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8 20:55:45

    
  ——2021年7月25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审计厅厅长马自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审计署安排,省审计厅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0年,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甘肃工作的总方针总纲领总遵循和根本行动指南,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主题引领发展实践,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
  
  ──经济运行实现企稳向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出台落实“六稳”“六保”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由降转升、企稳向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实体经济负担超过180亿元。聚焦发展短板弱项,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省级财政坚持当好“过路财神”,精准制定分配方案,下达市县直达资金3593亿元。省对市本报告对市州级行政区统称为市,县区级行政区统称为县。县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157%,有力支持“三保”工作。
  
  ──民生福祉得到切实保障。保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实事全部办结。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支出6631亿元、3703亿元、5805亿元,提高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落实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全省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82亿元,最后8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完善生态保护投入长效机制,积极推进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等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省委、省政府把审计整改工作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全省审计机关组织开展“审计整改推进年”活动,强化跟踪督查责任,形成问题清单,健全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号。至 2021 年 6 月底,对 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已整改问题金额3675亿元,制定完善制度308项,追责问责68人;尚有 51 个问题正在整改,主要是正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属于整改周期较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情况。2020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874亿元、总支出3854亿元,结余3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225亿元、总支出9142亿元,结转下年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2亿元、总支出66亿元,结转下年621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78亿元、支出528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财政厅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县级“三保”等重点支出,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管理有待加强。省级财政少收兰州市经开区2011至2016年土地出让收入省级分成183亿元,未及时划转非税收入814181万元;11个单位未统筹盘活存量资金424802万元;4个单位非税收入36902万元未及时缴库。
  
  (二)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915亿元未提前下达或未达到提前下达70%的规定比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3344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亿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至2020年底市县未支出3005亿元,审计抽查发现3个市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等资金336519万元至2021年5月底仍未支出。
  
  (三)财政管理水平仍需提高。省财政集中管理的9个专项125亿元未在2020年6月底前细化至具体单位和项目;82个专项778亿元在执行中调剂预算科目和支出级次;37个单位违规向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拨款131亿元、跨级次向市县预算单位拨款129亿元;由于项目进展缓慢、追加预算下达较晚等原因,专项资金17亿元当年未支出。
  
  (四)全面推进绩效管理还不到位。2020年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的省级部门项目支出中有89个二级项目2476亿元无绩效运行监控结果,21个省级部门的124个二级项目未按规定报送绩效自评结果;7个省级部门33个项目上年结转资金176亿元未纳入绩效评价;4个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及绩效自评不规范、个别项目自评与实际不符。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0个省级部门及所属49家单位,抽查财政拨款2938亿元,运用大数据分析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对99家一级预算单位重点事项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问题和违规金额逐年减少。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够到位。7个部门和12个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不到位;3个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采购116024万元;个别部门还存在超范围列支培训费等问题。  
  
  (二)部门预算还不够完整准确。17个部门和55个所属单位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565亿元纳入年初预算;1个部门和6个所属单位未将经营收入31215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
  
  (三)预算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预算执行方面,由于项目进度缓慢,19个部门和61个所属单位专项资金1496亿元未支出;1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无预算支出105亿元;11个部门和24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定点会议、定点印刷等制度,向非定点机构支付费用32119万元。资金支付方面,14个部门和41个所属单位专项资金404亿元支付方式不合规;1个部门和13个所属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188亿元。财务管理方面,42个单位94个银行账户未及时开展年检和清理工作;4个部门和6个所属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359亿元;6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87758万元。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主要对兰州市等9个市及辖区58个县流域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污染防控、工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近5年来中央、省级财政共投入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修复等资金27702亿元,对有效治理黄河流域污染和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还需提高。流域内的128处水源地划界保护工作未完成,34处已划定的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措施不到位,3个县未建成备用水源地;2个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不到位,超采或未压减采水量65784万立方米;3个市贯彻落实河湖长制不到位,跨界河湖长协调联动联防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县河长责任意识淡薄,定期巡河流于形式。
  
