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1-12-04 14:48:28

  ——在2021年1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宁金辉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如下:
 
  由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唐仁健(甘肃省委原副书记、省政府原省长);由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臧新军(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由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马晓方(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原分党组书记、特派员);由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杨瑞金(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由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李家民(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高步明(武警甘肃省总队原政治委员);由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补选的包东红(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由驻甘部队军人大会选举的刘琳(甘肃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原主任),以上人员因工作变动,调离甘肃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唐仁健、臧新军、马晓方、杨瑞金、李家民、高步明、包东红、刘琳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高步明的代表资格终止后,其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陈青(甘肃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2020年1月当选甘肃省政协委员、副主席),因工作变动原因,本人提出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2021年1月11日,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陈青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补选任振鹤(甘肃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定西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补选刘长根(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补选刘来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机关党组成员)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补选蒋学武(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汝新(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补选王峰(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平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补选李德新(甘肃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对任振鹤、刘长根、刘来宁、蒋学武、李汝新、王峰、李德新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以上人员补选代表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确认任振鹤、刘长根、刘来宁、蒋学武、李汝新、王峰、李德新的代表资格有效。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变动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00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