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14:20:33

(2019年1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农业立法、监督检查、专题调研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着眼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认真开展涉农立法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动适应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注重加强组织协调,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了涉农立法的系统性、前瞻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业农村法规体系。

  (一)修订了两部地方性法规。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提前介入、主动协调,推动完成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并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在这两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过程中,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系统总结各地的典型经验,认真梳理两部地方性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突出了地方特色,体现了人民利益和诉求,增强了农业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废止了一部地方性法规。《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于2001年出台以来,其上位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先后经过四次修订,特别是2017年3月1日第四次修订后,条款更加完备,规定更加详尽,监管部门责任更加明确。而《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仅于2002年进行过一次修正,部分现有条款无上位法依据,部分条款与上位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部分规定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也不相符合。2018年3月初,省十三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省政府关于提请废止《甘肃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议案(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审查意见,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废止了该条例。

  二、着眼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努力改进监督方式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坚持把监督涉农法律法规的实施与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相结合,不断改进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实效。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5月中旬至6月下旬,先后赴酒泉、天水、定西、兰州、嘉峪关等5个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他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6月20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检查前,精心制订方案、编印参阅资料,使检查组成员熟悉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明确了检查重点;检查中,采取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入户查看与座谈交流相结合,充分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检查后,及时召开检查组全体会议,总结了经验成效,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普法宣传、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加强源头监管等意见建议。该执法检查报告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连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一并转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同时,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指导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了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进一步提升了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水平。

  (二)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6月至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监督检查组,对“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紧扣扶贫资金投入、分配、使用、效益以及监管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和其他扶贫资金监督相结合、重点解剖和全面调研监督相结合、调研组直接监督和委托市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相结合、查找问题与提出建议推动工作相结合方式,先后深入陇南、平凉、临夏、庆阳、定西等市州,详细了解扶贫资金在县区、乡村、农户层面的运行情况,提出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完善扶贫政策措施、增强资金监管实效、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等意见建议。9月中旬,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安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代表常委会监督检查组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汇报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主要领导在《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省扶贫资金保障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报告》上批示:针对省人大常委会的督查报告,扶贫系统、各市县乡村都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不出问题。省政府主要领导也作出批示,指出报告反映的问题很准,建议也具操作性。

  三、着眼难点问题破解,选准课题调查研究

  发展产业使贫困户及贫困地区脱贫,“三变”改革使农村全面进步,是目前“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破解这一难点问题,推动全省“三农”工作,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取得了一批调研成果。

  (一)开展贫困地区产业扶贫情况调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6月下旬至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协调成立了调研组,先后前往武威、白银、甘南、临夏、陇南等5个市(州),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入户抽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全省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化程度不高、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较弱、产业扶持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抓好产业扶贫政策与“一户一策”对接、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构建扶贫产业风险防范体系等意见建议。调研报告已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审议。根据审议意见,调研组对调研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专题向省委进行了报告,并将调研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转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请省政府研究采纳建议,及时调整思路和对策,有序推进工作”。省委分管领导批示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调研报告,尤其对报告指出的问题,要在工作中细化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要在工作中完善提高。

  (二)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情况调研。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9月上旬至10月下旬,组成调研组赴张掖、定西、金昌、武威、兰州等5个市的8个县(区)、20个乡(镇)、25个村、30个龙头企业、58个专业合作社和85户农户,对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委托天水、陇南、甘南等6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农村“三变”改革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的来看,全省“三变”改革工作自2017年下半年启动实施以来,正在由点到面、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调研组从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配套政策、培育承接主体、强化人才保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该调研报告已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审议,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调研组对调研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专题向省委进行了报告,并按规定进行了转办。

  (三)开展特色专题调研。根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联合调研、委托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分别与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和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村改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协同起草了调研报告,总结了经验,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四、着眼助力代表参政议政,积极做好代表工作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注重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听取了意见,增进了交流,促进了工作。

  (一)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专程赴会宁县,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省农牧厅现场办理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支持会宁县草畜产业发展的建议》,落实扶持资金3900多万元,支持了会宁县草畜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相关部门也对办理工作充分肯定。

  (二)加强联络代表工作。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了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沟通,通报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同时,结合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听取了代表建议特别是基层一线代表的意见建议,掌握了真实情况,找准了突出问题,促进了各项工作。