  二是水土流失及草原退化沙化现象依然严峻。黄河流域尚存水土流失面积466万平方公里;2个市有41座淤地坝未实施除险加固,带病运行;由于载畜量过高、鼠害加剧等原因,6个县草原面积减少57973万亩、退化沙化面积952万亩。
  
  三是河道及地质灾害治理任务仍然艰巨。由于治理资金缺口大,黄河干流河道尚需治理32084公里、支流河道尚需治理138481公里;黄河流域段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5637处尚未有效治理;3个市尚有237座废弃矿山、历史遗留矿点未有效治理,待治理面积559万公顷。
  
  四是污染防治基础工作相对滞后。黄河支流祖厉河、大夏河、湟水河桥断面水质监测个别月份未达标;6个市有34座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或超标排放,6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个别市生活面源污染治理难度大,居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意识不强,家庭厨余垃圾存在先分后混的问题。
  
  (二)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的13个市本级和59个县,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7236万人,基金收支管理比较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医保政策落实不到位。7个市重度残疾人、代课教师等重点人群1185名、企业职工200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个市1家省属企业职工237万人未按要求纳入医保属地化管理;7个市1426人应获未获补助资金15845万元。
  
  二是基金收支仍待规范。4个市少拨付中央医保补助或少安排财政补助648229万元;4个市96家企事业单位少缴欠缴医疗保险费921044万元。
  
  (三)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的13个市本级和59个县,2020年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3项)参保人数133909万人,财政补贴力度逐年加大,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逐年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应保尽保仍有漏缺。4个市9家单位460人未按要求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3个市15万人未按时足额获得补助资金262296万元。
  
  二是部分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7个市向91名不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11135万元;4个市超范围将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纳入养老保险支出284亿元。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审计的7个市和31个县2020年共筹集建设资金6074亿元,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06个、棚户区住房581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15万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精准。1个市和6个县2209套公租房长期空置或用于其他非居住用途;2个市和14个县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公租房426套、租赁补贴851万元;6个县139个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未建立物业管理等制度;1个市和4个县保障房配售收入247亿元未上缴财政;2个县银行贷款392亿元闲置1年以上。
  
  二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5个县4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开工;6个县6个项目3900套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未完成;1个市和10个县38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未按时组织竣工验收。
  
  (五)部分省列重大公路项目审计情况。审计调查12个省列重大公路项目,建设总里程99456公里,总投资105281亿元,完成投资527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金融支持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山东华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的PPP项目景白公路,融资贷款利率6%,高于同期其他公路项目融资利率。省公交建集团所属柳敦公路项目公司在正常支付工商银行贷款利息的情况下,还需分10年支付1亿元的贷款承诺费。
  
  二是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仍然缓慢。由于部分省级行业部门行政审批不及时,12个省列重大公路项目前期审批平均耗时212年,占项目总工期的4206%,致使项目建设成本增加、无法及时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截至2020年10月底,11个省列重大公路项目尚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施工许可证。
  
  三是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还需提升。3个项目未按国家要求及时调低增值税税率造成多计工程造价172亿元;3个项目部分标段未按施工图建设、未对材料进行价格调差等原因多计工程价款102亿元;4个项目因勘察设计深度不足导致增加投资311亿元。
  
  (六)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审计情况。对2019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87亿元进行了审计,抽查单位30个、项目49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还不到位。审计抽查的7个项目因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不衔接等原因,未实现年度项目建设、资金支付等绩效目标;18个项目未考虑年度支出计划和需求,一次性下达资金4263万元,其中291275万元资金当年未支出;由于3个已完工项目未验收等原因造成395319万元资金闲置在项目单位2年以上。
  
