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8:05:46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2019年12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三农”改革发展形势,扎实开展涉农立法、监督、专题调研等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着眼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涉农地方立法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指导,推动了涉农地方立法工作。

  (一)组织修订了两部地方性法规。《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修订草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一审后,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着眼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对这两部法规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从法规层面及时规范了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生产、经营和管理,将为保障农作物种业安全,推动农作物种子产业化、现代化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新修订的《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口进一步前移,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组织开展了两部地方性立法调研工作。修订《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是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预备项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督促指导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对照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对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梳理研究,并组织开展了前期调研,为修订条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还组织开展了《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的前期调研,并协调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起草完成了条例草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了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二、紧盯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聚焦农村民生问题,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涉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推进了农业农村重点任务落实。

  (一)组织开展了《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决策部署,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对《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上旬至6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武威、酒泉、嘉峪关、陇南、甘南5个市州的17个县区、36个乡镇、55个村、25个垃圾集中处理点进行现场检查,并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询问、座谈讨论等方式,听取了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专题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的汇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设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合理有效利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长效机制等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后,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并转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二)继续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在总结前五年活动实践的基础上,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思路、拓宽领域、创新方式,切实增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强化能力培训。9月初,在华南农业大学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班,组织全省14个市州和86个县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机构和部分省直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使全省人大农业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强化平台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督促省直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目前,全省试点市、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运行良好。三是强化工作交流。切实发挥“人大三农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题网页的宣传引导作用,对全省各级人大农业农村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宣传报道,年内共刊发工作交流30篇、工作动态60条、图片资料70余张、各类稿件近140篇。

  (三)完成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省委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10月下旬,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总结了成绩,梳理了问题,提出了建议。

  三、围绕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开展专题调研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重点围绕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了三项专题调研。

  (一)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调研。在全省正处于脱贫攻坚决胜期和乡村振兴启动期的关键时刻,组织开展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调研,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和省委相关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7月上旬至8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深入平凉、庆阳、张掖、金昌、兰州5个市的9个县区、21个乡镇、32个村,实地调研了特色产业发展、宜居环境建设、乡村文化旅游、基层社会治理和农村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情况,专题听取了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的省直18个部门、单位的情况介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结合省情实际,从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补齐乡村公共服务短板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调研报告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并转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调研报告专门作了批示。

  (二)组织开展了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情况的调研。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是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和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支撑,组织开展全省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情况调研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助力打好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具体举措。7月上旬至8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把全省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情况调研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调研同步安排,统筹实施,一体推进。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管理,顺应市场需求、打造培训品牌”等建议。调研报告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并转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三)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对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助力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务实举措。9月上旬至10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先后深入陇南、天水、定西、白银等4个市的7个县区、11个乡镇、22个村,通过走访农户、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调研报告重点提出了保持“两不愁三保障”各项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研究制定支持“边缘户”的扶持政策,提升脱贫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谋划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等建议。调研报告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后,与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并转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省委主要领导对调研报告作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意见》和2019年“大调研”活动的安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还联合有关方面,开展了全省人居环境整治和全省土地撂荒情况两项调研,掌握了全省的总体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四、适应人大履职新形势和新要求,积极做好代表服务工作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省“三农”发展形势和委员会工作实际,把服务人大代表履职、积极督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重要任务,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在委员会牵头组织开展的立法、监督和调研活动中,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群众、反映民情、汇聚民智的优势和作用。二是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出发点,加强协调沟通,强化督促指导,协助常委会领导现场办理了《关于解决定西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缺口的建议》,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办结了《酒泉市关于加大防沙治沙资金项目投入力度的建议》,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三是严格落实代表联系制度。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两联系”制度,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调研、视察、走访和会议、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通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各项工作。

  五、立足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把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作为重点,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了议事水平和履职能力。一是发挥了党建的引领作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扎实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纯洁,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二是加强了日常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向全国人大农委汇报衔接年度涉农工作重点任务,保持与省直相关部门日常沟通,加强与市州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联系,就立法和监督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农委加强联系、交流工作、相互学习,保证了全年工作协调、顺利地进行。年内,服务保障了全国人大农委赴临夏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组织接待了湖南、江苏、河南、山西、海南等人大相关部门来甘调研考察。三是强化了干部的进取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脱贫攻坚帮扶责任,组织人员对脱贫攻坚帮扶村联系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细化完善了“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督促指导有关方面对“3+1”冲刺清零行动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常委会机关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书法摄影作品交流展示和机关志愿者服务活动,展示了党员干部积极进取、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升华了党员干部团结拼搏、善做善成的责任担当。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三农”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发挥应有作用。

  一、立法工作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2022年立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及法规草案起草修订的实际,拟定7项立法工作。

  (一)审议项目2项:制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草案)》和《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争取年内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预备项目1项:开展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调研起草工作,并根据立法进度,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调研项目4项:开展制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和修订《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甘肃省石羊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调研起草和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省河道综合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议将《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列入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拟请常委会领导牵头组成执法检查组,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以黄河及其支流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

  三、专题调研工作

  (一)对常委会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调研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2月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到2020年国有林场要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的总体目标。为全面深入了解全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情况,建议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三)对全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深入了解牛、羊、菜、果、薯、药等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项活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和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继续聚焦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深化拓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项活动,针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能力建设、质量抽检、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选择农业高等院校举办1期全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班,提升全省人大农业农村机构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二)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针对突出问题,实行跟踪监督。

  (三)加强“人大三农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专题网页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五、服务代表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交办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

  (二)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三)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

  六、委员会自身建设及其他工作

  (一)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委员会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做好涉农立法、监督、调研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

  (三)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帮助解决帮扶村、帮扶户的实际困难,做好帮扶村脱贫后的巩固提升工作。

  (四)加强同全国人大农委、省直涉农部门、各市州人大农委以及兄弟省区市人大农委的沟通联系,交流情况、加强协作、听取建议、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