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8:07:45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2019年12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是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后履职的第一年。社会建设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常委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把握履职要求,深入谋划着力重点,有序推进工作进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起步时规范,在创新中提高,如期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增强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

  社会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深学真查实改,努力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确保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立改废并举,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一)促进制定养老服务条例。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群众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我省在养老服务工作方面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挑战,亟需在地方立法层面加以解决。为此,常委会将《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强调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地方立法,以立法引领、服务、保障养老工作高质量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为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社会委牵头制定起草方案,组织省民政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赴武威等七个市州开展调研,听取政府汇报,查看敬老院、福利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等,深入了解各地养老服务发展的情况,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众的意见建议,为起草法规打好基础。在指导、督促省民政厅起草条例草案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调研中梳理出的20个问题,社会委全体参与,每位同志选2至3个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及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新精神、外省的好做法进行深度研究思考,在审议意见中提出近二十条修改建议。

  (二)审议省政府提请修改和废止法规的议案。审议了省政府提请修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三部法规的议案,依据新修改的上位法将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建议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以上三部法规进行了修改。审议了省政府废止《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的议案,根据人才市场和劳动市场合并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新要求,建议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废止了《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

  (三)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向有关部门及时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研究、归纳反馈意见,对未成年人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提出20多条修改建议,上报全国人大社会委。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嘉峪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三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三、突出监督实效,以法治保障促进“稳就业”

  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率领的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常委会工作部署,成立了由陈克恭副主任任组长、社会委、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白银、定西、张掖、天水、金昌等市县及有关部门,对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兰州、酒泉、嘉峪关、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自查。重点检查“一法一条例”中关于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创业服务、重点人群保障、职业教育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发挥经济发展拉动就业作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加快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建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支持督促有关部门把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履职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围绕服务中心改善民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前期调研。按照常委会的要求,社会委调研组深入金昌市部分县区、乡镇、社区的人大机关、代表之家及代表兴办的企业,对金昌市近年来人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为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研究和决策有关事项提供参考意见。

  (二)开展残疾人就业情况的调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大调研”活动的安排部署,社会委、省残联、金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邀请基层人大代表、高校学者参加,重点了解金昌市残疾人就业的基本情况、政策落实、培训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针对残疾人就业难、政策保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出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拓展就业渠道、开展有效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建议。

  (三)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受全国人大社会委委托,社会委牵头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点面结合,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征求老年群体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比较全面地了解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推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对策建议,并将调研报告上报全国人大社会委。

  五、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做好代表履职服务

  社会委坚持在开展立法、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中邀请代表参与,听取意见建议,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增强社会委开展工作的活力。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征询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委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代表在履职中的困难。认真做好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尽力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在督办《关于将有集中供养意愿完全丧失劳动力残疾人实行集中供养的建议》时,深入研究残疾人社会供养方面的政策措施,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并到武威、张掖等地调研了解、现场督办,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聚焦为民帮办实事,推进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社会委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常委会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部署要求,针对“两不愁三保障”,细化帮扶措施,加强动态了解,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与村党支部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宣讲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政策,为帮扶村群众捐赠棉服,动员委员会同志购买农产品,联系有关部门争取明年落实帮扶村日间照料中心。

  七、加强工作指导,提高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水平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指导推动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社会委一是召开全省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张春贤副委员长的讲话,对做好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二是举办全省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有关领导、专家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人大工作的法治思维和当前社会民生热点等问题进行辅导解读,对于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增强法治思维、开阔眼界思路、加强联系交流、提高能力水平、形成工作合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夯实自身建设,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作为新设立的委员会,社会委和工委始终将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注重抓工作和带队伍同时进行,着力打造信念坚定、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集体。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全面推进党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开展经常性细致入微的学习教育和谈心谈话,不断增强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领域法治的学习和研讨,深入理解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增强做好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社会委工作规则、公文管理办法、与联系单位工作联系办法和社会工委及综合处、社会监督处工作职责等6项工作制度,为依法履职、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提供了遵循。

  新业初创,百事待兴。一年来,社会委面对繁重紧迫的工作任务,振奋精神、担当作为,为依法履职和长远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新时代对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要求相比,社会委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需要在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增强监督实效、提升履职能力工作水平等方面不懈努力。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社会建设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将坚持宪法原则、体现宪法精神贯穿于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全过程,为推进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履职尽责。

  一、立法工作

  (一)配合法制委做好《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修改工作。

  (二)开展修订《甘肃省消防条例》立法调研,为修改法规做好准备。

  (三)开展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立法调研,促进解决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修改法规做好准备。

  (四)对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汇总,为修改完善法规、开展监督等工作打好基础。

  (五)做好《陇南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等市州报请批准的法规的审查工作。

  (六)对社会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七)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等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情况的报告,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对省政府办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富实效,推动解决我省就业促进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问题。

  (三)配合做好全国人大社会委在我省开展的执法检查等工作。

  三、调研工作

  (一)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促进各类救助政策的落实,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就业情况调研,推动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释放养老服务业就业潜力,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开展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了解基本情况,帮助规范和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四、代表工作

  (一)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二)坚持委员会负责人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定期联系走访代表,听取意见。

  (三)邀请代表参加社会委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培训等工作。

  五、综合工作

  (一)办好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

  (二)召开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联系单位座谈会。

  (三)加强与全国人大社会委、省直联系单位及市州人大社会委的联系。

  (四)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六、自身建设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加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健全组织设置,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健全完善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质量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