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2 09:36:33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27日至31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5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范鹏、李东亮、谢铭,白瑞庆、师增建、库美斯剑,刘为民、安锦龙、巴图巴依尔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副主任俞成辉在北京参加国防大学学习,常委会委员杨发萍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袁治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萍,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统计条例》(修订)、《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土地登记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决定,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还作出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教育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省属监管企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后跟踪监督的情况报告。会议结合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免去白明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火统元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肖庆平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华风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