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后跟踪监督的情况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5:08:14

  ——2020年7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报告。会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建议向省政府办公厅进行了反馈。
  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就业工作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确定对去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6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由陈克恭副主任任组长的调研组,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深入庆阳、平凉、武威、金昌4个市、6个县(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了整改落实情况和稳就业促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用工、就业创业服务等情况。现将跟踪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稳就业和就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急中之急的任务部署推动,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全面发力,全省就业局势逐步回稳。今年1至6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2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34万人的505%,城镇登记失业率286%,保持在较低水平。
  (一)加强政策调控扩大就业容积。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实施了促进经济健康发展“55条”、支持中小微企业“36条”、做好稳就业工作“33条”、保居民就业“24条”等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硬核”措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5月份以来,多项经济指标实现由负转正,固定资产投资比去年同期增长22%,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势头,为扩大就业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多措并举稳企稳岗稳就业。一是实施社保费“减免缓”行动。根据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经营困难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减免政策。截止6月底,为128968户企业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33532962万元。二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从今年1月底到12月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将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庆阳市已为87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09169万元,稳定就业岗位34545人。三是推动税收和房租减免。截至6月底,全省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882户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和娱乐旅游等行业企业免征房产税2260万元,为855户企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130万元;省市国有企业为6296户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134亿元,49家创业孵化机构为入驻入孵企业减免租金3271万元,90家众创空间为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减免租金2060万元。四是积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减费让利,积极开展金融支持保企业稳就业工作。截至5月底,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较去年同期高384个百分点。
  (三)千方百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一是加大了农民工就业转移。截至6月底,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138万人,已提前完成500万人的年度输转任务,输转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6707万人。平凉市建成扶贫车间199个,就近吸纳带动农民工就业9968人。二是拓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今年计划招募7325人。举办甘肃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线上视频招聘会45场,提供就业岗位40万个,达成意向性协议23万人。截至6月20日,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6017%。三是强化了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全省共帮助55万名失业人员和13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10418人发放失业保险金5930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3026人。金昌市建立了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对“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四)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就业。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就业补助资金196亿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奖补和支持贫困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已举办线上“春风行动”400多场,发布岗位信息148万条,帮助12万人实现就业。围绕重点产业和市场急需紧缺职业,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20年计划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5万人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审议报告中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研究措施、出台政策、加大投入、明确责任、认真整改,进一步促进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造成了突如其来的冲击,也给当前就业工作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就业形势总体不容乐观。一是稳就业压力持续增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放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裁员及转岗人员呈上升趋势,结构性外出务工人员减少,就业增长动力持续减弱,群体性失业风险加大。二是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变弱。一些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用工数量减少,薪资待遇降低,吸纳就业能力减弱。旅游、餐饮等行业生意萧条,从业者举步维艰。三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较大困难。截至目前,我省需要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历年沉淀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累计将超过20万人。
  (二)供需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一方面,随着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许多企业产业转型需求的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缺乏;另一方面,一些中高职学校培养的技术人才与企业岗位需求不匹配,做不到“学必所用,用必所学”,出现“用工难”、“就业难”的问题,制约了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就业创业观念有待改变。一是部分高校毕业生迷恋“铁饭碗”,不愿到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不愿到离家较远的地方工作,出现了“慢就业”现象,造成高校毕业生沉淀和积累。二是部分求职者择业标准不断提高,对就业岗位期望值过高,出现就业“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三是就业者创业意识不强、热情不高,各地投资兴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利用率不够高。四是全社会扶残助业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就业市场对待残疾人的用人观念有待改变。
  (四)政策法规落实还有差距。一是部分市县财政保障能力有限,就业奖补金筹集困难,对就业创业的资金投入不足,影响了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二是有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如个别单位在招聘条件中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及已就业应届毕业生进行了限制,导致部分毕业生为报考事业单位选择不签约或者解约。三是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面临编制少、经费少的困难,工作人员难以做到专职专用,影响就业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巩固执法检查成效,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对就业造成的影响,建议各级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加强政策支持,稳定拓展就业岗位。紧紧抓住中央和省上出台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稳就业政策措施的大好机遇,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快推动已出台的一揽子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帮助企业稳定现有岗位。着力拓宽就业空间,积极落实各类平台经济促就业、扩大有效投资拉动就业等措施,不断拓展新的就业岗位。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要精准施策、分类帮扶,下大力推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一是积极借助省内重大项目建设、扶贫车间、鼓励创业就业等措施帮助城乡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二是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实施好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拓展职业发展空间,畅通流动渠道。三是探索具有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特色的“权威推荐+自主就业”相结合的就业直通车模式,鼓励退役军人灵活就业。四是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广泛宣传普及“一法一条例”,引导大众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增强创业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三)提升培训质量,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根据劳动者就业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统筹培训资源,创新培训形式,优化项目开发,加强师资配置,提升培训质量,推进职业培训转型,畅通就业和职业发展渠道。加大家政服务、健康养老、育儿早教等专业人员培养力度。推行好“培训券”模式培训,切实提高培训实效,让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
  (四)加强预警监测,切实兜牢就业底线。进一步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中美经贸摩擦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建立多维度就业风险监测机制,制定详细应对措施,避免失业率较大幅度波动。实施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新政策,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并加强与低保、社会救助的衔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