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28 19:33:59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至28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李德新及委员共5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范鹏、马森、文立新,卢鸿志、李世红、梁和平,李高协、李维平、廖明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黄爱菊因事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世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伟,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陇南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修订草案)》《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报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工作的报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批捕权公诉权规范行使的报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甘肃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全省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全省14个市(州)及86个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全省14个市(州)及86个县(市、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会议决定任命任燕顺为甘肃省民政厅厅长,任命马剑勇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会议还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