  五、着眼议事办事能力提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省委和常委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

  (一)提升理论素养。坚持把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作为重点,组织委员会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四个意识”。坚持把立法、监督、调研等业务工作与学习法律法规、理论政策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改进工作作风。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组织委员会全体党员干部联系本委员会工作实际,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查找和梳理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建立健全台账,实行挂牌销号,推动了问题整改。坚持以党支部标准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党性强作风,以作风促发展,切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开展能力培训。为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10月初,在华中农业大学成功举办了全省人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能力建设培训班,组织全省14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人大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人大农业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掌握了中央和省委有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交流了地方人大农业农村工作,进一步拓宽了大家的视野,明确了奋斗方向和目标,提升了全省人大农业机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各有关方面的充分肯定。

  (四)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参加了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工作座谈会,交流了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路与举措。协助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农委进行了反馈。完成了云南、贵州等省人大农委来甘调研的接待任务,达到了交流情况、互相学习的目的。组成调研组专程赴广西、贵州两省区考察学习了农村“三变”改革和扶贫产业发展的典型经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的方式,提前衔接立法计划和重要工作,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了与相关涉农部门的联系沟通。

  (五)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严格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组织委员会干部先后4批次深入麦积区五龙镇温家坪村,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进村入户详细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致贫原因、产业需求、脱贫计划等情况,认真商议制定并指导落实了“一户一策”帮扶计划。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将温家坪村列入2018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落实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指导温家坪村实施了投资700万元的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显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指导温家坪村大力发展劳务产业,积极发展花椒、马铃薯、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扶贫产业园,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收入。温家坪村年内脱贫28户、123人,贫困率下降到2.6%,经区级初审、市级核查验收,符合贫困村退出条件。帮扶工作也使委员会干部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对省情农情的认识,增长了见识和才干。

  2019年工作要点

  一、立法工作

  1、做好《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二审的相关工作。

  2、做好《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二审的相关工作。

  3、开展《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

  4、开展《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修订草案)》的立法调研。

  二、监督工作

  1、检查《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有关方面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在贯彻实施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拟请常委会领导牵头,农委组成人员为主体组成执法检查组。检查时间拟定于6—7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在8月底前完成,并提交9月份的常委会审议。

  2、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水平,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

  三、专题调研工作

  1、着眼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调研。实地调研时间拟定于4—5月份,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6月底前完成,并提交7月份的常委会审议。

  2、围绕脱贫攻坚,激活群众内生动力,开展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情况调研。实地调研时间拟定于8—9月份,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并提交11月份的常委会审议。

  四、代表服务工作

  1、做好常委会交办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

  2、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3、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重要工作。

  五、自身建设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认真开展支部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农委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3、加强业务学习,举办能力建设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水平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素质。

  4、加强与全国人大农委的联系,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和培训。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农委、省直涉农部门和各市(州)人大农委的联系交流。做好帮扶贫困村温家坪村脱贫后的巩固提升工作。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1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依法履职,扎实工作,转变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弘扬宪法精神,积极推进民生领域立法

  2018年,委员会始终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工作的首位,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民生领域的立法。

  (一)对兰州市报请批准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进行审查

  1月,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五部法规的决定》,五部法规中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由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依照宪法中“保护人民健康”的指导思想,了解了条例实施3年来的实际成效和面临的问题,学习借鉴外省控烟举措和办法,重点对该条例的监管、场所界定、处罚力度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审查,建议常委会批准决定。经修改后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提高了法律可执行力度,突出了场所管理主体和吸烟者的责任,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对《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

  我省是全国少有的地震高烈度省份,2011年修订的《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中的一些内容已不适用当前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2018年,委员会联系省地震局,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评估组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网上专栏等途径广泛收集资料。通过省内外实地调研,收集到很多有价值的材料,启发了工作思路。评估报告形成后,两次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报告初稿进行论证。评估报告提出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科技对地震事业发展支撑作用有待强化等建议。这次评估既实事求是地评估了法律文本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又比较全面地评估了法律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可能,不仅有利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瞄准修法重点,而且也有利于法律实施,有利于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为今后修法创造了基本条件,做好了工作准备,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年底,委员会会同省文物局开展了长城保护工作的立法调研,赴省内部分市(州)实地了解了目前我省长城保护工作的现状特别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2019年制定《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做了新的准备工作。2018年,委员会还就《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修订事宜与相关厅局进行了接洽联系,为下一步修法做好准备工作。配合法工委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工作。

