序推进我省国有金融资本改革工作。
 
  2.国有金融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通过整合存量、吸引增量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动态关注国有金融资产变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20年,我省国有金融资本486.08亿元,较上年增幅长23%,实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持续运营发展,增强了我省国有金融企业的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
 
  3.国有资产报告基础不断夯实。监管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国资管理部门之间加强“横向协作”,完善与市县的“纵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报告质量,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制度,全面夯实报告的管理基础,为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依据。
 
  4.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程度不断深入。不断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登记、金融企业季度快报、年度决算等基础管理工作,已实现全层级全覆盖的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同时,探索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突出分类考核,按照直接管理和委托管理分类,依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确定考核内容和目标,结合基础工作和行业情况,对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企业奖惩、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等方面的重要考核依据。
 
  5.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逐步优化。贯彻落实深化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强化金融企业负责人责任,建立任期激励收入制度。
 
  6.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日益增强。积极引导我省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融资支持,鼓励金融业回归本源,以保生产、保安全、保稳定为目标,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目前,甘肃银行风险处置取得进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完善报告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一是明确职责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各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通知》,建立省本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规范、口径一致。二是理顺职能分工,建立全方位责任链条。印发《关于明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对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省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做了明确的界定和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资产管理分类施策。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行业系统资产管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掌握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夯实管理工作基础,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同时,拓宽资产工作思路,推进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着力破除资产管理工作“中梗阻”现象,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审批权限,放管结合,激发单位事业发展的创新活力。
 
  2.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印发《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处置管理提供制度依据;二是印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基础数据,全面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衔接;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严格审核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事项,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资本收益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类,督促相关180余家部门单位和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3.坚持抓在日常,夯实管理基础。一是落实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防范资产流失风险。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从严控制,合理配备,2020年省级部门单位资产配置预算减率达28.78%。同时,严格管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提升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年报编报工作的通知》,强化工作意识,全面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月报质量。三是多种途径组织开展培训,实现培训范围全覆盖。组织资产年报编报及系统实操业务、资产管理制度法规政策等多项培训,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提质增效。一是贯彻落实抗击疫情扶持政策。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4号),简化资产审批程序、加强资产内部管理、规范后续资产处置等工作措施。开启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结合“六稳”“六保”,落实中小微企业租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租金减免政策助企纾困,省级38家部门单位全年减免租金3744万元。二是做好机构改革中相关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办理机构改革中37户部门单位的资产划转和70户行业协(商)会脱钩涉及的资产确认等事宜。三是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甘肃省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进程。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加快形成自然资源领域制度框架。一是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全省252个国有林场,现已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二是制定《甘肃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科学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相对稳定的省与市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
 
  2.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力度。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二是加强地质矿产工作,“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地质勘查资金34.29亿元,保障战略性和大宗重要矿产安全;三是持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效率,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3896公顷;四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目前已建成绿色矿山32个;五是加强林木和草原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部署甘肃省第一次全国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开展林木良种繁育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研制的调研;六是印发《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资源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七是推进科技创新对自然资源管理的支撑,建立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深入推动院校与地方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3.认真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一是全面完成国土“三调”,推进构建我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二是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在省自然资源厅组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公室,推进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记工作;三是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土地、矿产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四是编制完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为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和维护所有者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完成“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及主体功能区制度建设,形成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成果,落实甘肃省“3+5”主体功能区体系,确定重要区域名录和特别振兴区名录;二是编制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积极为我省发展规划的落地实施做好空间保障;三是制定我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和技术规则,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四是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面清单,优化审核审批程序,保障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用地。开展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复制、推广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经验;五是推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改革,实现计划指标分配与项目用地需求精准匹配;六是向58个贫困县共计安排3.48万亩年度土地利用专项指标,助力脱贫攻坚。
 
  5.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一是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等生态保护修复,推进草原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建设;二是完成《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编制工作,初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三是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完成43台1516.5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3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任务,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6.71万亩、严格管控面积1.53万亩;四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政策体系,支持引导有序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五是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修复管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善相关制度,开展生态监测;六是制定《甘肃省自然保护地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规范自然保护地设立、晋升、调整和撤销程序;七是制定《甘肃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一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力度;二是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审计;三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配套制度,初步构建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四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收集整理问题线索,为公益诉讼提供案源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一是推动省属企业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带动力。调整存量结构,深入实施传统产业“三化”改造,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新增投资重点向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生态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优化增量投向。发挥“链主”企业带动引领作用,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整合资源要素,构建互促共生的产业生态圈。通过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大力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二是强化省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打好核心技术攻坚战。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确保企业研发投入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不断增加。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高质量研发平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新组建的十大产业集团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和高科技产业,推进产业化项目转化落地。
 
