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4:41:37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8日至31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5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楚才元、李世红、巴图巴依尔,卢鸿志、李维平、师增建,史百战、马平、廖明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马小贤、杨发萍、郭雄伟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沛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云生,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关于废止《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废止《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兰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牦牛藏羊保护与发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的决定、关于批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资源税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关于调整全省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七次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黄河上游陇中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地方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后跟踪监督的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常正国请求辞去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尚伦生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会议免去明连成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袁治云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