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 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13:41:46

——2012年9月24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的重要司法理念,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升法院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三个《五年改革纲要》,都把审判管理确定为人民法院的重大改革任务。2010年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针对人民法院执法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法院社会责任越来越大的形势,积极应对形势发展变化、回应群众关切、服务保障科学发展,作出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决策部署,要求全国法院以审判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创新加强,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近年来,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坚持以组织领导为抓手、以管理机构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各项管理职能的发挥为途径,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在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全省法院整体司法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注重加强组织领导。面对全省法院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的趋势,省法院党组把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作为解决审判工作突出问题的突破口,通过不断深化管理理念、努力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全省法院工作深入科学发展。2010年在平凉召开了全省高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审判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11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全省中级法院和部分县(区)法院院长,赴广西、浙江、江苏等地法院考察,学习借鉴先进法院的管理经验,同时对搭建审判管理工作平台、夯实信息化基础、健全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等工作作出了专门规划;2012年把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确定为效能风暴行动的首要任务,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审判管理年”活动,并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主题,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巩固深化审判管理工作成效。省法院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切实加强对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绝大多数中、基层法院把审判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编写《审判管理理念读本》、召开审判管理现场会等形式,强力推进审判管理。全省法院逐步形成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促公信的良好局面。
(二)注重健全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是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组织保障,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基本要求。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加大了机构建设推进力度。全省法院积极依靠党委、人大的领导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加强与人事、编制部门的衔接沟通,努力推进管理机构建设。目前,省法院和7个中级法院、2个基层法院相继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另有8个中级法院、41个基层法院设立了无独立编制的审判管理机构。一些尚未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基层法院,将审判管理职能整合到审判监督庭,有些基层法院还成立了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全省法院形成了以专门机构为主导,各层级管理主体积极参与的管理格局,集中管理、主动管理、专门管理的效应优势日渐显现。
(三)注重完善管理制度。制度是管理的基础。全省各级法院从审判管理需要出发,普遍制定了涵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审委会事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内容较为完整、层次较为分明、结构较为合理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省法院结合管理实际,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反馈机制的工作意见》、《全省中级法院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了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及《评查标准》,整理编印了《案件质量评查手册》,成立了由68名资深法官组成的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平凉中院流程管理“五项制度”、形势研判“五通报”、白银区等法院审判管理系列制度,都较好地体现了审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特点。
(四)注重强化管理措施。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是审判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在审判质量管理方面,认真扎实地开展审判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上网,通过分析研判质量指标、通报整改存在问题、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促进了审判整体质量的不断提高;在审判效率管理方面,强化均衡结案意识、流程节点管理、审限动态监控,采取繁简分流和审限催办、提示、预警、冻结等手段,保证了审判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在审判效果管理方面,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将上诉率、申诉率、调撤率、自动履行率等反映审判效果的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适时调整权重系数,引导干警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促进案结事了。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共评查案件193868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85%,裁判文书上网27283份,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69件。省法院抽查各中级法院案件1405件,对5个方面12项问题进行了评析通报,同时对省法院256件案件发出了提示、催办通知,对1490件案件进行了解除冻结、结案审批等节点管理,6次对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进行评估分析,提出要求。在开展最高法院安排部署的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中,省法院对45个中、基层法院裁判文书进行了抽查,共评查1461份,梳理问题9个方面19项,逐院反馈了书面整改意见;各级法院按照人人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评查,有的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查活动,扩大了评查效果。
