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部分市、县 人民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情况 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13:42:10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为配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7月下旬,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成调研组,对定西、平凉、庆阳市中级法院及其所辖3个县法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听取各市、县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有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广泛听取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三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工作创新,健全管理制度,狠抓措施落实,有力推动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了廉洁、公正、高效司法。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科学管理。三市两级法院把抓好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基础,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管人、管案、管事等重要环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制定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将立案、分案、排期、开庭、裁判、结案、执行、归档等各节点都纳入审判流程管理,明确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实现对案件审理的全覆盖管理,促进了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有序、规范运转。二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审委会、人民陪审员等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审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切实发挥审委会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功能。通过出台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加强培训,组织法官与陪审员的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案件陪审率,保证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三是建立健全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理和审判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体系。庆阳、平凉两市围绕审判质量管理,建立以常规评查为主,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定西市中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民事案件立案调解及速裁的意见》。灵台县法院制定了《审判质效评估办法》、《法官绩效考评办法》和《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审判绩效考核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审判管理规范、保障、服务审判,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的作用。
  (二)强化动态监督,提高审判效率。一是强化审限动态监控,提高结案率。三市法院利用流程管理软件,实行网上办公和监管,将立案、开庭等各环节信息同步录入到综合管理系统中,由系统自动排出案件主办法官、开庭时间,并发出接近审限预警,审判管理办公室不间断在网上检查、跟踪督办、催办,有效解决了超审限审判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平凉、庆阳两市中院无一案件延期审理,并呈现出全市法院案件审结率、执结率不断上升的良好势头,庆阳市的审结率同比上升了11.46%,平凉市的审、执结率连续四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建立均衡结案制度。一方面加强对临近审限案件的催办和督办,督促尽快结案;指导业务庭室和法官合理调配审判力量,做到全年均衡结案。另一方面通过加强均衡结案教育,增强法官均衡结案意识,保持各月、各业务庭室结案的均衡,提高结案均衡度。平凉市中院推行均衡结案制度后,2011年结案均衡度同比上升12.66%,今年上半年提升22个百分点,有效杜绝了以往结案“前松后紧”情况的发生。三是建立了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以小额案件为重点的繁简分流机制,加大速裁和调解力度,缩短审理期限。由诉讼服务中心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处理,设立速裁处和立案调解室,对小额案件、简单案件快立、快调、快结。平凉市2011年以来各基层法院速裁案件509件,立案调解412件,占同期民商事案件的3.73%,平均审理期限缩短到5天,实现了高调解率、高结案率、高息诉率的工作目标,审判效率明显提升。
  (三)着力评查考核,提升办案质量。三市法院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加强评查和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审判质量评查。平凉市通过制定评查办法和标准,充实工作力量、细化工作流程,切实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形成了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常规评查做到即结即评、一案一评、不平不归档、不合格不归档,实现对已审理案件的全覆盖。重点评查由审监庭对检察机关抗诉、发回重审、二审或再审改判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向审委会提交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专项评查由中院抽调力量,每年确定1-2个审判、执行活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全市两级法院已结的相关案件中予以抽查。通过评查,达到了评查一次、规范一类的目的。二是坚持分析、通报、整改。平凉、庆阳两市建立五项分析通报制度,即时对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进行通报,每月对全市法院、中院各业务部门以及每位法官的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排名通报,每季度对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通报,每半年对改判案件、再审案件和有瑕疵的执行案件逐案剖析通报,及时纠正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统一裁判标准、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的规范性指导文件,对审判实践起到了规范、促进作用。三是加强审判绩效考核。三市法院将审判绩效考核与法官选拔任用、奖惩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以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廉政制度落实情况等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把结案率、调撤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息诉服判率、结案均衡度、内外部评价等为主要考核标尺,对每一位法官建立绩效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制度的管理、约束和激励作用,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通过评查考核,三市法院已审、执结案件优良率上升,改判发回率、再审案件数逐年下降,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四)坚持司法公开,促进廉洁公正。三市两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六公开”的要求,创新公开方式,推行“阳光司法”。一是推行审务公开。各地借助网络平台,加强“一站式”窗口建设、设置各类专栏,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以及其他诉讼外可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信访预约接待、立案、诉讼费缴纳标准、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等服务信息和审执动态信息予以公开,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审判公开。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做到了公开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庆阳市法院还建立新闻媒体旁听和报道庭审制度,尝试网上同步直播开庭实况,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促进司法公开透明。三是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各地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开设法院门户网站,对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尽可能上网公开。庆阳市已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524份,占结案总数的63%。渭源县法院今年以来上网公开各类生效裁判文书160份。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司法公开举措,起到了以公开促廉洁公正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调研情况看,三市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市中院还没有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设立机构、配置人员,审判管理工作还挂靠在立案庭或审判监督庭。二是审判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职能还需进一步强化。三是各地法院均反映近年来案件大幅增长,但人员编制多年未增,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同时,由于法官准入门槛较高,需要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才能录用,现任法官年龄普遍偏大,年轻干部有断档情况。审判管理专业人才缺乏,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程度还比较低。四是信息化建设滞后制约着审判管理工作的全面提升。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办案公用经费达不到最低保障标准比较普遍,信息化建设经费缺乏,硬件设施落后,管理软件尚未全部安装,诸如网上立案、案件信息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
  三、今后工作意见建议
  (一)继续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提升管理理念,提高对审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通过管理服务、促进、规范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完善以流程管理为基础,质量管理、效率管理、绩效管理配套的审判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审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将政治素质优秀、审判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充实到审判管理队伍中。大力加强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编制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支持人民法院解决审判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编制问题。
  (三)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各级政府要重视解决法院公用经费保障问题,解决法院信息化平台建设资金困难。各级法院也要尽可能多渠道的争取资金,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现有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审判管理向集约化、精细化的转变,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廉洁、高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