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8:07:14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1月 7日省十三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重点,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依法履职尽责,在生态环境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学习研讨交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检视问题,不断推进问题整改,将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履职尽责的动力。

  (一)坚持融会贯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内蒙古团审议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悟透,真信笃行。在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甘肃片区建设情况调研时,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目的,做到了学习与实践融会贯通。

  (二)坚持知行合一,推动解决重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结合立法调研和机关“大调研”活动,分三次组织全体干部赴农村实地调研。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掌握实情,弄清了我省农村水污染加剧,治理难度加大的原因。针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投入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染处理处置能力不足的现状,明确了依法加强监督,促进农村污染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的工作思路。使主题教育调研的过程成为加深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悟的过程,成为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过程,成为推动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治的过程,做到了学习与实践知行合一。

  (三)坚持问题导向,整改落实修改完善工作制度。按照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的检视要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主体责任,党员干部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自觉改进。结合工作实际,强化效果导向,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检视、边整改。立足完善长效机制,制定了《甘肃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规则,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注重质量效率,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地方立法

  全面落实常委会立法计划,参与修订地方性法规2件、废止2件,审查市州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6件,对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一)认真做好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根据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严格按程序推进《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在一审前,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工委沟通衔接,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参与修改。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基层征求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并把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入审议重点,两部法规均已经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依法废止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提请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废止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修改《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时,在条例中补充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同时提请常委会同步废止了《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三)严格审查市州报批的地方性法规。按照《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有关市州法规审查批准程序,对《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共6部市州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三、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聚焦热点难点,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不断提高。

  (一)推动问题整改,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任组长,环资委全体委员、30名五级人大代表和环保专家参加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深入兰州、临夏等6个市州29个县区的162个单位,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其他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在全省范围全覆盖。执法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督促有关方面立知立改,真正形成了监督的压力,推动了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作为重点议题,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会议还同步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为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召开联组会议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对执法检查报告作出批示,要求省上主管部门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并对各地区、各企业、各监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要求。唐仁健省长也批示要求抓紧整改落实。省委督查室对执法检查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和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办。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落实情况。我委组织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对重点地区的问题整治情况进行采访报道,起到了跟踪问效作用。在栗战书委员长主持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陈克恭副主任就我省执法检查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促进可持续发展,配合开展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调整优化国家能源结构,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我委做了大量服务保障工作。年初,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对我省河西走廊新能源开发面临的产业结构不完善、电网外送通道不畅导致消纳能力不强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在全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介绍了我省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及新能源开发的情况,作了题为《高唱“大风歌”、谱写“太阳曲”,努力开发清洁环保新能源》的重点发言。8月底,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省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对推动解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立足绿色发展,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专题调研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机关“大调研”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专题调研。

  (一)推动改革创新,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情况调研。依法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是2019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担任组长的调研组,赴河西走廊7个试点县区和国营鱼儿红牧场、山丹马场,对涉及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22处矿山、水库、水电站、旅游景点、生态移民安置点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5次座谈会,听取省林草局和所有试点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征求了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研究院的意见和建议,并赴青海与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管理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等有关机构进行了座谈交流。在全面掌握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整体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调研报告,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会议还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甘肃片区建设和河西走廊生态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围绕发展大局,开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调研。根据省委、省政府发展具有甘肃特色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决策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将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发展作为“大调研”活动的重要课题,成立了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担任组长的调研组,组织有关院校、研究机构对我省寒旱农业发展方向做了深入全面的交流探讨。调研组在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专业机构和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农业发展的调研成果,对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重要意义、本质特征及如何精准施策发展寒旱农业,破解现代农业发展难题,推动我省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行了研究,形成了《关于我省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的调研报告》。

