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5:25:25
——2020年9月2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肖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围绕省公安厅“1351”总体工作思路,以法治公安建设为抓手,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坚持高位谋划,统筹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一是强化组织推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地普遍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将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本地党委政府大局统筹谋划推进。2018年以来,各级党委听取公安工作汇报329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300余个。2019年,省公安厅组织对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督察,并向省委作了专题汇报。二是强化法治引领。着眼法治公安建设,组织召开全省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会议,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强化“大法治”思维,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树牢法治理念。在公安执法活动中,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依法办事与服务大局并重、循法守正与创新担当并重、严格规范与理性文明并重、警察义务与警察权益并重,让依法办事成为常态、民生利益充分保障、公安事业科学发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助推公安法治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三是强化担当履职。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把规范执法贯穿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防范抵御各类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破案打击和治安整治工作,全省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向好。近年来全省刑事发案持续下降,2019年底,全省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比2015年下降39.1%,“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发案下降69.3%,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数下降44.1%,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体系。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甘肃省公安厅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规定,最大限度规避行政决策风险,从源头上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前瞻性。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编写执法制度汇编61套,制定案件办理、涉案财物管理、网上执法办案、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制度1160个,修订和废止本级执法制度300余个。制定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探索建立法治公安建设专家智库,聘请法律顾问188名、公职律师134名,参与开展工作1300余件次。二是完善证据收集制度。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实施《甘肃省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实施办法》《甘肃省公安机关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审议规定》,与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重大刑事案件收集、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各类刑事案件证据规格,进一步规范刑事证据移送和审查。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大会,强化刑事科学技术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提升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工作水平,确保侦查取证各项工作经得起法律检验。三是完善行政案件办理规范。制定《甘肃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实施办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裁量标准不一、处罚畸轻畸重。下发《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快速办理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提高办案效率,增强执法效果。出台《甘肃省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社区警务工作,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四是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强化执法质量监测,省公安厅每半年组成工作专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市州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执法质量评查,并建立最佳最差案件剖析、典型案例指导、疑难复杂案(事)件研讨三项制度,有效推动执法办案质量提升。健全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制度和标准体系,升级优化警综平台执法考评模块,“背靠背”开展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推动全省执法质量全面提升。五是完善执法权益保障机制。针对民警在执法办案中被投诉导致不敢履职和执法权益遭受侵害等问题,认真落实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要求,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支持全省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行使职权,依法严惩袭警、辱警行为,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袭警违法犯罪案件300件,维护民警合法权益268人。
三、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强化执法权力监督制约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着力构建“1+7+N”大监督格局,形成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公安执法活动在法治轨道运行。一是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建立受立案统一归口管理制度,普遍设立案管中心,统一案件受理和管理监督,对办案单位接处警和受立案情况进行无死角、全流程监督。全面推行“三个当场”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目前,全省警综平台录入警情中,规范接处警占全部警情的99.9%;依法作出受理、立案、不予立案、转治安处罚等处置的刑事警情,占全部刑事警情的99.7%。二是深化案件统一审核出口机制改革。切实强化侦查权内部监督制约,刑事案件从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到移送起诉,全部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确保及时发现排除非法证据,纠正执法过错,防范冤假错案。同时,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纳入执法监督范围,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三是深化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机制改革。建立落实“五级审核把关”机制,全省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设立专职法制员426人、兼职法制员2269人。认真落实《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为基层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3万余台,配备率达98%。依托警综平台,积极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和网上巡查,发现执法问题和瑕疵33万余个,整改率达77.3%。四是深化公安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主动认领涉及我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95项、市场监管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48项,填报省级事权政务服务实施清单事项40项、行政处罚事项504项、行政强制措施253项。对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涉及的10类142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编写了《全省公安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全省14个市州公安局3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府政务大厅。五是深化备案审查纠错机制改革。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排查梳理案件办理问题1027个、案件受理问题3397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问题132个、执法办案不规范引发信访问题71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和督促整改。制定《甘肃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实施细则》,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组织开展立案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面对面约谈提醒,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追究相关办案民警和领导责任160人。
