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关于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5:31:41

  ——2020年9月2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视察组副组长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白瑞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5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以马青林副主任为组长的代表视察组,对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76名全国、省、市、县(区)人大代表参加。5月8日,视察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汇报。之后,视察组分赴兰州、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天水、定西、陇南等9个市和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甘肃公司,听取市县政府、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企业的汇报,实地走访了40多家单位,与一线执法人员、基层群众、企业员工和部分受害群众进行了座谈交流。常委会党组对这次视察工作十分重视,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副主任马青林带领有关人员赴省公安厅、兰州市公安局及七里河分局就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视察报告在起草过程中,书面征求了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和相关市人大常委会以及26名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联系的省人大代表的意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坚持打、防、管、控同步推进、多管齐下,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联动机制初步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均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着力形成打击治理的工作合力。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甘肃省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指导意见》,为依法规范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省通信管理局建立完善实名登记、物联网卡集约管理、电信企业考核评价体系等措施支撑反电信网络诈骗斗争。电信甘肃公司建立完善不良语音分析、诈骗短信拦截、违规网站封堵等系统,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省、市(州)两级公安机关加强反电诈中心建设,整合公安、金融、电信网络资源,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商业银行派员带权限进驻合署办公,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预警防范和精准打击能力。
  (二)打击质效不断提升。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841起,同比上升31.2%,抓获犯罪嫌疑人1994名,同比上升110%;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818人,同比上升72.6%;全省法院共判处刑罚317人,同比上升30.1%。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28起,同比上升207.1%;抓获犯罪嫌疑人1367名,同比上升119.1%;破案率24.7%,同比上升10.8个百分点,兰州、酒泉、张掖、武威、天水、陇南等市和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陇南市武都区、文县等地打击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三)预警挽损初见成效。省电话诈骗防范拦截系统建成3年多来,共发送反诈宣传信息1.5亿余条,预警拦截各类诈骗电话1.33亿余次,查询、封堵、关停诈骗号码6万余个,阻止可能受骗群众4万余人次。2019年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止付冻结被骗资金28.26亿元;今年上半年,全省共追缴被骗资金3647.08万元,返还受害群众1148.8万元;全省公安机关反电诈中心核查疑似诈骗线索12万余条,成功劝阻受害人1.8万人次,直接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四)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在省级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责任,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宣传普及。公安、司法行政、金融、通信等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手机等各种平台载体,针对老年人、学生、企业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围绕代办银行卡、贷款诈骗、网购刷单诈骗、冒充公检法诈骗等易发多发诈骗方式,采取以案释法、制作宣传公益短片、举办防电诈专题讲座、发送反诈宣传信息等方式,加大宣传的频次和广度,不断提高全社会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从视察情况看,虽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此类犯罪发展蔓延快、手法翻新快,手段花样多、受骗群众多,社会危害大、打击难度大的特征比较明显,打击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地方、部门及相关企业对信息化条件下传统线下犯罪相对减少,新型线上犯罪日趋增多的形势把握不准,对电信网络诈骗专业化、精准化、集团化的发展趋势研究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有的市县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给群众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片面认为群众受骗主要是贪财图利,钱财被骗是咎由自取;有的主责意识不够强,履行职责任务不够坚决有效,一味强调破案难、追赃难、挽损难、防范难,不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后并未开展实质性的调查侦查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对群众切身利益关切不够的问题。
  (二)案件持续高发且危害大。2019年,全省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2091起,同比上升43.32%,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3.2%,被骗资金7.73亿元,是2018年的1.87倍。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267起,同比上升72.97%,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3.68%,同比上升10.48个百分点,日均发案68起,单日最高发案达到173起;被骗资金达4.49亿元,同比上升84.28%,日均被骗250万元。群众被骗损失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有的高达几百万元,受害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上学钱”被洗劫一空,不仅给其家庭生活造成极大困难,有的被害群众还因被骗而失学、致贫,个别甚至自杀,许多家庭因此陷入灾难,后果十分惨痛。
