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6 17:13:29

  2019年7月12日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省财政厅对财政经济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进行了研究反馈,修改完善了决算报告。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40.3亿元,年终决算收入242.4亿元,为预算的100.8%。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677.9亿元,预算执行中变动为839亿元,年终决算支出827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8.6%,收支相抵,结余12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4.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16.6亿元、上年结转8.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亿元以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231.5亿元,总收入353.8亿元;支出107.1亿元,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3亿元、调出资金16.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97.5亿元,总支出343.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亿元。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1亿元,加上中央补助7.4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总收入14.3亿元;支出12.3亿元,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亿元,总支出13.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5亿元。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7亿元,支出346.3亿元,累计结余503.8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省人民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和省委总体要求,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争取、用好中央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保障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2018年省级决算也反映出财政运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约束性不强,导致部分收支决算与预算存在较大差异;决算报告和草案的编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预决算收支变动情况还不够清晰;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制度建设、评价范围、评价体系等仍需加强。
 
  省审计厅依法对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指出了省级预算执行和管理、打好三大攻坚战、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列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从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力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整改情况于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2018年省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加大统筹安排各类预算资金的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增强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和调剂,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将绩效作为预算管理的起点和终点,使预算管理的整个过程都始终以绩效为抓手。
 
  (二)改进决算草案和报告编报工作。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充分体现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决算草案及报告要重点反映决算与预算对比情况,支出决算要重点报告和反映支出预算调整情况、支出完成预算情况、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情况。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报的内容。报告起草过程中,应当更好地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工作,继续扩大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预算单位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围绕中央重大方针和省委有关要求、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细化预算绩效目标,优化绩效管理措施。落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方式,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加强对省本级重点项目支出、省直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提升。
 
  (四)积极主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有力推进我省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债务风险。加强对各级政府债务的监控,健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限额、举债、使用、偿还等情况,切实增强透明度和市场约束性。清理整改不规范的融资担保行为,依法追责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五)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的积极作用。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情况持续开展跟踪核查。要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要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努力培植财源。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报告中关于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做了很多工作,值得肯定。但是对于财政自给率只有23.1%的省份,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壮大税源,也是贯彻省委省政府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崛起的重要举措,建议在这个方面投入更大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