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13:42:51

——2012年9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院党组成员、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共32人组成的旁听队伍,深入各代表团听取审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情况,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6条。我院认真研究,将全部意见、建议归纳、整理和分解为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基础建设、司法公开等六个方面,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限期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
一、 审判工作方面
1、针对代表提出的“紧扣法院工作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服务全省大局,科学谋划部署。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服务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的工作大局,研究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从服务转型跨越、创新社会管理、参与文化建设、深化党建队建四个方面提出了20条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全省法院民事、商事、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认真总结近年来审判工作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科学谋划和部署推进措施,使全省法院执法办案理念更加统一、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措施更加有效,为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2、针对代表提出的“严把案件质量关,树立司法权威,提高法院公信力”的建议,提升案件质效,加强审判管理。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修订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标准》,整理印编《案件质量评查手册》等,有效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把动态监督作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抓手,安装应用流程管理、质效评估、文书纠错等信息软件,实行网上办公与监管,将立案、开庭、审判、结案等各环节信息同步录入到综合管理系统中,杜绝人为因素,提高审判效率。把质量评查作为加强审判管理的核心,形成常规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多种方式结合的评查体系,达到评查一次,规范一类的目的。把绩效考核作为加强审判管理的保障,将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廉政制度落实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对每一位法官建立绩效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约束、激励作用,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在最高院对全国法院案件质量通报中,我省多项指标名列前茅,其中结案率连续三年持续上升,全国排名第四;调解率高于全国平均值6.41个百分点,全国排名第七。
3、针对代表提出“加强能动司法,以人为本,加大司法便民、救助力度”的建议,践行司法为民,开展便民救助。司法便民方面,谋民利,护民权。设置电子屏幕,公布审判信息;建立导诉制度,强化诉讼指导;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推行“释案释法”,减轻当事人诉累。司法救助方面,解民忧,排民难。对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上困难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减免缓缴诉讼费;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农民工维权案件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开辟农民工权益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行使诉权,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落实,规范救助基金发放程序,帮助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克服生活困难。
4、针对代表提出的“有效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一是突出打击重点,维护大局稳定。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以审理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案件为重点,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分子,不断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注重宽严相济,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与“严”的统筹兼顾和协调运用。在严的一面,该重判的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保持对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宽的一面,坚持对大多数一般犯罪实行教育、改造、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到“两减少”、“两扩大”,即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人犯罪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罚;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充分发挥刑罚教育功能。
5、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对项目工程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甘肃经济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的建议,更加关注经济犯罪,护航经济发展。认真组织学习《甘肃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会议精神,认真审理涉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据《实施方案》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刑事犯罪信息名单”,震慑了商业贿赂犯罪,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6、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提高矛盾化解率”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一是强化认识,牢固树立调解是更好结案方式和更高工作效能的理念。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作为衡量办案水平的首要标准,把司法调解作为服务社会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措施,把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作为法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促进和谐理念。二是抓住调点,着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总结出教育说理法、判例指导法、理解信任法、换位思考法和社会介入法等调解工作方法,在审判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调解方式成功审结了 “西安丰宝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诉中铁十九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正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诉甘肃东方民生矿业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案”、“许维诉兰州歌舞剧院等被告侵犯著作权案” 等一系列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实现了“求和共赢”。三是多方联动,深化完善调解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深入农村、社区调查了解社情民意、进行普法宣传、调解民事纠纷。特别是在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结合民族习惯、宗教信仰等特点,发挥少数民族中有威望的能人贤士、长者和宗教上层人士的作用,发展培训社会调解人员,建立调解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妥善处理民事争议,增进了民族团结。
  7、针对代表提出的“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规范涉军案件调解工作”的建议,加强军地协作,规范涉军案件调处。建立涉军维权案件组织协调机构,省法院在民一庭设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办公室,负责全省涉军维权案件、纠纷的审判指导、诉调对接;各中、基层法院派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搭建多元纠纷解决平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驻地部队的支持,相互借力,共谋调处,将涉军纠纷的解决向诉前推进、向基层转移。健全涉军案件调解技能培训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提升调解技能,确保调处工作实效。
  8、针对代表提出的“在行政审判中,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促进行政纠纷化解”的建议,在行政审判中进一步能动司法。一是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省法院已经连续四年发布甘肃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案件年度司法审查报告),对行政机关败诉原因、行政执法瑕疵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对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预防争议的建议,上报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白皮书从司法审查的视角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二是召开省政府与省法院行政复议应诉、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探讨良性互动新措施。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省政府与省法院沟通交流平台,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促进了法制政府建设进程。日前,省政府与省法院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与司法协调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行政与司法协调机制,体现了能动司法的新成效。
