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5:00:26

  ——2020年7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张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9年,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力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8亿元,为预算的915%,加上中央补助26807亿元、调入资金1018亿元、上年结转1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844亿元,以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总收入3490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22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加上上解中央支出21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2737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95亿元、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82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亿元等,总支出34833亿元。收支相抵,结余72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169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收入增加;支出增加1152万元,主要是整理期据实核算的社会保障类支出增加。
  在省级收入决算中,税收收入1663亿元,为预算的867%;非税收入705亿元,为预算的1052%。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083亿元,为预算的926%;企业所得税351亿元,为预算的749%,主要是受国家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个人所得税102亿元,为预算的728%,主要是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实施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减税规模超出预期;资源税119亿元,为预算的888%,主要是受矿产品价格、销量下降影响。
  在省级支出决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教育支出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696亿元,完成预算的99%;公共安全支出7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2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11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11亿元,完成预算的94%,主要是中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等资金下达较晚,当年未形成支出;债务付息支出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省级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2737亿元,增加1319亿元,增长62%。其中:税收返还5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179亿元,增加5795亿元,增长468%;专项转移支付3992亿元,减少4476亿元,主要是适应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部分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相应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相应减少。
  省级预备费8亿元,当年未动用,按有关规定年末全部转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802亿元,2019年调入预算78亿元,剩余22亿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2019年末通过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结转、省级预备费等补充73亿元,年末规模为752亿元。
  2019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亿元,增长105%,剔除法检系统集中更新到期报废车辆等一次性因素后,同比下降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亿元,同比下降3%;因公出国(境)费22057万元,同比下降112%;公务接待费24179万元,同比下降82%。
  2019年,省级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6亿元,其中:省级支出4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13亿元。主要用于引洮二期骨干工程、农村扶贫公路、光伏扶贫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PPP项目引导、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8亿元,为预算的1096%,加上中央补助134亿元、上年结转10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017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亿元,总收入5237亿元;支出1438亿元,完成预算的95%,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43亿元、调出资金163亿元、债券转贷支出3317亿元等,总支出516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6亿元。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增加17114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减少1443万元,主要是整理期核减了彩票机构业务费等支出。
  2019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亿元,为预算的697%,主要是部分省属企业利润弥补了以前年度亏损;加上上年结余05亿元,抵扣中央长拨资金15亿元,总收入32亿元;支出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3亿元,总支出32亿元。
  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32亿元,为预算的1065%,主要是中央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比例,对我省调剂金补助增加;支出3801亿元,完成预算的973%,主要是年初全口径编制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预算,但执行中由于部分单位参保清算未完成,部分支出未在社保基金中反映;累计结余5366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为34068亿元。按规定程序当年发行政府债券776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175亿元(一般债券2495亿元,专项债券368亿元),置换和再融资债券1587亿元(一般债券125亿元,专项债券337亿元)。截至2019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311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804亿元,专项债务12362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00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759亿元,专项债务134亿元。
  省级决算草案在报省政府审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省审计厅审计。四本决算具体情况及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
  2019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要求,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但在中央脱贫攻坚考核、各级审计监督、专项检查工作中也指出了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解决。
  二、2020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我省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积极因素不断增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显现。但是,受疫情冲击影响,全省各级财政减收增支较大,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运行压力增加。截至6月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29亿元,同比减收399亿元,下降9%。从上半年执行情况看,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以及援企稳岗、促消费扩内需等政策措施的落地,政策效应不断释放,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4月份开始财政收入呈现逐月向好态势,收入降幅持续收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53亿元,同比减支1532亿元,下降7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全国两会推迟,部分中央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券额度下达推迟,加上各级财政减收明显,除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外,部分项目支出进度比去年同期放缓。截至6月底,全省11类民生支出16324亿元,占总支出的818%。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1件民生实事推进顺利,省级拨付资金79亿元,完成预算的944%。
  1—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01亿元,为预算的376%,下降14%,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和彩票公益金收入减少;支出5207亿元,增长631%,主要是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政府性基金及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拉高了支出增幅。
  1—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亿元,为预算的415%;支出11亿元。
  1—6月,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53亿元,支出4865亿元,累计结余10935亿元。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县级“三保”、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兜实兜牢民生底线,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把握政策机遇,大力争取中央支持。坚持把争取中央支持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梳理中央重大政策及预算安排,把握政策机遇,细化分解任务,靠实工作责任,主动衔接,跟踪落实,大力争取中央支持,缓解各级财政收支矛盾。截至6月底,中央财政累计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77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6亿元,增长8%。中央补助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26152亿元,增长116%,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011亿元,增长10%;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198亿元,增长119%;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28亿元,增长44%,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15亿元。特别是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两项资金,中央财政在分配时给予了倾斜支持,分别达到了123亿元、956亿元,争取情况好于预期。
