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甘肃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1-12-03 17:55:16

  根据甘肃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安排,现将2019年度甘肃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9年,我省金融企业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有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加强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强化金融风险排查防范,有力支撑和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以金融控股公司、银行为主体,主要分布在省级国有金融企业,以及省属企业集团(非金融)管理的下属各级金融子公司。截止2019年底,纳入统计的全省60家(省级15家、市县45家)国有金融企业及59家(省级40家、市县19家)所属子公司,共有资产总额7847.12亿元,负债总额6763.9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83.18亿元,实收资本528.29亿元,其中国有资本396.22亿元(包括国家资本118亿元、国有法人资本278.22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分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省本级,在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中,省级国有资产346.56亿元,占比88%。市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相对较少,且分布不均衡,其中,市级国有资产39.97亿元,占比10%;县级国有资产9.69亿元,占比2%。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业结构。从行业布局看,金融控股公司占比最大。截止2019年底,金融控股公司112.48亿元,占比2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74.6亿元,占比19%;银行业金融机构67.4亿元,占比17%;担保业51.28亿元,占比13%;其他类40亿元,占比10%;证券业30.38亿元,占比8%;保险业金融机构20亿元,占比5%。 
 
  (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新变化。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由2018年的398.03亿元减少到2019年的396.22亿元,减少了0.4%,主要是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2018年33.38亿元减少为2019年30.38亿元,是因为公司统计口径变化,2019年将部分原股权类型为国有法人的重新分类为非国有法人,包括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2.3亿元和三峡金石(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0.7亿元,合计3亿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及取得成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及时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授权同级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由省级和市县分级管理,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管理改革、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不断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变更、注销、转让、评估和金融企业季度快报、年度决算等工作,实现全层级全覆盖的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同时,完善薪酬与绩效管理体系,突出分类考核,探索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与金融机构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依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确定考核内容和目标,结合基础工作和行业情况,对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奖惩、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国有金融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通过整合存量、吸引增量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动态关注国有金融资产变化,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了资产经营效率,基本实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持续运营发展,增强了国有企业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国有资产报告基础不断夯实。财政部门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不断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国资管理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完善与市县的“纵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报告质量,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制度,全面夯实报告的管理基础,推进国有金融资产治理现代化,为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依据。
 
  (四)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逐步优化。近年来,我省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有序进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逐步建立,机构职能定位进一步厘清,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不断优化。一是贯彻落实深化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强化金融企业负责人责任,建立任期激励收入制度。
 
  (五)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依法依规做好金融企业季度快报、金融企业年度决算、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金融企业产权登记等工作;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国办发〔2019〕49号),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待省政府审定后,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三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意见精神和政策要求,正在逐步构建“1+1+N”制度框架体系,加快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稳步审慎有序推进我省国有金融资本改革工作。
 
  (六)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日益增强。我省国有金融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资源和金融工具为依托,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去一降一补”、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主动服务实体经济。通过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降低杠杆率和企业负债负担。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积极投放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全省脱贫攻坚。省金控集团发挥政府性担保作用,实现助力1000亿元中小企业贷款目标,稳步筹建如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投资基金,推进特色产业发展贷款担保收尾工作,撬动金融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总体来看,我省国有金融企业发展良好,实力日益壮大,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一些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一是国有金融资产规模较小,资本实力不足,与发达省份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还需稳步有序推进;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领域风险仍较突出,全省金融企业风险防控压力仍然较大;四是金融高端人才储备缺乏,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需求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省上《实施意见》精神和要求,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坚定不移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加大金融人才储备,加强金融风险管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一)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国有金融资本改革,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一是全面跟进落实中央层面配套政策措施,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确保管理于法有据。二是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基础管理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三是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企业的分配关系。四是完善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二)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尽快出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二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根据统一规制、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管理工作。三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建立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四是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内外部监督,严格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审查,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制度。
 
  (三)促进国有金融企业持续健康经营。一是继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国有金融企业公司制改革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改制上市。二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关系,健全国有金融企业授权经营体系。三是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围绕实体经济需要,下沉服务重心,为全省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特色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推动国有金融企业细化完善内控体系,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坚持审慎经营,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加强金融人才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培育金融服务人才,拓宽金融人才引进渠道,落实人才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壮大金融行业人才队伍,引导金融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业务知识、行业监管规定等,提升业务能力,加强金融新业态和金融创新产品的了解和掌握,持续推进金融人才战略,紧跟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步伐,满足我省金融快速发展的需要,适应经济金融领域多变的新形势和新变化。
 
  (五)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规范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规则,把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国有金融企业一把手。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员,造就兼具金融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压紧压实金融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完善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和考核问责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构筑金融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六)积极防范化解辖内金融风险。当前我国处于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期,财政风险金融化和金融风险财政化相互交织,集中体现在金控集团、中小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资金空转、债券违约、信贷质量风险等方面,我们要按照国家政策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决策部署,落实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压紧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组合拳”,以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目标,深入开展金融领域风险摸排,高度重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灰犀牛”事件,稳妥处置中小银行“黑天鹅”事件,早预防、早监测、早识别、早干预、早处置,厘清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责任,做好清产核资,不断加强对金融企业的监管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甘肃不仅处于重大发展机遇期,还处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节点上,国家层面对甘肃的支持力度很大,省委省政府也谋划了一系列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发展机遇与政策机会多重叠加。此外,营商环境改善、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也为全省金融企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当前,甘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良好,全省财政金融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任务,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总要求,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打通实体经济的金融血脉,为全省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精准财政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