  二是资金管理还不规范。由于省级文物保护项目储备不足,1亿元专项资金分配下达迟;7个县财政部门半年后拨付项目资金159408万元;部分项目前期手续滞后,53个单位尚有6837万元资金未支付,7个单位为加快支出进度违规将专项资金288973万元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2020年7月以来,每季度选择优化营商环境等若干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新增财政资金进行全覆盖式跟踪审计。至2020年底,省财政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37748亿元,下达市县和项目单位3593亿元,当年支出32416亿元,尚未支出的均按程序结转下年。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将直达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机构运转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创新实施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使资金下达更快捷、投向更精准、监管更有效,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总体严格规范。审计中坚持边审边促、边审边改,督促有关市县和单位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支出4255亿元。但也发现部分市县资金下达支付不及时、扩大支出范围、违规将直达资金划转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金额492亿元。
  
  (二)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结合市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6个市和8个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债务管理,妥善化解存量债务。财政部核定2020年全省政府债务限额43518亿元,比上年新增968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39333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审计也发现,个别县的偿债压力较大,还本付息资金超过当年可支配财力;专项债券资金仍存在重发行轻管理的问题,由于部分项目进展缓慢,4个市和1个县闲置专项债券资金794亿元。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7个县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共抽查资金4768亿元、项目652个,入户走访360户家庭。结果表明,抽审地区96%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实现了至少1人就业,63%的搬迁家庭获得产业扶持,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未发现规模性返贫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仍需加强。对照中央“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求,就业扶持方面还存在2个县406户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未实现至少1人就业,4个县就业技能培训效果不佳。产业扶持方面还存在3个县投资200193万元的5个项目建成后经营亏损或闲置,产业带动能力不强;5个县6个项目未与搬迁群众建立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未吸纳搬迁群众就业或未按约定兑现分红承诺。配套设施方面还存在3个县的12个集中安置点污水处理、水电暖、学校、卫生院等配套设施不到位,影响搬迁户生产生活。
  
  二是乡村产业项目还需结合实际。2个县投资173亿元的4个产业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未能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导致项目效益不佳;个别县的一些乡镇制定的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后续产业扶持措施雷同,未根据搬迁安置点产业基础和搬迁群众种养习惯等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产业发展帮扶措施。
  
  三是涉农资金使用还不规范。2个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233745万元闲置1年以上未使用;个别县扶贫互助退出资金342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因参股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投入2898万元存在损失风险。
  
  (四)优化营商环境及稳就业、稳投资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还未有效落实。3个市7家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违规收取培训费等费用119311万元;2个市和1个县5家单位未及时清退专项基金和各类保证金391978万元,3家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中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4家单位未经审批开展“优秀企业”等评比表彰活动。
  
  二是部分创业就业资金使用效益还需提高。全省就业补助等资金307亿元未支出,就业补助资金用于促进就业方面的占比较低;2个市创业担保贷款本息616825万元逾期未收回;3个市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功能不完善、未安排奖补资金、未向495名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发放补贴资金2475万元。
  
  三是资金缺口影响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和建设。3个市和2个县实施的188个项目融资不到位或无资金平衡方案,资金缺口达12424亿元;2个市实施的16个项目进展缓慢,28个已开工建设项目未办理开工许可证,94个重点建设项目多报投资完成额6805亿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4 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重点审计的5户省属企业2019年底账面资产总额610667亿元、负债总额380812亿元、净资产229855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介于10116%至11048%之间。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4户企业及所属单位资产不实375亿元(多计资产107亿元、少计资产268亿元),少计房产334158平方米、土地120364亩。
  
  二是存在部分低效无效资产。4户企业所属32家僵尸、空壳企业未按时完成处置工作;3户企业闲置资产102亿元、土地190749亩、厂房366万平方米;4户企业2672亿元资产存在损失风险。
  
  三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如1户企业主营业务利润贡献较低,毛利率持续下降;1户企业对所属参股或控股基金监管不严,参与发起设立的6支创业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未足额到位,受托管理的2支创投基金投向重合。
  
  (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的2户省属金融企业和1户地方银行2019年底资产总额695654亿元,负债63397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1户企业为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115亿元,2户企业向“两高一剩”等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类企业发放贷款76亿元,2户企业以信贷的方式投入房地产领域1599亿元。
  
