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4:49:42

  ——2020年7月3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充分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7月30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了统一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和省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一部分第一段中“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补齐检察法律监督短板;有利于完善诉讼制度,健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机制”修改为“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制度,健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机制”。
  二、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二部分第六段最后一句“切实推动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修改为“切实解决公益受损问题”。
  三、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三部分第一段最后一句“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修改为“应当立即执行”。
  四、将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部分第五段最后一句“为行政执法证据在公益诉讼环节的认定和有效运用奠定扎实基础”修改为“为行政执法证据在公益诉讼环节的认定和有效运用提供支持”。
  法制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
  草案表决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