  (三)增进民生福祉,开展黑臭水体污染防治现状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对黑臭水体污染问题非常重视,将其列为2019年“大调研”活动的重点课题,由环资委联合兰州市、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做了为期三个月的调研。调研组赴兰州、天水、张掖、陇南等地,对农村黑臭水体、纳污坑塘整治和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撰写了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我省黑臭水体污染防治现状调研报告》。调研工作对推动重点区域黑臭水体治理,整治乡村风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进民生福祉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配合督办调研,推动重大生态环境项目落地实施。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督办调研的服务保障工作,将其作为服务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抓手,倾心尽力、协同配合,使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好建议好项目通过督办得到落实。就全国人大环资委重点督办的、全国人大代表马银萍提出的“关于支持庆阳市马莲河及葫芦河绿色长廊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的建议,配合水利厅和庆阳市为水利部办理调研做了细致周到的服务保障工作,促成了该建议的立项实施。该项目预计投资4亿多,将在庆阳革命老区生态环境建设和脱贫攻坚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生态环境部调研组来甘开展全国人大环资委重点督办的“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建议办理调研时,配合省政府及生态环境厅共同完成了服务保障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作风提升能力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结合机关“大学习”、“大调研”、“大活动”安排,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专业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依法履职和服务保障能力。

  (一)结合主题教育,强化日常学习。全面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网络平台,促进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宪法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大家的党性修养和专业知识、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都有明显提高。

  (二)围绕运行机制,开展专题调研。按照常委会“大调研”活动安排,完成了人大机关运行机制调研。围绕提升地方人大机关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对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关系做了深入分析研究,撰写了《完善人大专委会与人大机关运行机制问题研究与建议》的调研报告,并结合省人大实际提出了加强和完善专委会运行机制的建议。

  (三)加强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高度重视基层人大代表和市县人大常委会及工作机构环境资源保护能力建设。在浙江大学举办甘肃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培训班,对部分基层省人大代表、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140多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市县人大常委会及环资委和基层省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树牢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了维护生态安全,建设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发挥代表作用,推动工作开展。在立法、调研、培训等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动工作开展。按照常委会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方案安排,赴平凉市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省林草局有关人员对省人大代表牛文斗提出的“关于加大平凉市林业生态建设投资力度的建议”做了现场答复,代表表示满意。

  (五)突出精准帮扶,巩固脱贫成果。按照机关统一安排,把帮扶工作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调整工作人员,精准结对帮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脱钩。组织全体干部分6批次前往帮扶村,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开展帮扶工作,并购买贫困户的蜂蜜、花椒、辣椒面、粉条、新鲜蔬菜等农副产品一万多元。为帮扶村争取60万元资金修建的长1420米排污渠已投入使用,改善了村容村貌,巩固了脱贫成果。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环资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局,积极开拓进取,依法履行职责,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发展。

  一、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转变发展理念

  继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生态为民、生态惠民、生态利民思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践行绿色发展观,统筹协调人与自然关系,努力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架设通道,让“绿水青山”成为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生产力、增长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幸福美好生活需要。在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同时,推动全省上下转变发展理念,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二、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生态环境立法

  按照立法规划,紧扣全省工作重点和热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对我委承担的1部新制定法规、6部修改法规、2部预备法规和3部调研的法规,从立项、起草、审议等重点环节入手,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协商,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确保如期提交常委会审议。对新制定的《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需要修改的《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把好起草论证关,为常委会一审打好基础。对需要集中清理修改的《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甘肃省湿地保护条例》、《甘肃省安西极旱荒漠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甘肃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和《甘肃省草原条例》抓紧调研论证,该废止的提请废止,该修改的认真修改,力争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对《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工作,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甘肃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开展修改前的调研论证工作。

  三、关注重点环境问题,改进创新监督工作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好生态环境的关切,依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与《关于全省2019年度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各项协调准备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推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中部黄灌区、陇东石油开采区、陇南矿山开采区的土壤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改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依法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法律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陇原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进行报道,广泛深入地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普及和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为切实打好净土保卫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助力推动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精选调研题目,推动中心工作。重点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专题调研,推进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和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配合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论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现状调研。

  五、注重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统一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注重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完善办文办事办会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坚持做好脱贫攻坚,力争帮扶工作取得新成效。重视和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