  (二)积极支持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加强资金保障,简化拨付流程,扎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拨付调度,全面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疫情防治人员待遇、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等财税支持政策,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医疗机构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财政共筹措疫情防控资金126亿元,形成支出97亿元。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支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55条”、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36条”、稳定就业“33条”、促消费扩内需8大专项行动等一揽子政策措施,对冲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加快恢复经济运行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5月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23亿元;安排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等贴息资金22亿元,落实促消费扩内需相关补助13亿元;补贴中小企业研发成本7740万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统筹中央转移支付、政府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大力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三)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强化扶贫投入保障,完善监管机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带来的新挑战。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省各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15亿元,增长155%。其中:省级72亿元,增加12亿元,增长20%;市县落实43亿元,增长86%。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严格审核把关,督促贫困县高质量编制涉农资金年度整合方案,尽可能“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截至6月底,省级下达可整合资金2648亿元,贫困县计划整合使用2273亿元,整合率达到83%。强化扶贫资金精准统筹使用。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挂牌督战方案》,督促贫困县进一步厘清三年实施方案和脱贫攻坚剩余任务,指导完善扶贫资金精准统筹使用方案,全面落实“3+1”冲刺清零、“5+1”专项行动以及疫情期间出台的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靠实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严防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中央巡视回头看、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严肃查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始终保持扶贫资金监管高压态势。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健全债券项目协调和债券资金调度机制,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效用。截至7月中旬,中央新增我省政府债务限额8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8亿元,专项债务614亿元;已发行534亿元,形成支出3082亿元,占发行额的577%。持续加强隐性债务管理。强化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对所有市县2019年末的债务风险等级进行了评定,并比照财政部做法将评定结果通报市县党委政府,要求各地抓好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做到对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隐性债务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市县隐性债务线索及处理情况。强化监督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专项检查等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和市县,督促其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整改到位;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会同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五)加强县级财政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底线思维,将兜牢县级“三保”底线作为今年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完善制度机制,加大对市县支持力度,强化县级财政监管,确保基层运转不出问题。坚持财力下沉。充分考虑市县财力状况及减税降费对财政运行的影响,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同时,加强县区库款运行监测,强化库款调度保障。截至7月上旬,省级已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2142亿元,增长98%。坚决落实特殊转移支付直达机制。省级财政坚持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方案审核、快速直达”的原则,及时将中央直达及参照直达的资金全部下达市县。截至目前,省级已下达相关资金7232亿元,下达率100%。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在市州财政全面审核的基础上,省级抽取35个县区重点审核,对预算安排存在缺口、影响基层履职的,督促及时调整或调剂预算补足。健全“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执行监控机制,县级按月向省市财政报告保基层运转情况;省级财政将收支矛盾突出、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重点监控。完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综合研判县区财政收支、库款规模、债务偿还等情况,对存在支付风险的,及时预警提示。督促县级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三保”风险事件。
  (六)注重制度机制创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积极推行事前绩效评估。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对部门拟出台的重大政策、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2020年省级部门提交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04个,评审后核减84个项目、涉及资金383亿元。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实现了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资金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延伸到所有省级部门和预算单位。2020年省级部门(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共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1025个,涉及资金9469亿元。及时公开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并督促部门按规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公开绩效目标的省级部门由2019年的83个增加到100个,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由2019年的198个增加到1025个。多层次开展绩效评价。单位自评实现省级所有部门(单位)和预算支出全覆盖;按照5年一个周期、重点项目全覆盖的要求,83家省级部门共选取181个重点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478亿元;选取45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评价,涉及资金111亿元,并邀请省人大财经预算工委、审计等部门以及高校专家参与评价。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所有省级部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预算项目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偏。
  (七)全面落实改革举措,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困难,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要求,严把预算关口,以收定支,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县级“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上半年,全省“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118%。硬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外,严控预算追加事项,执行中不自行出台增支政策;确需新增支出的,通过预算现有资金调剂解决。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重点领域。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零基预算”执行,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着力打破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全面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细化项目支出预算,提升预算管理透明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和省人大有关要求,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广泛听取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提案办理工作。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为依托,做好系统对接,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推动人大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联网监督。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分析,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制止收“过头税”、乱收费等影响减税降费政策效果的行为。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争取更多的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探索开展黄河流域甘肃段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建立完善“中央到省、省到市县”的监控机制,做好支出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兜牢县级“三保”底线。特别是加强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做好资金调拨、核算对账、资金监控等工作,确保中央政策落到实处、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二)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持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督促市县打足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用好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和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全力抓好挂牌督战,指导8个未脱贫摘帽县精准统筹使用扶贫资金,全力支持攻克贫困堡垒,如期实现脱贫摘帽。持续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限时拨付和报告、通报约谈制度,督促市县加快支出进度。支持做好脱贫攻坚全面普查和成效考核相关工作。
  (三)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聚焦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的熟化度,确保债券资金到位后即能开工建设。做好债券发行准备工作,加快债券发行使用。加强跟踪监督,靠实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责任,抢抓项目建设“黄金期”,加快已发行债券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监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实施,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督促债务高风险地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管理。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能省则省的原则,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性非刚性支出,将执行中可不再安排的支出节省下来,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稳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制定公共文化、生态环境等分领域改革方案。按照标准科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积极构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部门项目库建设,加大项目预算评审力度,强化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好2021年省级预算编制工作。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五)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高度重视审计、检查等反映的问题,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推进,切实做好各项问题整改。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及政府债务信息,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靠实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推动绩效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做好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