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2019年7月22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6 17:36:31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勤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以常委会副主任陈克恭为组长,省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于4月中旬至5月上旬,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部门相关情况介绍,赴兰州、张掖、天水3市及部分中小企业实地开展了检查。检查组通过与职能部门和企业座谈、走访企业、问卷调查、统计分析等多种方式,重点检查了解“一法一条例”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财税支持、融资促进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法一条例”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中小企业发展较快。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2018年,省政府调整充实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成员单位达到22家,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均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为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较快。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各类中小企业31.1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实现生产总值2205.4亿元,纳税总额580亿元,吸纳新增就业人数43.13万人。从工业中小企业来看,2018年,全省工业规上中小企业1864户,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97%;完成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23.6%,同比增长3.5%;实现利润总额47.3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的17.5%。
 
  (二)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省各级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捷化的营商环境。一是配套政策渐成体系。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配套政策,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省级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截至2018年底,累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75项,全省1644项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实现一次办结;省市县三级已有7.94万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在网上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全省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截止目前,全省累计认定142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认定15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9家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成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培训、融资、创业创新等“一站式”服务。
 
  (三)财税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积极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发展基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推中小企业发展。2018年,省级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2019年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7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等项目建设。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15—2018年共争取中央资金7.31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行以来,已累计完成投资3.38亿元,占到位资金的65%,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超过10亿元。中小企业减税降费政策逐步落地,2018年全省累计为中小企业减免税收26.92亿元,社会保险费率减负13.3亿元。
 
  (四)融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省各级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供增信支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供给。一是信贷支持不断加强。5月末,相关银行机构通过小微企业互助担保基金累计为4143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53.61亿元;通过兰白科技创新贷款增信基金累计为科技企业发放贷款32.68亿元;1—5月,各银行通过“银税互动”产品为11392户企业发放贷款527.9亿元。5月末,全省中小企业贷款余额8130.72亿元,同比增长8.32%。二是直接融资规模逐步扩大。全省各级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截至5月末,在新三板挂牌企业35家,甘肃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722家,纯托管企业1279家。1-5月全省中小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以及股权融资、债券方式融资51.94亿元。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2018年,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与市州政府合资组建市级担保子公司。在全省86个县(区)设立风险补偿金,为县域中小企业增信,总规模15亿元。四是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一些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推出特色产品,积极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甘肃银行利用动产抵押、股权、应收账款、收费权、经营权等多种担保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建设银行的“陇叶云贷”,省联社的“惠企通”等金融产品,缩短融资时间,较好解决了一些中小企业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不足的问题。
 
  (五)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省各级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一是认真处理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去年年底以来,省政府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全省列入3月底前优先清理范围的农民工工资、涉及民生安全领域工程欠款、保留入库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财政已下达资金预算或调剂解决资金渠道的欠款等四大类重点项目账款已全部“清零”,截至今年6月底,已清理拖欠账款合计132.05亿元。二是依法建立维权渠道。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畅通企业诉求渠道,设立了企业投诉热线和电子邮箱,专门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税务部门开通专线,集中受理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标准、政策执行等相关问题。
 
  二、“一法一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省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及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仍有差距。随着改革的深化,中小企业在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市场竞争等方面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有所好转,但一些法律制度尚未真正落实,一些政策措施效果不尽如人意。从政务环境看,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新时代新型政商关系认识不到位,有的不愿和中小企业打交道,政商关系看起来是“清”了,但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却少了;一些职能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仍然不强,中小企业办事难、慢、繁的情况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企业的知晓度和感受度低;一些政府采购项目仍然偏重企业注册资本、经营年限、品牌等指标,变相将中小企业排除在外,问卷调查显示,仅有28.4%的企业表示“参加并获得过政府采购订单”,“未参加过”和“参加但未获得政府采购订单”的占71.6%。从政策环境看,一些优惠政策太过笼统,不易操作,很难落地;一些优惠政策含金量小,企业获得感不强,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方面企业的感受不明显。问卷调查显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扶持政策的企业占比不足50%,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不足20%。从市场环境看,市场准入、平等待遇仍有障碍。中小企业与大企业、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政府项目、贷款等各类资源申请、享受公共服务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市场准入不平等、市场竞争不公平情况。从基础配套设施看,一些工业园区等产业发展载体的承载能力较弱,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够,难以适应中小企业发展需要。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融资促进规定落实不到位,政策效果没有充分释放,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尚未有效缓解。问卷调查显示,超过90%的受访企业认为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最突出问题。一是从银行贷款难度大。我省中小企业大都处于创业阶段,普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有效抵押物少、企业信用等级低等问题,导致银行机构“惜贷”,个别企业甚至贷不到款。许多银行机构只对中小企业开放短期信贷业务,中长期信贷基本没有。中小企业贷款大多无法享受优惠利率,融资中的压贷甚至抽贷、断贷等情况依然存在。二是直接融资门槛高。目前,我省只有极少数优质中小企业能够达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标准,特别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创业板,申请条件严,流程复杂,一般中小企业很难上市挂牌。截至今年5月,我省在中小板仅有6家上市企业,创业板仅有3家上市企业。三是部分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重视不够。出于利润和风险考虑,部分银行对中小企业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动力、能力不足,对“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甚至还停留在文件上。
 
  (三)财政支持资金规模小,作用不明显。省级财政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偏小,2017年为6000万元;2018年为5000万元,与周边的陕西(3.13亿元)、青海(1.4亿元)、新疆(1亿元)等省区相比差距明显。同时,部分市县政府还没有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不够。检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损害企业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部门行政监管和执法工作中“一刀切”现象比较普遍,一家企业出问题,往往要求辖区内同行业所有企业全部停产整顿整改,“一家感冒,大家吃药”。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力度和进度也不尽如人意。
 
  (五)中小企业自身发展能力不强。我省大部分中小企业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弱,集群化发展程度不高,产品大多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低端,没有上下游,配套不紧密,拳头产品和“专精特新”产品供给不足。我省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的99%,但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足30%。同时,我省中小企业还普遍存在科技人才少、吸引人才困难、创造性和积极性不高、经营管理理念和方式陈旧、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等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坚决破除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敬重劳动者,尊重财富创造者,营造劳动光荣、致富光荣的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让企业全面了解国家扶持政策,解决好政企之间在政策内容、办事程序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企业“问事”成本。重视培育企业家队伍,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完善中小企业统计体系,强化监测分析,全面准确掌握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适度增加政府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创新创业特色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及时公开涉企收费、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全面规范收费行为。重视中小企业扶持资金评估结果的运用,以评估引导投向,以评估提高效益。
 
  (三)提高融资服务水平。主动加强与银行金融机构的衔接沟通,正向激励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中小企业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债、绿色债券,推进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完善各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担保能力。建立奖惩并举的信用服务体系,对企业失信人要纳入政府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联合惩戒,对重信用守合同的企业,政府要通过风险补偿机制为企业增信。
 
  (四)加强合法权益保护。聚焦中小企业负担重、维权难的问题,加大对“一法一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特别是金融、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加强中小企业产权保护。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加快支付进度,确保完成今年清欠任务,并研究建立防范拖欠的长效机制。尽快启动《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工作,重点围绕政府支持、营商环境、金融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内容,对条例进行全面修改。
 
  (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大力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符合我省十大生态产业方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强化法人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机制,依托龙头企业的行业优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逐步形成大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工、有机联系、融通发展的格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