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意见(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1-12-03 17:32:58

  2020年9月14日省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14日,省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全体会议,对2020年8月31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审议的《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三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修订,2019年3月,国务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订。随着上位法的修订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进,我省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省人民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条例修订草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积极参与调研和论证工作,修改了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条款,补充细化了相关规定,对监管主体、“三小”定义、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意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上审查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