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5:19:46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24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贵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始终坚持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扎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努力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大事来抓,层层落实办理责任,积极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办理水平,确保办理工作实效。现将我厅建议办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厅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87件,其中A类4件、B类21件、C类62件,分别占承办总数的5%、24%和71%,承办数量约占全部建议的16%左右。从建议内容上看,涵盖了交通运输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集中在国省道建设、农村公路建设、道路运输和高速公路运营等方面。

  按照建议办理相关要求,我厅承办的建议均按照法定时限以正式文件进行了答复,并按时将答复意见上传甘肃人大网代表建议办理平台,同时在我厅政府网站进行了信息公开(涉密件除外),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监督。从代表满意度测评反馈情况看,建议答复件中代表很满意的13件、满意的34件、基本满意的11件、未给出评价的29件。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把办好建议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改进交通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具体行动。收到建议后立即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对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办理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在办理过程中,通过召开会议、个别协商,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建议办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制,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部门具体办、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办理责任,保证办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我厅严格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办理原则、程序,明确由厅办公室具体牵头办理。厅办公室按照“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程序,综合协调各办理单位、处室,细化办理计划和责任要求,加强对建议办理情况的督促落实。各承办单位、处室将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相结合,同时结合行业实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准确、具体、全面地提出办理答复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对建议答复的内容、文字、格式等层层把关后,正式拟文送分管厅长签批,重要建议答复由厅长亲自审签,确保办理质量。

  (三)突出办理实效,推进问题解决。我厅承办的建议,以反映公路项目建设问题的居多。为此,我厅把解决和落实建设项目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挖掘政策潜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积极探索“建养一体化”等四种投融资模式,想尽一切办法破解交通建设资金难题。凡是建议中所提项目具备条件解决的,及时研究解决;对因资金等条件限制需下一步解决的,认真分析,区别不同情况,逐步研究进行解决;对确实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争取人大代表理解,并在后续工作推进中充分参考借鉴,力求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四)加强联系沟通,赢得理解支持。我厅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要求承办单位、处室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联系,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和沟通联系中增进感情,转变作风,改进工作。除少数建议办理因代表电话联系不畅未实现沟通之外,绝大部分建议办理与代表进行了沟通。尤其是对因政策等因素目前难以解决的建议,通过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和办理期望,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承诺一旦时机成熟,抓紧推动,抓好落实,取得了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督办件办理落实情况

  2019年,我厅承办的由祁延林、马法土美代表提出的《S239线双塔水库至石包城旅游公路改建项目》为省人大财经委督办件。该项目对于带动沿线旅游发展、支持大敦煌旅游文化圈建设意义重大,我厅指导酒泉市采用“建养一体化”模式积极推进建设。同时,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在2019年第二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中,已下达瓜州县用于本项目“建养一体化”模式建设补助资金1800万元。该项目已于今年6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约5000万元,占总投资的16%。

  四、C类件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

  通过对近几年我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统计分析,发现在2016年之前,我厅承办的建议中A、B类件一般占总件数的60%左右;2017年76件建议中A、B类件34件,占45%;2018年67件建议中A、B类11件,占17%;2019年87件建议中A、B类25件,占29%。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交通运输部和我省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部分未纳入国家规划的建议项目无法申请国家补助资金,致使近期能办的或通过规划争取可办的建议数量不断减少,导致C类件增多。二是由于国家投融资政策调整带来A、B类件减少,C类件增多。2008年前,按照“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主要通过收取养路费和银行贷款筹集修路资金。2009年至2015年期间,主要采用统贷统还兼车购税补助的方式筹集,利用国家车购税补助政策,我厅作为借款主体统一贷款。这一阶段,我厅能够掌控贷款规模,资金安排相对主动。从2016年开始,国家投融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筹资主体发生了变化,除财政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举借债务。另一方面,筹资的渠道发生了根本变化,非收费的普通公路项目由财政部门发行一般债券或者纳入公共预算解决。收费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项目,或者由财政部门发行专项债券资金来源,或者由政府出一定的资本金或者财政补贴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主要建设资金由PPP项目公司贷款解决。然而,由于合法的政府债券额度极其有限,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的项目,受盈利水平等影响,市场吸引力不强,公路建设项目面临前所未有的融资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我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建议办理作为交通运输系统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认真查找办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根据近年来国家投融资政策调整的新形势,把建议办理工作与中央和国家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努力在办理工作中出思路、想办法、求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我厅将进一步在办理工作“实”字上下功夫,把代表建议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作为衡量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强化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省人大代工委及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舆论媒体监督,坚持在调查研究、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办理答复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从“办事”转到“办结”上来。对答复承诺解决的,坚决兑现,绝不向代表开“空头支票”;对已列入规划,承诺条件成熟后落实的事项,跟踪到底,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度;对于目前无法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提高办理水平。我厅将更加认真全面地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吃透掌握建议提出的背景和原因,深刻领会建议提出的目的和需求,对代表们提出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建议,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把其中好的思路和意见吸收充实到我省的交通运输政策和规划制定中来,促进交通运输工作的目标和方向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更加符合人大代表的要求,确保建议办理件件有回音、有着落、有结果,力争使代表满意,努力让群众得到最大实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