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13:43:14

——2012年9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现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年初“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交办会上,省检察院收到临夏团牟万禄、马翠花、马秀芳、马远志、孙玉霞、马登云、王润等7位代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三点建议》。对7位代表提出的建议,省检察院十分重视,积极办理并已向牟万禄等7位代表和临夏州人大常委会书面答复了办理情况。同时,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期间,安排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32人分别到各代表团旁听审议情况。会后,省检察院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简报整理的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旁听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研究了落实交办事项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措施。全省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代表们在审议“两院”报告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措施,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具体建议
  为落实牟万禄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三点建议》,省检察院和各对口帮扶检察院继续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甘南临夏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积极完善干部挂职锻炼、业务培训、办案协作、资金扶持等帮扶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进展。加大干部交流学习力度,临夏、甘南两级院选派130余人次参加了兰州、天水、平凉等6个市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交流活动,选派12名干警到省检察院和白银、金昌等市级院挂职锻炼。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省院相关部门和庆阳、白银、张掖等院指派业务骨干到对口帮扶院举办专题讲座,帮助建立侦查指挥中心,协助办理自侦案件,实地指导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查和出庭公诉工作,进一步促进提高了临夏、甘南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大资金帮扶力度,省院为临夏、甘南两州检察机关额外争取资金200万元,同时在原补助基础上,给每院又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经省院多方协调,临夏、甘南两州检察机关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比例比省内其他地区提高了2%;庆阳、兰州、陇南两级院和嘉峪关市院共向甘南各帮扶院捐助资金130余万元;天水、平凉、张掖等6个市院共向临夏各帮扶院捐助资金51万余元。
  二、以代表意见建议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代表们在审议“两院”报告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和能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紧紧围绕大局,着力保障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省检察院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服务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服务全省转型跨越、富民兴陇工作大局。1至8月,共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86件444人,提起公诉273件456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06件121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9件67人,努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认真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办理群众信访2262件次。不断加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着力健全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制度,配合学校、社区等单位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保护工作。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和省委书记王三运在《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综合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1至8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60件751人,同比分别上升5%和18%;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2件143人,同比分别上升30%和40.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698万元。在办案中,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求执法办案综合效应,注重保护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注重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注重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不断增强执法办案效果。坚持惩防并举,向有关单位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545件。主动延伸预防触角,着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进一步提高了预防工作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切实在加强薄弱环节、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推动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1至8月,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92人、撤案389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66%;纠正漏捕581人,同比分别上升4.3%,纠正漏诉111人,同比下降18.4%;依法提出刑事抗诉72件,同比持平。按照高检院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审查立案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09件,提请抗诉129件,提出抗诉7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9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处理162件,原判改变率为92%。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工作,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72件。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126人。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94件次,立案侦查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9人。
  (四)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整改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甘肃分院的主阵地作用,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省市两级院共举办培训班16期,培训干警1100余人次。另有16名干警参加了高检院举办的基层检察人员轮训示范培训班,38名干部先后到省院挂职锻炼。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安排部分市、县院侦监、公诉部门开展修改后刑诉法试点施行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检承诺规定》,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以“效能风暴”行动为契机,不断深化专项检查、专项治理、检务督察工作,查处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2件2人。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调研、积极汇报协调解决基层检察院缺编缺员问题。积极推进小食堂、小健身房、小图书室、小电子阅览室、小招待所等“五小”建设,着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全省检察机关在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同时,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省院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对自觉接受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检察院采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接受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工作等方式,诚恳接受、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省院领导包团分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给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寄送《甘肃检察要况》,及时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提供平台,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期望与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办理力度,切实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