  三是督导省属企业持续深挖内部潜力,推动企业经济效益提升。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措施,持续抓好提质增效工作。完善省属企业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发挥专业部门与生产环节的协同作用,实现成本管理目标。进一步落实“一企一策”补产增产稳增长方案,加强对市场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持续推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落地。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督促省属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清收应收账款。
 
  四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三年改革行动方案,突出抓好国企改革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全力推动落实《甘肃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面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移交收尾工作。全面深化混改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招商力度,促进混改项目落实落地。规范董事会建设,构建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激发企业活力动力。进一步加大上市培育力度,继续推进省属企业首发上市。
 
  五是加快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格局,形成国资监管系统合力。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细则,强化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职责协同,筑牢国有资产监管防线,贯彻落实国家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要求,推动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继续做好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工作,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梳理优化监管部门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内容,构建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六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持续加大制度规范和实践探索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属企业高层次人才内部培养力度和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力度,推动省属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按照我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规定,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组织实施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管理工作。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科学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建立权责清单,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内外部监督,严格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审查,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制度,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
 
  二是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改革。持续跟进落实中央层面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基础管理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企业的分配关系。完善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三是促进国有金融企业持续健康经营。继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国有金融企业公司制改革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改制上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关系,健全国有金融企业授权经营体系。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为全省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特色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推动国有金融企业细化完善内控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坚持审慎经营,加强风险源头控制。
 
  四是加强金融人才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培育金融服务人才,拓宽金融人才引进渠道,落实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壮大金融行业人才队伍,引导金融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业务知识、行业监管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加强金融新业态和金融创新产品的学习,持续推进金融人才战略,紧跟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步伐,适应经济金融领域多变的新形势和新变化。
 
  五是积极防范化解辖内金融风险。按照国家政策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压紧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组合拳”,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目标,深入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摸排,高度重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灰犀牛”事件,稳妥处置中小银行“黑天鹅”事件,早预防、早监测、早识别、早干预、早处置,厘清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责任,做好清产核资,不断加强对金融企业的监管力度,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六是建立财政金融协同配合机制。加快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展,加强财政金融宏观政策协调力度,建立常态化的财政金融政策磋商和信息交流机制,促使财政金融协调运作,维护地方金融系统安全,推动地方金融系统健康发展。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扎牢制度笼子。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时修订我省相关制度办法,着力构建权责清晰、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约束有力的资产管理体系。分类制定我省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逐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控机制,强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衔接,构建既有机联系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二是聚焦难点问题,规范关键环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我省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协调推进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科技等行业的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资产配置标准与公共事业发展、公共产品和服务标准的有效衔接。通过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月报告制度,督促部门单位加强和规范资产核算和管理,确保资产报告结果真实、准确。严格落实制度办法,做好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及收益的管理工作。进一步理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存量,借鉴外省市公物仓建设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建设方案,加强资产优化配置和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是夯实基础工作,改进薄弱环节。进一步升级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衔接,推进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决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系统的融合。建立与资产报告要求相适应的资产管理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明确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占有、使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建立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卡片,全面摸清资产底数。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管理质效。结合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年报数据的分析利用,全面、动态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情况,建立全过程报告制度,提高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管水平。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全面了解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和资产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完善部门协调沟通机制,推进资产年报工作与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有效衔接。对各地各单位资产月报、年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省通报,促进整改。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制度,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耕地和草原动态监测,开展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评价,开发信息共享和数据处理平台。加快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加强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能力建设,提升数据获取、处理、分析应用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构建产学研结合的高质量发展方向。
 
  二是严格保护和高效利用自然资源。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研究矿产资源管理新举措,提高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完善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督察执法。严格天然林保护,加强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监管,规划建设国家草种质资源库,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三是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研究出台我省国有森林、草原有偿使用改革落实方案。加快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编制试点,为下一步全面推开奠定基础。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不断优化资产清查技术路径和方法建立核查机制。
 
  四是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继续推动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地方法规和监管制度。提升自然生态空间承载能力,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紧盯国家出台的支持政策,持续完善我省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措施。加快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布局,推进我省重要区域生态修复。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推动森林草原防火、湿地保护与恢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