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5:08:37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
《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9年9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为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陈克恭任组长、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和6名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5月至8月期间,赴白银、定西、张掖、天水、金昌等市县及有关部门,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委托兰州、酒泉、嘉峪关、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自查。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率领执法检查组,于5月14日至17日来我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赴白银、定西进行了检查。两级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和有关市县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和与会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深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校、企业、职业院校、街道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检查了解“一法一条例”中关于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教育和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和发展的优先目标,把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多措并举,扎实工作,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近五年来,每年新增城镇就业保持在43万人左右,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8%,低于4%的控制目标,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各级政府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保障改善民生的首要位置。一是制定配套政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省政府出台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相关部门及市县制定了各具特色的配套措施,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就业政策体系。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省上先后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担任组长,协调重大事项,制定就业政策,压实工作责任,督促任务落实。三是综合施策,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2018年以来,全省经济止滑回稳、稳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8%,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2.8%。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岗位用工,从今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下调至16%,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57.69亿元。四是增加投入,加强资金保障。2013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投入促进就业方面的资金达165.83亿元,年均增长10.7%,其中就业补助资金95亿元,年均增长6.7%。
(二)促进创业创新带动,拓展就业增长点。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省政府出台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若干政策规定以及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工商税费减免、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培训、财政金融扶持等5个专项工作方案,有力地促进了全民创业。二是加大资金支持。2013年以来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8.23亿元,直接扶持36.5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90.66万人。2016年以来,投入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1.91亿元,扶持各类创业就业孵化载体,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三是优化服务体系。全省推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创业服务窗口。今年1至4月份,新增市场主体8.03万户,同比增长21.53%,带动就业23.48万人,同比增长19.97%。四是建设创业载体。建成兰州、酒泉、庆阳等9个国家级及省级创业型城市,认定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114个,吸纳带动就业10.25万人。
(三)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各级政府坚持将提升劳动者素质作为促进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大对职业教育的倾斜支持。2016年以来全省财政性职业教育经费支出166.8亿元,年均增长7%。全省共建成14个国家级、17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1个国家级、5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达555家。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近年来,全省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年均支出职业培训补贴2亿元以上,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2万人以上。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9.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7.68万人,占技能人才的24%。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定西市推行“整合资源、政府下单、农民点菜、部门主厨”的培训模式,搭建职业技能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平台,开展脱产集中培训,增强了培训效果。
(四)突出重点群体,加大就业援助和帮扶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兜牢就业底线。2009年以来,通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项目共选拔约15.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2016年以来,每年引导1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2013年以来,全省累计为2.52万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69亿元,支出初始创业扶持资金220万元,累计为11.2万名符合条件的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12亿元。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及时给予援助帮扶。白银市探索出资源枯竭型城市以转型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的新路子,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9万人。通过强化省际劳务合作、扩建劳务基地等方式,2018年,输转农村富余劳动力522.3万人左右,同比增长7.9%。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累计21.96万人,创办经营实体9.18万个。
(五)着力消除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良好环境。各级政府把促进公平就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贯彻“一法一条例”的重要内容。一是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出台了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累计为86.04万名女性就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3.13亿元。二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每年开展针对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专项活动,为就业困难人群提供服务。金昌市有劳动能力的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91%。三是保障民族地区公平就业。在就业资金分配、事业单位招考、基层服务项目实施、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四是依法惩治破坏公平就业环境的行为。今年4月份,在全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发现并责令整改各类违法行为55件。
(六)构建多层次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省投入专项资金9.45亿元,建成15个省市级人力资源市场,85个县、236个乡镇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乡镇)达到1180个,配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社区(行政村)达到5137个,并加强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基本形成省至社区五级贯通的就业服务体系。与16个省市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设立18个省外劳务工作站,提供培训、鉴定、输转和维权一体化服务。建立覆盖14个市州、18个行业、1152户企业、67.8万余人的失业监测体系,预防和应对规模性失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4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全省就业工作情况专项报告,召开联组会议进行审议,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法规落实。
