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3 17:20:10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至25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50人出席了会议。分组会议分三个小组进行,宁金辉、车克钧、谢铭,楚才元、张建平、魏丽红,马森、廖明、赵立香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巴图巴依尔、朱玉兰、刘仲奎、杨发萍、库美斯剑、宋春林、高步明、黄建平、郭雄伟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世珍,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伟,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白银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甘肃省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8年以来全省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甘肃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霍卫平辞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任命梁和平为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坚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兆坤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霍卫平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苟少峰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魏宝君的甘肃省水利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霍卫平为甘肃省水利厅厅长;免去杨险峰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任命杨险峰为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会议还通过了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