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8:04:15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要点

  (2019年12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9年工作总结

  2019年,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做好立法工作

  (一)参与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函件要求和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新形势,监察司法委会同法制委、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共同研究,提出了《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条例(修订草案)》较好地解决了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提请废止相关条例。根据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转由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的新情况,监察司法委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废止了以检察机关作为执法主体的《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三)组织起草人大司法监督决定。为了进一步提升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请常委会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决定》就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司法监督的目的意义、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机制等作出规定。《决定》突出政治站位,明确了监督职能,细化了监督内容,完善了监督机制,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法治保障。

  二、开展司法监督工作

  (一)做好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加强对商事审判的依法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项报告时提出:紧跟改革步伐,进一步提升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遵守审限规定,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强化案件评查,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积极创新和改进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等七个方面的建议,督促全省审判机关不断提升依法审理涉知识产权类、金融类、公司类、破产类等商事案件的水平,努力满足市场主体司法需求,为富民兴陇各项事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时提出:进一步提升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推进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案件监督质量,进一步提高队伍履职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建议,督促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监督,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保障和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的良好环境。

  三、组织人大代表对禁毒工作开展专项视察

  根据常委会的部署,监察司法委牵头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省禁毒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副主任马青林和140多位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参加了视察工作。副省长余建主持省上汇报座谈会并介绍了相关情况。视察组从组织领导、禁制禁贩、禁种禁吸、预防教育等四个方面总结了近年来取得的突出成绩,指出了四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禁制禁贩,强化禁种禁吸,完善办案机制,深化预防教育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建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在视察报告上批示:“我省禁毒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尤其是重点地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视察报告时提出: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预防战、总体战等四个方面工作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全省禁毒斗争。

  四、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是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建运行的开局之年。面对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监察司法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举办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培训班,有力推动了省、市、县三级人大监察司法干部素质的提升。

  按照常委会大调研的统一部署,监察司法委组织兰州大学法学院有关专家,会同兰州市、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和省公安厅等单位对电信网络诈骗查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有情况分析、有工作建议的调研报告。

  一年来,监察司法委员会注重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了一些基本的做法和体会。

  ——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持续发力。紧紧抓住酒驾醉驾、吸毒贩毒、民商事案件等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精准定位、有效监督。选择“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积极探索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与人大司法监督的有机统一,全力推进执法司法活动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必须健全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制度,聚焦司法公平公正持续发力。紧紧抓住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给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出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司法监督的决定,规范十项监督内容,细化九项报告事项,建立七项监督机制,为新形势下省、市、县三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提供了可操作性的制度规范,随着这一决定的贯彻落实,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必须注重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聚焦代表充分行使监督权力持续发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人民、了解人民,反映人民的心声,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省人大常委会在对酒驾醉驾、禁毒工作的监督中,采取代表视察的方式,先后有230多位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活动,不仅使闭会期间代表有效行使了权力,而且使司法监督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好反映民声,更加精准高效。

  ——必须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聚焦精准细持续发力。在组织实施对酒驾醉驾和禁毒工作视察时,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都亲自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视察的目的、任务、要求作出安排。常委会办公厅下发专门的工作方案,对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支持配合视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监察司法委编印专门的参阅文件,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程为代表视察提供咨询服务,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上印制的10多种表格,提前组织本级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摸底填报,这些严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为代表视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确保了整个视察工作有序、高效。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深的感到,监察司法委的工作离不开常委会党组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专委会和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新时代对人大监察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比如在增强监督刚性、回应人民群众诉求等方面还需要下大功夫,在前瞻性思考、创造性实践上还需继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好的精神面貌,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监察司法委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紧扣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一、立法工作

  (一)协助法制委、法工委做好《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的再审工作。

  (二)组织起草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从开展公益诉讼的目的意义,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职责范围,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参与公益诉讼的职责范围,开展公益诉讼的机制制度,阻碍和不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法律责任后果等作出决定,深入推进全省公益诉讼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立法的调研和推进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重点听取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破案、移送起诉、强制措施使用、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改善、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涉案财物查封冻结扣押管理处置以及队伍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重点听取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和制度,人身和财产权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遵守和执行各类案件审限规定,涉案财物查封冻结扣押处置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深入推动司法公平公正。

  (三)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重点听取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适用平等,逮捕及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防止民事纠纷刑事化办理,监督涉案财物查封冻结扣押,生效刑事民事判决裁定申诉受理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深入推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开展公证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公证机构的设置、公证员队伍建设,公证职能履行,收费标准和经费管理,公证活动的依法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努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继续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建设。

  三、代表工作

  (一)组织人大代表对全省查处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组织部分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参加的视察组,重点视察公检法司等机关受案、立案、公诉、审判、执行和防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全力推动全省打击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能力的不断提升,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二)认真做好代表的联系和服务工作,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全省人大监察司法工作培训班。

  四、调研工作

  (一)对全省贯彻执行《监督法》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公、检、法、司等机关在学习贯彻决定中取得的基本经验,遇到的突出问题和今后改进建议,深入推进决定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对人大代表视察全省酒驾醉驾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省级公检法司机关研究办理省关于统一执法思想和执法标准、强化依法查处、强化预防教育、规范鉴定工作等审议和视察意见建议的进展情况,深入了解解决同案不同查、同案不同诉、同案不同判、送检和鉴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和预防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采取联合调研和委托调研的方式,对部分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和预防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调研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道路违规载客、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事故预防、城市道路畅通、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情况,深入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对扶贫领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采取联合和委托调研的方式,对部分地区涉扶贫领域违法违纪案件受理、立案、处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全力推动全省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五、自身规范化建设

  (一)举办全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工作培训班,对省市县人大监察司法工作队伍进行培训。

  (二)修改完善《联系代表办法》《联系单位相关工作衔接办法》《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结果审查报告制度》《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公文处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全面提升监察司法委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