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 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 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4:37:59
——2020年6月1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议安排,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报告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着力在更新思想理念、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上下功夫,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一)强化组织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要求,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产权原则,先后组织开展产权司法保护和涉企错案摸排甄别专项行动。省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举措,靠实责任,做到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督责问效。部署开展以健全一批制度、联系一批企业、化解一批涉企申诉信访案件、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行动”,全省法院出台加强产权、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方面的司法文件30余份,推出多项司法服务举措,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26场次,走访联系企业3000余户,排查涉企产权来信来访案件182件,发布涉产权、营商环境典型案例16批次。
(二)加强沟通协作。主动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同向发力,推动形成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打造“司法保障+行业监管”工作机制,针对行业性经营风险向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发出预警防范、规范工作的司法建议,形成风险防控合力。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涉农贷款等方面的纠纷,及时提出处理指导意见,支持扶贫产业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与银保监局、证监局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促进证券期货、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支持工商联组建商会调解组织,推动民营经济纠纷的专门化解,努力促进商会纠纷商人调解机制的形成。
(三)助力复工复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复工复产新需求,精准调整完善司法政策,帮助企业纾解困难。畅通涉企纠纷办理“绿色通道”,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和审判工作水平,确保涉企诉讼事项“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充分运用互联网司法方式,推广应用网上开庭、听证,加强与当事人电话、微信等方式的联系,有效拓宽服务的时间和空间维度,实现立案“不打烊”,审理“云端见”,执行“不掉线”,涉企网上立案1947件、视频庭审719件。对案外人甘肃祁连牧歌公司受让的被查封财产,三级法院快速联动及时办理解封手续,企业如期获得银行贷款渡过难关,保证了疫情期间物资供应。
二、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六大营商环境建设
(一)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强化市场主体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确保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和法律适用平等。审结涉民企合同类纠纷案件88125件,产权类案件1513件。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依法审结金融、证券、票据等案件25099件,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规范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合法的借贷融资行为,审结涉民企借贷纠纷案件123522件,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审结公司决议效力、股东资格确认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1447件,审结周旭与中集华骏公司等关联交易损害赔偿纠纷案,促进公司规范治理,被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件。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涉企案件调解结案93016件,调解率达到38.8%。为涉诉困难企业缓减诉讼费192.5万元。
(二)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设立兰州知识产权法庭,打造甘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构建法院、企业和律师事务所多方联动保护工作格局。审结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2161件,保障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坚持国际视野,同等保护国外企业合法权益,审理的利马格兰欧洲与黑龙江阳光种业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2019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案例之首。审理的侵害“六神”“欧诗漫”“长城”等国内知名品牌及“金徽酒”“放哈”等本土热门商标系列侵权案,拓宽了保护覆盖面,规范了行业秩序和品牌创新培育。
(三)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以市场化为导向,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省法院及部分中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引导“僵尸企业”通过规范的破产清算程序清理债务退出市场,审理涉民企破产清算、重整申请案件206件。更加重视重整、和解和资产重组,促进有价值、有潜力、有生机的危困企业回归市场。兰州中院将企业重整与“出城入园”“万众创新”紧密结合,引导企业创新发展获得重生。平凉中院在崆峒水泥公司破产案中,促成27家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破产清算和解协议,既盘活了企业资源,让民营企业“起死回生”,同时妥善解决了职工安置问题,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维护守约践诺的诚信环境。持续开展执行攻坚,惩治违约失信行为,维护市场主体胜诉权益。执结民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40668件,到位标的18.56亿元。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力度,通过“鼎立信”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7万人次;推进惩戒机制落实,限制购买机票41.8万人次、乘坐高铁2.7万人次。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法定程序和适用条件,及时纠正明显超标的、超范围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依法灵活运用财产执行措施,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不利影响。对遇到暂时资金困难的被执行企业,优先采取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放水养鱼促成执行和解。协调被执行人酒泉西部农业公司、鑫华焦化公司引进外来资金,进行合作生产,逐步兑现亿元债务,使企业摆脱了困境,并有效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五)维护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允诺和行政协议,落实信赖保护原则。及时受理因招商引资、特许经营、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引发的各类行政协议案件,公正认定违约责任,防止行政主体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随意违约,同时通过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审理涉企行政案件211件。依法审理甘肃鹏飞公司土地行政补偿案,责令政府作出补偿决定,促进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合同义务。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3%的涉企行政案件经法院协调后和解或撤诉,保障“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地。
(六)维护安全安定的发展环境。结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哄抬物价、强迫交易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行为,审理涉黑涉恶案件396件,判处罪犯3104人,对垄断经济资源、市场资源的郭文等35人、胡鑫等34人涉黑犯罪分子,严惩重判,提振经营投资者的信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审结金融诈骗等案件724件,审结庆阳市新丰泰公司与穆东元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梳理排查非法高利放贷涉及损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犯罪线索,移交有关部门3300条。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禁有罪推定,准确区分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对被指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某民营医药公司依法宣告无罪。
三、创新工作举措,提供更加丰富的司法服务
(一)创造便利诉讼条件。建成新版诉讼服务网,深度应用甘肃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繁简分流平台、跨域立案、12368等智能应用平台,着力推进网上立案、交费、退费平台以及送达、委托鉴定、保全平台的建设对接,收到网上立案申请4636件,占同期立案总数的2%,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加强诉源治理,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全省法院共对接特邀调解组织1065个,聘请特邀调解人员2837名,涉企纠纷诉前委派调解14616件,诉中调解94408件,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38295件,消减企业诉累,降低解纷成本。
(二)不断延伸司法职能。以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投资兴业的信心为目的,紧密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大力开展以“真诚服务企业、司法助力发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系列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资料、法官专场讲座、与企业家互动交流、提供咨询服务等,积极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提供行为规范和指引,努力营造扶商、重商、安商、尊商的良好氛围。省法院、金昌中院等编写《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为民营企业搭建风险“防火墙”,受到广泛欢迎。
(三)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倒逼司法水平提升的重要契机,强化诉讼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努力避免“官司打赢了,企业拖垮了”的情况出现。严格依据休庭情形、次数、程序等规定,控制重复开庭和多次开庭的时间间隔,提高庭审效率;强化审限管理,严格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定期召开全省三级法院审判态势分析通报会,下发专项工作督办函,完善超审限案件通报、督办、追责机制。近年来全省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均在99%、91%以上。
(四)强化司法工作能力。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推进“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队伍建设年”等活动,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提升各项决策的执行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说法,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全省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非常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法院商事审判报告,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莅临省法院视察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在此,我代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方面,审判质效有待提升,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个别法官司法理念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不能做到高度统一。另一方面,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规范、不合法、不诚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个别公权力滥用职权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时有出现。对此,我们将与全社会一道协同配合、共同解决。
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标,以实施“四个一行动”为抓手,惩治违法、维护秩序、确立规则、稳定预期,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调整完善有助于促进复工复产、投资消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司法政策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把握疫情冲击之下新的发展机遇。妥善审理各类涉企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应用,努力满足企业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需求。
(二)进一步提供精准服务。及时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构筑预防纠纷和防范风险机制。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增强企业法治意识,促进合法合规诚信经营。
(三)进一步汇聚工作合力。坚持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完善与政府、工商联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争取将涉企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幅压降企业诉讼成本。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专业化培训和岗位练兵,深入开展“五项教育活动”,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意见建议,不断推动和改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为服务保障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