  二是信贷业务开展不规范。2户企业抵押质押管理不规范开展信贷业务1597亿元;2户企业贷款资金1246亿元存在超期限办理贷款展期、贷款被挪用、贷款核销不合规等问题。
  
  三是资产风险管控不严格。1户企业少计提减值准备502亿元;3户企业因决策失误、客户经营停滞等原因,项目投资1755亿元存在风险。
  
  (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的17个省级部门及所属单位和3所高校(以下统称单位)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尚未开展。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的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权属登记工作,因正在细化工作方案,至2021年5月底尚未开展。
  
  二是部分资产还不真实。7个单位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漏报等原因少记固定资产248亿元、土地5宗725万平方米、房屋104处、专利1204项;3个单位因资产处置后未及时销账导致多记资产108784万元。
  
  三是违规出租(借)或处置国有资产。4个单位未经批准或评估出租国有资产,坐支租金4018万元用于维修改造等支出;1个单位未采取公开招租方式出租房屋及场地54处54754平方米;3个单位未经审批自行处置、报废国有资产437241万元、车辆17台。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2个市和7个县18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市县及领导干部能够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源环境规划制定及落实还不到位。2个市和2个县对生态环境方面的30项约束性指标降低标准或未纳入专项规划;2个市“十三五”相关规划确定的项目投资、能耗指标未完成;1个市和2个县未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二是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还未有效遏制。2个县在基本农田范围内退耕还林1388万亩;2个市在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占用耕地188万亩进行开发建设;1个市和3个县将3571万亩非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三是不可再生资源规范化集约化利用程度不高。2个市和11个县100家企业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矿产面积16万亩,30家矿山企业生产生活区超出审批范围占地132692亩;2个市和3个县未对139处矿山、关闭砖瓦厂进行环境恢复治理;2个市和4个县85家单位未办理或使用过期取水许可证违规取水。
  
  六、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6月以来,上述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7条,涉及资金2105亿元、公职人员8人。
  
  (一)公共资产资金损失问题依然突出。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24条,主要是利用项目开发、投资控股、资产(资金)管理等权力,采取出让开发权益、低利率(无偿)出借资金、利益输送、利用制度漏洞等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套取国有资金。如有的省属国有企业长期无偿对外出借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时出让开发权益,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二)乱收费和违规获利问题仍需持续关注。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6条,主要是个别行政部门和国有企业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资源,违规收取保安服务费、持有民营企业股份、未按要求清退职工违规持有的股份获利;一些主管部门监管不严,下属部门私设小金库、会计资料丢失。如个别行政部门与企业签订安保协议,派遣保安人员,违规收取保安服务费。
  
  (三)基层微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7条,主要是基层单位和乡镇监管不到位,个别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贫困户分红款、转移财政扶贫资金,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补助资金、违规让管理对象报销个人费用;个别村民违规占有、出租国有河滩地,私分出租收益导致国有收入流失。如1户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贫困户分红款等资金129045万元。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编制预算时仍习惯于“基数+增长”;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上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资金沉淀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仍有发生;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些措施落实还不到位,配套措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等,导致一些政策落地难、实施效果不明显、项目审批和建设缓慢;还有一些单位在资金使用、项目推进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监督不到位等等,导致有的问题屡审屡犯。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各类沉淀资金,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刚性约束,按照“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从源头上解决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转变“重支出、轻绩效”观念,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绩效管理水平和监控能力,形成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报、预算调整的衔接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管理问责机制建设,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衔接,确保信息联通共享,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价值。推动全面清查国有资产家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间协调统筹。认真落实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要求,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使用及国有资产运营监管机制。
  
  (四)进一步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切实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的边界,从严控制融资平台举债,加大实时监测力度。完善政府债务化解方案,落实偿债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实项目储备,加大对债券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项目审核,优化债券投向结构,减少资金沉淀,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具体情况以附表形式印发会议,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市县、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省审计厅将认真督促整改,省政府将在11月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审计署的大力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