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9年7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6 16:25:26

  省财政厅厅长张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
 
  一、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效实施聚力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严格执行省人大有关决议和批准的预算,攻坚克难,守正出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4亿元,为预算的100.8%,加上中央补助2502.9亿元、调入资金100.4亿元、上年结转19.1亿元、市县上解收入95.9亿元,以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总收入3333.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2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141.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5.4亿元、一般债券转贷市县支出196.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8亿元等,总支出3321.6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2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项目资金。与今年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2556万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收入增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3273万元,主要是按要求列支了中央统借统还外债项目资金。
 
  在省级收入决算中,税收收入175亿元,为预算的100.9%;非税收入67.4亿元,为预算的100.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08.7亿元,为预算的100.9%;企业所得税38.9亿元,为预算的99%;个人所得税15.3亿元,为预算的101.6%;资源税11.4亿元,为预算的111.8%。
 
  在省级支出决算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3亿元,完成预算的96.2%,主要是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下达较晚,结转下年支出;教育支出8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77.7亿元,完成预算的97.1%,主要是中央农田水利建设清算资金下达较晚,结转下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58.7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公共安全支出66.5亿元,完成预算的99.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1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亿元,完成预算的99.5%;债务付息支出23.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
 
  省对市县转移支付2141.8亿元,比上年增加79.9亿元,增长3.9%,剔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依规调整列省级支出 ,以及法检两院上划后原对市县相关转移支付转列省级支出等因素,同比增长8.1%。其中:税收返还56.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38.4亿元,增加79.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46.8亿元,增加0.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增量较少,主要是中央调整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了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调减了专项转移支付规模。
 
  省级预备费8亿元,当年动支2亿元,补助市县用于防汛抢险救灾,剩余资金按有关规定全部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85.4亿元,调入预算72亿元;年末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用超收收入、结余资金等补充66.8亿元,余额为80.2亿元。
 
  2018年,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亿元,同比增长3%,剔除部分省级部门购置特种车辆等因素,下降0.3%。其中:因公出国费2482.9万元,同比增长16%,主要是对外交流、培训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2632.6万元,同比下降15.5%。
 
  2018年,省级基建投资16亿元,其中:省级项目支出4.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1.2亿元。主要用于引洮二期骨干工程、光伏扶贫、“厕所革命”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PPP项目引导、重大项目前期费等方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8亿元,为预算的92.9%,主要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加上中央补助16.6亿元,上年结转8.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2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31.5亿元,总收入353.8亿元。支出107.1亿元,完成预算的91.5%,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3亿元,调出资金16.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97.5亿元,总支出343.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亿元。与今年年初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增加2824万元,主要是整理期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亿元,为预算的101.2%,加上中央补助7.4亿元,上年结转0.8亿元,总收入14.3亿元。支出12.3亿元,完成预算的96.1%,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5亿元,总支出13.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0.5亿元。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7亿元,支出346.3亿元,累计结余503.8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为2745.5亿元。按规定程序当年发行政府债券604.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33.9亿元(一般债券229.9亿元,专项债券204亿元),置换和再融资债券170.3亿元(一般债券142.8亿元,专项债券27.5亿元)。截止2018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249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24.7亿元,专项债务867.4亿元。省级政府债务余额84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3.7亿元,专项债务64亿元。
 
  省级决算草案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已经省审计厅审计。四本决算具体情况及分析详见省级决算草案。同时,我们还向会议提交了公共卫生服务、农业生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10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供参阅。
 
  2018年,各级各部门严格贯彻《预算法》,认真执行人大有关决议,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中央脱贫攻坚考核、省委巡视、审计监督中指出的预算执行、资金监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能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已及时整改;对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的,将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加强源头防治,逐步整改落实。
 
  二、2019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8亿元,为预算的48.9%,比去年同期减收9.1亿元,下降2%,考虑减税降费影响和去年一次性大额非税收入因素,同口径增长4.3%。其中:税收收入304.5亿元,为预算的46.4%,下降5.8%;非税收入138.3亿元,为预算的55.5%,增长7.6%。支出2148.5亿元,完成预算的55%,增长15%。
 
  1-6月,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3亿元,为预算的49.9%,增长33.5%;支出319.3亿元,完成预算的43%,增长97.8%。
 
  1-6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亿元,加上上年结转和中央补助,累计支出1.8亿元。
 
  今年以来,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靠实工作责任,努力推动财政工作提质增效,在减收增支压力明显加大的情况下,全省财政预算执行仍保持总体较好的局面。
 
  (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开源节流,着力保障重点支出,统筹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切实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一是严格落实政策措施。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以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推进增值税改革,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1-5月,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0.1亿元,其中:新增减税51.1亿元,新增社保费降费9亿元。二是多渠道弥补减收。统筹用好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力度等措施,保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截止6月底,中央财政共下达我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566.2亿元,比去年全年增加63.3亿元。省级年初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入70.5亿元。省级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3亿元,增加了急需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投入。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2019年省本级一般性支出预算比去年压减5.5亿元,压减幅度7.3%。四是提高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充分考虑市县财力状况和减税降费对财政运行的影响,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市县特别是财政困难县区的托底能力,缓解减收增支压力。上半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2016.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2%。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稳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认真落实省与市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划分改革方案,严格按照既定的支出责任和分担机制落实资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预算控制和管理方式,强化年度间预算约束;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类档安排省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全面落实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细化分解项目支出预算,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充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作用,加强项目储备论证,实行预算项目滚动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预算。三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省人大批准预算后,除4家涉密部门外,其余112个省级部门(单位)均通过门户网站按期公开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扩围提速,现已覆盖省市县乡四级1.5万多家执收单位,累计缴款83.7亿元,推进收缴全流程无纸化、缴款办理便捷化。五是加强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督促省级各主管部门完善投资基金管理方案或办法,规范基金设立、运作和风险管控,努力发挥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六是强化对市县财政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市县预算编制的审核,督促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优先保障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指导市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市以下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惠农补贴、扶贫资金整合监管等政策培训,提高干部执行政策、落实政策的能力。
 
