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1-12-04 14:38:18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在兰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5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两组进行,楚才元、卢鸿志、白瑞庆,张勤和、杨元忠、刘为民分别为两个组的召集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俞成辉,常委会委员高步明、师增建、杨发萍、张建平、廖明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长根,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寿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险峰,省人大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关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范围;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主席团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会议补选任振鹤为甘肃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朱涛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华文哲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存文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李致明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朱刚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李东亮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李存文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华文哲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宁金辉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吴东坡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黄维民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王吉霞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周连宝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高连城的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