  (三)打击治理难度大。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变幻、层出不穷,“工具人”成“帮凶”、对公账户管理不严,以及互联网金融、微信、支付宝等新兴支付模式被非法利用,致使诈骗分子更加隐蔽、被骗资金流向复杂,给公安机关精准甄别、破案打击、追踪溯源、冻结止付和及时挽损带来了极大困难,造成案件持续高发且侦破率较低的尴尬局面。同时,案件证据搜集固定、深挖上线等难度大、周期长,致使公安机关破案抓人后,进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的人员较少。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抓获此类涉案人员1994人,检察院提起公诉818人,法院判处刑罚317人,分别占抓获涉案人员的41.02%和15.89%。
  (四)源头防范还不够到位。技术反制手段建设滞后,我省的电话诈骗防范拦截系统是2017年初建成投入使用的,其基本功能已与犯罪手法迭代升级、快速变化的形势极不适应,致使许多该拦截的诈骗信息无法拦截,该止付的被骗资金无法止付;金融、通信等领域的反制手段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资源整合不够、覆盖面不宽、拦截不精准等问题比较突出。监管责任压得不够实,有的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和管理漏洞情况不够清楚、监管存在“真空地带”,银行卡和手机卡实名不实人、出售对公账户、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落实不严以及基站设备非法使用等问题,使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诈骗平台技术开发、租售手机卡、微信号、QQ号等黑灰产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提供了土壤和条件。
  (五)人财物保障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方专业队伍建设滞后,技术力量薄弱,不会打、不善打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市州反电诈中心人员、硬件配备和技术支撑不到位,未能有效发挥及时反应、专业处置、合成作战的作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面大,破案追赃战线长,办案经费支出大,有的案件被骗几万元,破案支出则需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一些基层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存在困难。
  (六)群众防范意识不够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发挥作用不够充分。一些地方宣传教育实效性不高,宣传方式大多是发传单、拉横幅、贴海报等传统方式,没有结合地域特征、人群类型、职业特点进行精准宣传,对社区、校园、企业、老年人、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宣传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比如,某省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被冒充的本单位领导诈骗500万元,既暴露出企业财务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也说明针对财务人员、企业负责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社会问题。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打击治理体系,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打击治理质效,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要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充分认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对人民群众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上升到践行为民宗旨、维护政治社会安全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全面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势头,全力以赴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着力提升依法惩处水平。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跟踪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及时开展精准研判,创新打法战法,不断提高破案效率。要坚持走专业路、打合成仗,紧紧围绕电信网络诱骗渠道和被骗资金流向这两条线索全方位开展侦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有专班负责组织开展缜密侦查工作,努力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破案数不低于此类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要加快办案进程,提升办案质量,努力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起公诉数和判处刑罚数不低于此类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最大限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三)要着力提升打击黑灰产业水平。要依托大数据资源,从蓄意诱骗、技术支撑、涉案数据、资金流向等环节,对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对公账户以及出租身份证、微信号、QQ号和涉诈APP技术支撑等黑灰产业开展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黑灰产业链的蔓延发展,切实斩断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条,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四)要着力提升源头防控水平。要加大投入力度,全力推进技术反制手段建设,确保在年内完成全省电话诈骗防范拦截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同时积极推动互联网诈骗防范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和高科技手段,使技术反制系统具有更加精准高效的性能,努力做到诈骗电话打不进来、诈骗短信发不出去、诈骗网站登录不上去、诈骗钱财转不出去,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要全面推动市(州)、县(市、区)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对本辖区涉嫌诈骗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重点人员管控机制,落实管控措施,严防本地人员外流作案、出境作案,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要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甘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监督问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要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各级公检法机关要配齐配强反电诈专业力量,加大网络、金融等专业知识培训和办案实践能力训练,打造一支复合型的专门人才队伍,不断提高侦查、起诉和审判水平。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在办案经费、技术研发、硬件提升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六)要着力提高防范宣传水平。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骨干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突出老年人、农民工、妇女、青少年等容易受骗群体,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积极履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着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防骗意识和防骗技巧,形成全社会反诈防骗的良好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