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 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 决定(草案)》的说明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0 14:03:14

——2020年3月31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万鹏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作出决定的必要性和起草过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滥食野生动物威胁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作出完善相关立法的重要指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并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因地制宜修改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保证国家法律和《决定》有效实施。我省是野生动物的重要分布区域,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全省共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116种,其中一级保护动物33种,二级保护动物83种,省重点保护动物21种。全省共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512家,其中以食用为目的的繁育场所248家,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种类84种,存栏69万只。多年来,全省上下在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还未杜绝,旱獭、鼠兔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带来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进一步筑牢公共卫生安全法治防线,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我省实际,作出这个决定非常必要。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决定的起草工作,及时向省委做了请示报告,常委会办公厅、环资委、法制委认真学习研究、共同起草了决定草案,广泛征求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决定草案。
二、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共17条。在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对违法行为加重处罚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坚持务实管用原则,重点从5个方面作了细化和补充:一是细化管理部门职责。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加强餐饮行业源头管控。增加了“依法关闭、查封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门店、摊位、野味餐馆等场所”的规定,并要求有关方面全面禁止网络等媒体发布食用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和其他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三是对餐桌禁食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交易提出明确要求。规定了节庆、庆典、婚丧嫁娶等各类活动举办者、组织者、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禁止他们非法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宾馆、酒店、饭馆、餐厅、农贸市场、菜市场和其他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平台,非法进行野生动物交易和为野生动物交易提供便利。四是细化资金投入和补偿机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生产经营活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相关野生动物的收容、处置工作。五是增加对举报者保护奖励的规定。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此外,决定草案还明确了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职责。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