二、困难和问题
全省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方面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发展带动就业仍显不足。去年以来,我省经济止滑回稳、稳中向好,但是由于经济体量小,发展负担重,支撑不稳固,投资拉动效应减弱,导致就业带动作用降低;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钢铁、煤炭、能源、采矿等传统优势行业和国有企业面临转型压力,就业岗位逐步减少;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扩展就业岗位困难;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分别为53.9%、15.5%、30.6%,就业结构不够合理,影响了就业岗位的新增;外省企业到我省招聘的工作岗位减少,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人数减少,进一步加大了就业压力。
(二)就业难和招工难结构性矛盾并存。人力资源市场既有劳动力供大于求的问题,同时供需结构性矛盾也很突出,部分岗位多人竞争,但同时生产一线、基层和艰苦地区人才缺口较大。一是技能型劳动者供给不足。高职院校毕业生中临床医学、工科、应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家政、养老护理等服务人员需求量较大,相应的工作岗位招人难,而一些文科类毕业生就业比较困难。二是劳动者期望值与市场用工条件错位。部分毕业生就业依然倾向于国家机关、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不愿意到中小企业特别是基层、偏远地区工作。部分劳动者就业诉求出现多样化,不愿从事长时间、高强度或低于自己期望值的工作。三是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困难,即使已经就业的,也面临就业质量不高和不稳定的问题。
(三)重点群体就业稳中有忧。2019年,全省高校应届毕业生13.47万人,占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的31.3%,而2018年高校毕业生中自主创业比例仅为0.3%,就业压力仍然很大。退役军人适应市场环境的能力较弱,影响了其就业创业竞争力。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偏低,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低,职业素质与岗位要求差距大,制约了转移就业和就业的稳定性。企业下岗转岗职工大部分年龄偏大,缺乏新技能和创业能力,实现再就业和创业比较困难。残疾人整体劳动技能偏低,保障措施还不完善,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存在。保障重点群体就业任务艰巨,挑战不小。
(四)职业教育培训存在薄弱环节。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不高,师资力量比较薄弱,教学质量不够高,专业设置不尽合理,技能人才待遇较低,继续教育渠道不畅,影响了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职业培训总体资源不足,尤其是贫困地区缺乏优质培训资源,现有培训机构所能培训的工种范围不够宽,难以满足转移就业人员的培训需求;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机构对用工地区、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岗位技能要求缺乏了解或缺乏培训能力,往往出现培训与需求“两张皮”的问题;培训资源分散,存在部门、行业“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现象,致使钱花了不少,事儿没有办好,培训效果不佳;部分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开展集中培训的难度较大。
(五)就业工作力量资源需要整合。促进创业、培训、毕业生就业等项目和资金分散在多个部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后续管理各不相同,存在力量分散、局部重复、效果不佳的问题。有些地方特别是县级财政用于促进就业和保障性就业的配套资金跟不上,影响政策落实和整体使用效益。社会力量参与就业的途径还不够广泛,部分企业在稳定就业、改善劳动者待遇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六)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机构设置不完备、职能发挥不够,乡镇、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员、经费保障不充分,大部分基层就业服务人员身兼数职,就业服务能力较弱。公共就业服务的信息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公共就业服务便捷高效的服务需求。
三、几点建议
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稳就业放在“六稳”之首,就业稳则民心安。为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检查组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抓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把稳就业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以法律规定为准绳,以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为目标,着力稳经济、拓岗位、兜底线,完善政府、部门、社会联动协调机制,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就业工作。
(二)稳经济稳企业,奠定良好就业基础。稳就业根本在于稳经济稳企业,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动实现高质量就业。要把握契机,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发展促就业,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突出解决政策落不实、融资难等问题,千方百计扶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完善落实就业专项资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就业创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加快发展有利于创造就业机会、提升就业质量的新就业形态,扶持帮助致富带头人,拓展就业空间;推进城乡和区域就业协调发展,与脱贫攻坚、振兴乡村相结合,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健康等现代服务业,释放就业潜力。
(三)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高职院校要教育鼓励学有专长的毕业生到基层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急需领域就业。实施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就业帮扶力度,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保障工作。二是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他们创业、再就业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推进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劳务输转工作。跟进研究中美经贸摩擦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及时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多方面服务,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有保障。四是加强就业困难群体的兜底安置。落实好就业援助政策,通过实施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四)提升劳动力素质,破解结构性就业难题。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是解决人力资源供需结构不平衡的长远之策。一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调整、设置、增加与社会需求对接的专业和课程,加大家政服务、医护等专业人员培养力度,制定相应就业鼓励政策,畅通就业和职业发展渠道。二是整合职业教育培训资源、资金,统筹各类培训机构,针对市场急需紧缺开展精准培训、订单式培训,提升培训质量。三是扩大培训范围,向有需求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实用技术培训,使劳动者学一样成一样,真正用得上,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四是培养劳动者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的职业精神,弘扬劳动光荣的时代风尚,使“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成为价值追求。
(五)加快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搭建好市场信息平台,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着力构筑政府为主导、社会化服务为依托、市场为导向的城乡人力资源就业、培训和管理体系。三是加强监测调查,准确把握就业趋势,分析影响就业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四是完善失业预警机制,加强监测研判,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防止出现突发性、规模性失业。五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政策举措,鼓励引导城乡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创业意识;客观解读就业形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跟进新形势新问题,适时修改我省条例。《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颁布于2010年5月,细化了地方权责事项,适度超前单设了创业扶持章节。但是近年来,就业形势、就业政策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需要研究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依照上位法修改情况,适时修改《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