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8 13:03:19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26日至28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马尚英、孙效东、崔玉琴、张开勋、周多明,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4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刘洪泽、张忠敬,王家勋、吴宝真,田鸿章、姚爱然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咸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甘肃残疾人保障条例》、《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专利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