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14:24:50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至28日在兰州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马青林、陈克恭、吴明明、俞成辉,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共55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张勤和、李维平、周丽宁,孙伟、刘玉生、华文哲,李高协、梁和平、文立新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万鹏举、卢鸿志、安锦龙、高步明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世珍、李沛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张云生,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定西市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天水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金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兰州等十二个市酒驾醉驾查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免去周丽宁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维平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为民的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黄维民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王兰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杨天恩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黄维民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殷悦贤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兰为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免去郭鹤立的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黄泽元为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厅长。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