  (三)统筹保障重点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归并整合“小、散”专项,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力度,省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亿元,比去年增加13.8亿元,增长30%,为中央补助资金的55.5%。严格执行“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制度和约谈机制,督促部门和市县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1-6月,全省扶贫支出173.1亿元,完成预算的60.6%,增长38.5%。同时,扎实整改中央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省级主管部门涉农整合资金切块下达,不戴帽子、不跟任务,不以部门专项规划、约束性任务为由,影响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彻底为贫困县整合松绑。落实“双审”机制,督促贫困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积极做好精准扶贫贷款回收续贷工作。调整完善专项贷款政策,靠实县级主体责任,强化省市两级监管,依法合规推动回收、展期、续贷工作。据省银保监局统计,截至6月底,全省累计发放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37.58亿元,已收回216.24亿元,余额221.34亿元(其中续贷198.6亿元),逾期率1.86%,低于国务院扶贫办控制目标。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扶贫资金动态监管,严格执行“两个一律”规定,落实公示公开制度,严防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二是大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支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老少边穷、兰州新区等重点区域发展。筹措资金扩大财政出资规模,支持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目前10支产业子基金方案已全部完成,基金首期总规模达162.3亿元。逐年注入资本金,推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全省所有市州实现政策性担保服务机构全覆盖。截至6月底,已累计为1624户企业提供担保250亿元,银行放款163亿元,有效缓解了发展特色产业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三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贯彻落实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公共财政投入更大力度向“三农”领域倾斜。上半年,全省农林水支出达到33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4亿元,增长15.6%。在坚持脱贫攻坚和乡村发展“两个优先”基础上,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市县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风貌革命”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协调,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障教育、社保、住房等重大民生政策落实,切实办好民生实事。上半年,全省教育、医疗卫生等11类民生支出1780亿元,占总支出的82.8%;省级拨付资金15.7亿元,占预算的94.1%,10项为民实事顺利推进。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一是强化预算绩效源头管控。省级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2019年绩效目标申报范围从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扩展到转移支付类和保障运转类项目,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督促省级部门完善预算绩效目标,年初编审绩效目标的项目达1106个,涉及资金356亿元,并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加大省级绩效目标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部门由2018年的20个增加到83个,项目数由2018年的20个增加到198个。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发现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或偏离绩效目标现象,及时督促部门纠正偏差。三是拓宽绩效评价的广度深度。从自评、重点评价、整体评价三个层次,对部分省级部门2018年资金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预算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完善市州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与激励办法,调动市县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五)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开正门、堵后门,铺正路、明禁区”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是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举债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和变相举债。积极争取中央增加我省政府债券额度,财政部核定我省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25亿元,比去年增加179亿元。二是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督促市县采取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等方式,落实分年度化解方案,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2018年未按期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三是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早安排部署,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市县财政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加快债券发行进度。上半年,我省已发行新增政府债券535亿元,占中央下达限额的85.6%。完善债券资金调度机制,靠实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将债券资金用到项目上,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效用。四是健全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根据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通报。对偿债压力大、债务风险高的行业和地区,加强监测预警,督促制定风险化解方案,降低债务风险。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一是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有关要求,完善预决算报告及草案编制方式,细化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结合省级预决算管理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积极配合人大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确需出台的增支政策,通过调剂部门当年支出预算解决或在下年度部门支出预算中安排。三是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对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或通过创造条件能够解决的,制定措施计划加以落实;对暂时无法解决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的理解,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做好收入运行分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收入执行监管,坚决制止收取“过头税”、虚增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主动汇报衔接,持续做好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加强对重点单位、重大事项预算支出的动态监管,采取限时办结、抄告通知等措施,督促加快预算执行以及转移支付测算分配。完善考核通报奖惩机制,细化考核内容和目标,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提高奖惩的科学性、针对性,督促市县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严格执行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等增值税减税降负政策,以及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让广大纳税人实打实享受到政策红利,着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来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坚持打好“铁算盘”,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安排预算,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密切关注减税降费对市县财政运行的影响,对于收支矛盾突出、库款流动紧张的市县,及时采取库款长调、专项调度等措施帮助渡过难关。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掌握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促进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减税降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以稳为主、稳中求降的政策取向,动态逐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建立省、市、县各级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健全常态化监控评估制度。按照中央相关规定,鼓励融资平台公司与金融机构加强协商,采取市场化方式缓释到期债务风险。坚持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加强公益性项目融资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切实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市县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兜牢县级“三保”底线。建立完善县级“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县级财政运行情况的监管。建立县级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实行工资资金封闭式管理。督促市县全面摸排“三保”风险,对2019年预算安排存在缺口的,统筹本级收入和转移支付补助及时调整预算予以补足,对以前年度存在拖欠工资的,限期补发到位。对工资发放确有困难的县区,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实施应急处置,切实保障国家标准工资足额落实。
 
  (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纪委监委、巡视、审计等反映的问题,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整改落实。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和政府债务等信息,做到公开及时完整、信息全面准确、内容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对重大民生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健全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的奖惩机制。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硬约束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全力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