四、坚持科技支撑,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效能。一是推进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改造。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基本标准》,科学设置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留置候问等功能区室。2012年以来,全省执法办案场所先后两次进行升级改造,建成标准化办案中心163个、办案区1228个。二是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建设。紧扣执法办案和监督管理的关键要素,出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打造集案件办理、执法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合成作战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34个。今年4月,省公安厅召开现场会,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进行再部署再推进,确保2022年底全面完成任务。三是推进案件网上规范化办理。严格落实《甘肃省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规定》,实现案件信息和主要证据材料网上记载、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法律文书网上流转。积极配合省委政法委“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积极推动解决公、检、法、司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网上互联互通和政法委网上监督管理难题,酒泉、张掖、金昌、兰州、天水等5市正在开展试点。四是推进网上巡查精准化监测。依托警综平台搭建涉案财物管理模块和执法监督模块,升级平台查询、关联、预警等功能,建立“执法监督+合成作战”工作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全要素常态化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制定《甘肃省公安机关网上执法巡查工作规定》,定期抽查接处警和案件办理情况,有效预防执法问题发生。
五、坚持实战实训,全面提高民警法治素养。一是聚焦忠诚警魂开展教育整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忠实践行“十六字”总要求,通过政治轮训、警示教育、专项整治、政治督察等方式,不断锤炼忠诚警魂,着力解决个别民警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纯洁队伍,整肃警纪,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聚焦岗位需求开展练兵比武。将素质强警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聚焦“关键少数”,全面推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建立学法档案,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截至目前,省公安厅组织领导班子会前学法34次,市、县公安机关领导班子会前学法1600余次。制定《甘肃省公安机关2019年至2022年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采取“六大练兵方式”,苦练“六大基本能力”,组织开展32个重点项目岗位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一线执法能力。三是聚焦能力素质开展法治培训。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通过旁听庭审、远程教学、执法考试、跟班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2018年以来,全省共编纂指导性案例1100余个,举办培训班1500场次,组织旁听庭审640次,培训人数13万余人次。全省有3.2万余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520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320余名民警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四是聚焦典型引领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以点带面,分层、分批树立执法先进典型,组织在全省公安机关选树执法办案能手100人、执法培训教官100人、评选精品案例100件。目前,全省有全国执法示范单位3个,省级执法示范单位55个,市县执法示范单位190个,组织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742场次,有力带动了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向前发展。
六、坚持警务公开,不断增强公安执法效果。一是持续优化便民服务。建成“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打通互联网、政务外网和公安内网之间数据交互通道,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安部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和数据对接,目前甘肃公安政务服务平台15个事项与全国18个省市同步接入公安部全国“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依托“甘肃省公安厅警务公开与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对行政刑事案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等办理状态网上查询和手机短信自动告知服务;依托“甘肃公安”微信公众号、“交管12123”手机APP、甘肃公安“微警务”平台、移动支付平台等,实现30余项公安业务网上办理、网上支付,群众办证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二是主动护航企业发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力护航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十个严禁》、服务夜间经济15条,制定实施公安机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优化社会服务管理等便民利企措施62项,承接落地公安部便民利企措施68项,对214个省列重点单位逐一开展了“点对点”“一对一”服务,对151个省列重大建设项目跟进落实“护航警官”502人,全力服务保障“六保”“六稳”大局。三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出台《甘肃省公安机关向群众报告工作规定》,面向社会聘请120名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听取群众呼声、回应群众需求,使群众在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的同时,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治理格局。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进村社、进农户,聚焦影响脱贫攻坚的毒品、赌博、宗族恶势力、非法民间借贷,以及社会治安乱象、矛盾纠纷、村民法治观念淡薄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法治扶贫,有效净化了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社会治安环境,服务保障了全省脱贫攻坚大局。
尽管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执法办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问题依然存在,执法简单、随意、机械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仍有发生,个别案件办理质量不高,问题瑕疵较多;三是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问题有待切实整改。四是执法办案中心(场所)管理还不够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普遍存在经费紧张、进展缓慢的问题;五是执法主体业务素质还不够高,法律专业知识教育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执法能力建设需要不断加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人大听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报告是对全省公安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以此次报告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总体部署,积极适应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公安部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工作要求,把加快推进执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作为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与新的执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坚决捍卫法律尊严,扎实推进法律实施。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着力抓好《民法典》的学习贯彻,确保《民法典》在公安机关正确有效实施。持续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强化执法培训,提升公安民警的综合素养、执法水平和实战本领。
二是持续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建设,加强执法办案系统和管理监督平台深度应用,落实常态化网上执法巡查机制,加强执法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巩固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认真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有关民警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断强化执法民警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三是持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抓好受立案、“两统一”改革措施落实,全面推广“五巡查五复核”案件办理管控模式,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办案受监督。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运用,确保刑事诉讼依法顺利进行。抓好“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工作,从源头上实现对执法核心要素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四是持续加强公安立法和依法行政。积极配合公安部做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推动《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立法。建立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和定期清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立、改、废工作,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完善公安机关依法决策机制,做到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事前风险评估。健全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重大法律事务、疑难执法问题解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是持续狠抓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等各项规定要求,切实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风险,确保民警在执法监督、案件审核、执法办案等环节不发生问题。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评导向作用。严格落实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和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及时发现执法问题,纠正执法过错,最大限度确保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