(五)注重创建管理平台。科学的审判管理离不开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全省法院坚持“科技强院”方针,在强化信息设施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覆盖全省法院的局域网络建设,推广应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办案流程管理系统”、“审判质效评估系统”,积极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省法院对“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委托研发了“办案流程管理系统”,在网上及时开展案件流程管理工作。金昌中院依托互联网、局域网、法院专网,建成了涵盖立案、办案、综合信息管理、庭审直播点播、数字审委会等信息系统。兰州中院推行无纸化办案,逐步实行所有案件法律文书起草、审核、签发网上运行。目前,全省共有85个法院完成了局域网络硬件建设,100个中、基层法院接入了三级业务专网,10个中级法院、26个基层法院通过法院业务专网,在案件信息管理上与省法院实现了互联对接,初步建成了以立、审、执综合信息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平台,为审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六)注重创新管理方法。创新是推动审判管理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大动力。全省各级法院立足自身实际,吸收借鉴已有管理成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省法院建立的审判委员会案件评析制度,在总结审判经验、规范司法行为、统一执法尺度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张掖中院坚持“点上抓质量、线上抓流程、面上抓考核”的管理制度和“评比、评查、评议”并举的管理措施,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酒泉中院的案件质量责任倒查、武威中院的案件质量“五级评查”、定西中院的审判委员会特别列席制度等做法,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通过几年坚持不懈地努力,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基本实现了从分散管理到相对集约管理、从粗放管理到相对精细管理、从单一主体管理到全员参与管理的转变,初步形成了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为基础和导向,以案件流程管理、质量监督评查、审判业绩考评等手段为支撑,质量与效率兼顾、过程管理与形势研判并重、管理成果与绩效考评相结合,较为科学、完备、有效的管理体系。审判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在最高法院对全国法院2011年案件质效综合指数通报中,全省法院生效案件改判率、发回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结案率、调解率、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11项重要审判指标优于全国平均值,均排名前15位。其中,结案率三年来持续上升,达到97.33%,位居全国第4位;调解率比全国平均值高出6.41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7位;生效案件改判率低于全国0.31‰的平均值,在全国排名第9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审判质效总体向好:审判公正指标明显上升,死刑案件核准率达到100%,生效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持续下降,达到近三年来最低值;审判效率显著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48%,结案均衡度为59.95%,均同比上升,达到近三年来最好水平;审判效果态势良好,案件调解率为52.81%,同比上升4.37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为88.69%,同比上升4.72个百分点,上诉率、申诉率均同比下降,达到近三年最低值。《人民法院报》、《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甘肃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每日甘肃网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特别是《甘肃日报》近日对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深入报道,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认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与最高法院的要求和发达地区法院相比,在理念认识、制度措施、载体平台、水平效果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够平衡、不够协调、不够深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理念认识还不够统一。个别基层法院还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对如何科学管理、如何创新机制、如何挖掘内部潜能思考研究得不够,参与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高。一些法院对审判管理的职责定位认识还不够明晰,不能完全正确处理管理与审判、管理与服务、管案与管人及审判管理与法院整体管理之间的关系,审判管理的应有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管理机构还不够健全。最高法院明确规定,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必须成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要成立专门机构。但目前仍有10个中院至今未成立有独立编制的专门机构,已成立独立编制专门管理机构的法院,占全省法院总数的比率不足8%,远远低于全国27%的平均水平,管理职能分散,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管理能力还不够适应。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审判管理部门要承担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和审判委员会事务管理七项工作,管理人员要既懂审判业务,又懂管理工作,还要熟悉信息技术。但实际上,全省中、基层法院审判管理队伍人员数量少,且有的管理人员熟悉审判业务而缺乏管理经验,有的长期从事行政事务但不熟悉审判工作,有的对信息技术掌握运用还不够熟练,队伍力量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任务要求。
(四)职能落实还不够到位。一些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管理方式方法尚未形成体系,管理职能尚未全面落实,特别是案件质效评估、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重要工作开展不够常态化;有的法院审判管理机构重服务轻管理,该严管的不去管,该约束的不约束,管理流于形式,缺乏力度,失去权威。
(五)信息技术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目前,全省有26个中、基层法院尚未建立局域网,省法院与356个人民法庭之间的专网也尚未开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平衡,致使管理方式途径不够规范统一,管不准、管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仍然存在。少数信息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法院,也未能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有系统、无管理”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
  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自身加倍努力的同时,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逐步加以解决。
三、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认真落实“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着力在深化完善上下功夫,在规范提高上见成效,在创新加强上求突破,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推动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审判管理理念认识。不断深化对审判管理重要性和科学内涵、基本理念的认识,尤其是要通过对审判管理理论的研究深化,对审判管理实践的总结提炼,进一步牢固树立主动管理、精细管理、集约管理、制度管理等理念,形成和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符合科学管理要求、符合自身特点的审判管理模式。大力发掘和积极培育以人为本、科学、民主、求实的审判管理文化,充分发挥审判管理文化对管理实践的引领、规范和促进作用,提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积极研究解决审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审判管理方法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
