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14:46:46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至26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5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李东亮、梅元贵、黄建平,马平、苏秦川、华文哲,周兴福、梁和平、刘仲奎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马明杰、马洪滨、朱玉兰、李世红、李高协、库美斯剑、赵立香、高步明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常正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袁治云,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霞敏,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平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条例(修订)》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两州一县”脱贫攻坚冲刺清零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营商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任命杜正喜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樊怀玉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赵含栋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令平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邓海涛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周功华为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委员;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