二、执行工作方面
9、针对代表提出的“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特别是要加大对政府败诉案件执行力度”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有效化解执行积案。各级法院通过持续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执行积案。去年,全省有73个法院达到了“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标准,超过了预定目标15.18个百分点,今年,省法院又加大了督查力度,力争工作更进一步。二是为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做好准备工作,加大政府为被执行人案件的执行力度。上半年省法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对2011年底前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共摸排出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195件,涉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执行案件462件。目前,登记造册、逐案核对和汇总上报等基础性工作已经完成,下一步,省法院将根据中央的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安排部署,有效清理此类积案,维护政府信誉。三是组织部署全省法院深入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和“执行监督信封”三项配套制度,力求通过11个方面43个节点,全面规范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管理,建立公正、高效、文明的执行工作新机制。四是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执行联动机制实施细则。省法院与省公安厅就通过公安网络查询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协助布控逃匿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和协助限制出境的具体意见正在协商制定中。与省内各大金融机构达成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和划拨存款的协议争取今年取得明显进展。
三、队伍建设方面
10、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法官培训力度,重视提高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的建议,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狠抓政治学习。部署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下发《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组织举办全省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演讲比赛和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增强了广大干警对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和实践认同,保证了队伍思想的纯洁性。二是增强司法能力。大力开展岗位培训,举办警政业务、审务督查、信访业务以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培训班20余期,培训干警2200余人(次)。积极推进“两评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参评人员、参评方式、评查标准,强化一线法官基本功,提升审判能力。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三级法院层签目标责任书,每年集中时间举办考前培训班,逐年提升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几年全省法院司法考试通过率均居全省政法系统首位。三是改进司法作风。在效能风暴行动中,省法院把打好“审判管理改革、基层基础建设、优化法治环境、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五个攻坚战,认真抓好20项重点工作作为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省法院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从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11、针对代表提出的“增加法院编制,缓解法院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矛盾”的建议,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全省法院系统先后选调工作人员1038人,其中公开招录工作人员781 人,定向招录155 人,公开招录初任法官任职人选102人,有效缓解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的矛盾。省法院机关连续三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92名。通过多种措施,优化了干部队伍,使全省法院干警的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得以显著改善。
12、针对代表提出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减轻法官工作压力”的建议,大力弘扬法院文化。创办《法刊》杂志,建设院史陈列室、荣誉室、文化长廊和网站平台,构筑宣传阵地。开展全省法院系统主题演讲比赛和巡回报告会,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组建省法院“法官艺术团”,由政治部主任担任团长,设合唱队、舞蹈队,聘请专业老师利用周末时间排练,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法院工作,展现法院干警精神风貌。
四、廉政建设方面
13、针对代表提出的“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的建议,进一步强化教育监管。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行为规范和反腐倡廉典型事例,做到警钟长鸣,引导干警切实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二是落实防控责任。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审判执行岗位及人、财、物管理岗位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点”的防控。与各部门负责人、廉政监察员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制的全面落实。三是提升监察能力。先后对金昌等3个中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审务督查。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外出考察等方法,培训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和廉政监察员100多人(次),提高工作能力。四是净化干警队伍。省法院对9件线索具体的信访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对3名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理,维护队伍纯洁性。
五、基础建设方面
14、针对代表提出的“支持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化解好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积累债务”的建议,大力夯实法院基础建设。一是紧抓“两基”建设不放松。在“十二五”规划期间为全省法院“两基”建设争取项目228个,总投资19.44亿元;今年上半年争取到审判庭国债项目21个,资金8237万元;落实了法警训练基地项目建设用地和“双语”培训中心建设资金。二是大力推进信息化进程。省法院积极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贯通“三级法院业务专网”,推进以科技手段落实审判管理。目前,全省有25个法院完成专网安装、调试、开通工作,41个法院完成审判数据传输工作,对12个法院信息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三是积极化解积累债务。省法院集中时间、人员对全省法院系统基建债务进行了核实,制定了《清理化解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甘肃省清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汇总了全省14个地(州)市法院基建债务情况,及时发函报送省财政厅,为化解多年来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基建债务问题奠定了基础。
六、司法公开方面
15、针对代表提出的“继续坚持公众开放日活动,多邀请代表参加法院庭审观摩、座谈,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一是重视代表联络。全省法院建立了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工作机制,采取定向结对方式,“一对一,面对面”地与人大代表开展联络沟通,主动上门走访、邀请视察、开展座谈、组织调研,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征求意见。省法院办公室设立督查联络科,专门负责代表联络,意见、建议以及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向全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了联络卡,完善了联络机制。印发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细则》《关于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推行“阳光司法”。网上发布生效裁判,接受民众监督;确定法院公众开放日,展示法院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开通法院网站,创建交流平台;开展庭审观摩,感受法律尊严。今年已开展庭审观摩8次,旁听人数近300人,其中邀请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12人。通过“阳光司法”活动,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
16、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双联”活动中,省法院筹集资金70万元组织编印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法制宣传手册》,讲解涉及“三农”问题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全省免费发行28万册,方便广大农牧民群众依法行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省法院院长梁明远同志率先垂范,在省法院联系的关山乡举办法制讲座,以法律答疑、以案说法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法律知识,全乡干部群众千余人聆听了讲座。
  省法院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每一件意见、建议都凝聚着代表的心血,承载着人民的期待,非常感谢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于受客观情况的制约,如有的建议需要财政进一步支持,有的需要其他单位协同合作等等,一些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尚不够到位,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拓宽沟通渠道,努力提高办理质效,使人大代表的建议项真正变成我们工作的增长点,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