(二)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组织建设。积极与编制部门协调沟通,着力解决机构编制问题。中级法院年内全部成立有独立编制的审判管理专门机构,基层法院原则上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各级法院要同时成立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抓总机制,加强对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最大限度地实现“集约化”管理。同时,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舍得拿出业务骨干充实审判管理队伍,舍得拿出时间培训审判管理人员,舍得拿出精力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审判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大力提升审判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审判管理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发挥审判管理职能作用。积极拓展、深化审判流程、质效评估、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等职能,规范、引导广大法官不仅注重案件质量,还要注重审判效率;不仅注重案件实体,还要注重案件程序;不仅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还要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不仅注重案结,还要注重事了。通过目标明确、导向明晰、运行有序的管理,使每个法院、每个部门、每名法官,办理每一起案件、开展每一项工作,都朝着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方向去努力、去推进,使审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管细、管实、管到位。加大对基层法院审判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推动审判管理各项职能在基层法院全面落实,努力夯实审判管理基础,提升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科技水平。以“天平工程”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大资金、技术投入,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省三级法院的案件信息数据库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着力实现现有系统的对接兼容。不断深化信息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审判信息网上录入、案件流程网上管理、审判活动网上监督、审判事务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案件信息系统在排期开庭、质量评估、流程管理、均衡结案、档案管理、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应用。
(五)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机制。重点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形成配套衔接,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制度体系,推动审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使制度要求变成工作指引,更好发挥制度管理的功能和优势。坚持能动管理机制,认真总结完善、大力推广落实审判形势季度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季度通报、流程管理信息月报、审判质量年度评估及发回改判、指令再审案件信息反馈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适时分析研判审判形势,及时查纠整改存在问题,促进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面提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这次专门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全省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以更加科学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深入扎实地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更好地推动执法办案及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服务!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以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为目标,通过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效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绩效考核等措施,整合司法资源、安排审判工作、规范审判过程、考评审判质效,服务保障审判权依法、公正、高效、有序行使的一系列制度机制、措施方法的总和。
2.“三项重点工作”: 2009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总结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政法事业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3.审判流程管理:根据法律规定,把案件审理过程按时间先后划分为若干个环节,并规定完成时限,由审判管理机构对案件进展情况进行严格跟踪、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4.案件质量评查:对已经生效的案件,按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程序、实体、法律文书等方面进行检查评查,查找问题,评定质量等次,界定案件差错,发挥对案件质量的规范、引导、纠错功能。
5.审判绩效考核:是人民法院结合岗位目标考核,按照《绩效考评办法》,对下级法院和本院审判庭室年度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相关指标进行量化考评,并作为评先选优、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审判质效评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31项标准,对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以便掌握情况,确定加强和改进方向。它反映的是一个法院在一定时期审判执行工作整体质效情况。
7.审判效率管理:就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行繁简分流、倡导均衡结案等措施,加快执法办案进度,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8.均衡结案:是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中评估审判效率的一项重要指标。结案均衡度指标反映全年各个月结案数量的均衡程度。全年每个月的实际结案量和各月平均结案量越接近,结案均衡度越高;反之,每个月的实际结案量和各月的平均结案量相差越大,结案均衡度越低。
9.繁简分流:是人民法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的一种制度措施。具体而言,就是对诉讼法规定的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速裁快审,提高办案效率;对复杂案件和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精审细审。
10.案件信息管理:是审判管理的一项职能。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对人民法院所有案件的各类信息及时进行全面采集,形成案件信息数据库,为审判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1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是最高法院确定的一项审判效率评估指标。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审结的案件数占结案数的百分比。它不同于平常所说的结案率,结案率表示的是在一定统计期间内,结案件数占受理案件数的比例。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符合诉讼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将该指标引入审判效率评价体系,旨在鼓励办案法官尽可能在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防止案件拖延积压和超审限。
12.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是根据审判管理信息,对人民法院一定时期审判工作态势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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