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6:22:37

  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9年11月25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现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立足全省发展大局,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改革和有效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576件。其中:综合计划类143件,占建议总数的 24.82%;农林水利类104件,占18.06%;工业交通类110件,占19.10%;财税金融类33件,占5.72 %;贸易服务类8件,占1.42%;生态环境类33件,占5.72%;科教文卫类93件,占16.14 %;社会保障类41件,占7.11%;司法立法类7件,占1.21%;人大工作类4件,占0.70%。

  2月20日召开了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576件建议交由省政府系统办理的560件,占97.22%。;交由其他单位办理的16件,占2.78%。列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专委会重点督办12件建议,省政府系统现场重点办理12件建议。

  各承办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于2019年7月31日前,已将所承办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从办理答复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291件,占50.5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132件,占22.92%;因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C”类建议153件,占26.56%;在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2件,承办单位已全部答复代表。根据网上办理情况和《征询意见表》反馈,代表们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常委会领导和各专委会坚持和完善重点督办建议制度,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省政府主要领导就建议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并提出工作要求,省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办好每一件人大代表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把解决建议所提问题与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不断改进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措施,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主动收集代表们对“两院”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两院”工作。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靠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具体措施,促进办理工作有效开展。注重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和各承办单位的联系沟通,研究相关问题,加强协调指导,规范办理程序,推动办理工作有效落实。在今年举办代表培训班时,就如何提出高质量建议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健全责任体系

  1、坚持会议交办。在全省 “两会”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会同省政府、省政协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在会上作了讲话,强调要求各承办单位领导和办理人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周密部署,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依法按期完成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认真学习贯彻省“两会”交办会议精神,召开内部交办会议,总结上年度办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分解办理任务,制定办理计划,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实行分级负责。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细化本单位办理工作程序,健全完善机制。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督查机构协调抓的“四抓领导机制”和定领导、定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结时限的“五定责任机制”。坚持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查、同落实。

  3、加大督促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始终把建议办理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建议内容的落实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建议督办工作纳入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坚持对能解决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建议答复不规范的不放过,积极开展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督办工作。在办理过程中,省政府督查室采取电话催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加强对承办单位的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较好地避免了重形式、走过场的现象。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坚持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及时发出督办通知,限期办理,销号落实。主要领导在办公会上督促办理工作,分管领导不定期召集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督办,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协调,确保代表建议按时、高质量办结。

  4、加强联系沟通。各承办单位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使建议办理过程成为与代表良性互动、凝聚合力、释放效力的过程。通过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及电话、互联网、微信、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代表沟通,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代表意图,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满意度。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建议办理前,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了解建议背景和意图,加强政策解答,深入交换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员实地调研论证,邀请代表座谈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在办理结束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录入网上办理系统,做好跟踪回访工作。

  (三)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建议工作作为改进作风、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不断增强办理工作主动性,切实增强办理实效。

  1、聚焦发展重点,增强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把代表建议办理与落实重点工作相结合,与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加大力度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工作。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集中资金、集中资源、集中精力,重点办理了推动产业扶贫、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的建议。如:梁海霞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融资难的建议》(第81号),省金融监管局积极推进全省行政村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室建设,共建成农金室1.58万个、覆盖率达100%,打通了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扛牢生态建设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办理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建议。如:白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进一步加大祁连山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的建议》(第187号)和《关于请求省财政解决祁连山保护区关停退出水电站补偿资金的建议》(第189号),省财政厅今年安排张掖市生态保护资金9.52亿元,由张掖市统筹用于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建设、祁连山环境问题整改和矿业权退出补偿等。三是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今年以来,各承办单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办好群众最关注的教育、就业、就医、社保等方面的建议。如:黄学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农村厕改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建议》(第423号),省政府将农村“厕所革命”作为提升农村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大民生工程,列入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四是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和抓手,集中力量培育发展十大生态产业,重点办理了发展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建议。如:周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1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作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纳入2019年省列重大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国家发改委已于今年3月批复项目可研,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该项目建设。五是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把握关键环节、找准发力重点,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重点办理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如:党建中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定西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缺口的建议》(第263号),省水利厅从今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定西市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缺口资金6725万元,其中,岷县1895万元、安定区1510万元、通渭县3320万元。六是聚焦拓展对外开放新格局工作。持续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重点办理了抢占“一带一路”建设五个制高点、提升口岸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建议。如:陇南市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请求进一步加大陇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力度的建议》(第416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编制了《新时代甘肃融入“一带一路”打造“五个制高点”前期研究和战略规划》,报请省政府制定印发《关于支持天水陇南对接融入成渝经济区的意见》(甘政办发〔2019〕87号),进一步推动陇南、天水参与“一带一路”、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和加快向南开放的步伐。

  2、突出重点督办,增强办理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服务人大代表的重要内容,作为依法保障代表行使职权的有效手段。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程序和办法,不断创新督办方式,突出重点督办,强化工作落实,制定了《关于改进完善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代表建议的意见》。今年共筛选确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2件,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都很重视督办实效,今年省自然资源厅承办的《关于请求加大对西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经费投入力度的建议》(第419号)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在督办过程中,常委会领导亲自赴现场,邀请提出此建议的代表,采取现场督办形式解决问题,提高了代表建议督办质量。

  3、坚持视察测评,增强办理实效。为进一步推动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9月2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的视察组,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4家单位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组通过听取各承办单位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察看相关资料、与承办单位座谈、面对面询问、征求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承办单位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发现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接受视察的承办单位,通过和代表面对面地交流,虚心听取并接受意见、建议,明确改进办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同时也对代表如何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在视察的基础上,确定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在第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上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被测评的承办单位测评结果满意度较高。通过满意度测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如期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办理实效上与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建议交办不准确,存在调换不及时的现象,影响了办理的整体效率;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分析研究不够深入,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够到位,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不够高,办理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时,审核把关不严,行文不够严谨,回复不够及时和规范,存在代表“被满意”的情况。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着重加以改进。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切关怀和指示要求转化为推动甘肃发展的具体举措,确保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甘肃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围绕大局履职,紧扣中心任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解决率

  省人大常委会针对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不足的现状,加大了对代表的学习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拓展培训方式等,提高代表的能力素质。承办单位要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严格规范程序,讲求实效,主动办理;面对面沟通,零距离办理;深入调研,科学办理。加强沟通衔接,进一步完善网上办理机制,坚持办理结果公开,提高办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抓好跟踪办理环节,做好答复分析综合性评估,切实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把提高代表建议满意率作为重要考量,全面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协调指导

  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协调,强化对代表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坚持和完善重点建议督办方式,进一步创新督办工作思路,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紧密联系选民,充分吸收民意,反映民意,了解民之所盼所期,防止为提建议而提建议,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为提出高质量建议打好基础,创造条件,加强代表培训,提高建议的针对性、政策把握的严谨性,提出高质量建议。省政府办公厅要督促承办单位配齐配强办理工作人员,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切实提高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队伍,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同时,要健全完善督办机制,围绕全省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助推发展等中心工作,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进行跟踪问效,及时催办督办,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