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方案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8 20:5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规定,结合实际,现提出我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相关免征或者减征办法的方案。
  
  一、甘肃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二、符合《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照以下规定减征或免征契税。
  
  (一)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承受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补价的免征契税,支付补价的,对补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如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纳税人可以选择其一享受。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三、本方案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