  二、强化监督实效,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一)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5月至7月,常委会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委员会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前期委托14个市(州)开展自查和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的基础上,6月下旬,分赴兰州、定西、陇南、天水和甘南、临夏等6个市(州)12个县(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了解到: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持续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着力破解“大班额”、择校等难题。同时,还存在着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经费保障仍有缺口等问题和困难。针对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全面深化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等建议。7月,执法检查报告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后,以转办函形式送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要求按规定及时反馈答复。为增强监督实效,委员会拟于2019年对办理结果进行跟踪问效。

  (二)配合全国人大对防震减灾法进行执法检查

  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蔡达峰带队来我省就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委员会认真组织保障,全程参与工作。检查组先后听取了我省各级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兰州石化、刘家峡水电站、岷县梅川镇永星村等地的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执法检查大力促进了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也为今后的修法提供了借鉴。

  三、创新调研方式,积极开展文化产业、文化节会发展情况的调研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今年对全省文化产业、文化节会的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委员会创新调研方式,与省委党校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完成了资料收集和问卷调查等工作。9月,调研组分赴酒泉、嘉峪关、平凉、白银等市调研我省文化产业、文化节会发展情况的现状。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文化强省战略,文化产业的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完成情况较好。全省已经形成了以敦煌文博会等为代表的文化节会的新气象,文化节会正逐步成为各市州发展文化经济的有效平台。但同时,也存在着文化产业总体规模较小、产出率不高、文化节会专业化和品牌化水平明显不足等问题。针对问题,委员会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文化产业结构全面转型升级,加强合作,提升节会品质等建议。文化产业报告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后,以转办函形式送省政府有关部门敦促办理。两个报告经常委会党组讨论后提交省委,积极为文化大省建设建言献策。

  四、举办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干部培训班

  根据常委会培训工作安排,10月下旬,委员会在井冈山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履职能力”的全省人大教科文卫系统干部培训班。教科文卫委员会、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及14个市(州)、部分县(区)的67名同志参加了培训。全体学员重点学习了《井冈山斗争和井冈山精神》《关于做好人大教科文卫工作的几个问题》等课程,就如何做好教科文卫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学习交流,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多样的现场教学。通过培训,全体学员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对切实提高全省人大系统教科文卫工作水平是一次寻根之行、补钙之举。

  五、畅通民意表达,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陇南市代表团提出了《关于加大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建议》。常委会将此建议交由教科文卫委员会重点督办,7月,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赴陇南市武都区进行现场督办。“深度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是2018年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全省安排建设资金1.5亿,其中陇南市建设390套周转宿舍(面积13753平方米),解决780余名教师的住宿问题。全部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底前主体工程完工。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加强联系,参加全国人大教科文卫会议

  2018年上半年,委员会分别接待厦门、贵州人大的同志来甘调研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中医药立法相关事宜,双方不仅交流了相关领域的工作情况,还共同探讨了做好民生领域立法修法监督工作的思路办法。

  12月初,委员会负责同志赴京参加全国人大暨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座谈会,栗战书委员长对此次会议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人民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事业有了更高水平的需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肩上责任重大、担子不轻”。艾力更·依明巴海副委员长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新时代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委员会将会议精神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传达至委员会每位成员,并将会议精神贯彻在2019年的工作要点中,按照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安排的精神确定我委的重点工作任务。

  年内,委员会还在各项工作中加强了与相关厅局的联系,配合机关有关部门开展了联系人大代表、实施代表活动等工作,通过实地走访、信函、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各级人大教科文卫领域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对推动工作产生了良好作用。

  七、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

  2018年,委员会多次派人走村入户,宣传党的富民、惠农政策,真抓实干,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目前,联系的14户贫困户已脱贫4户。7月底,根据常委会党组要求,选派一名副处级干部赴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雷家窑村任村支部第一书记,协助村党支部开展脱贫攻坚和规范“三会一课”、发展新党员等党建方面的工作。2018年,村党支部被确定为天水市市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示范点。

  年内,委员会主要为帮扶村办了以下实事:一是完善“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制定工作,健全了帮扶措施落实清单台账;二是为村小学争取资金20万元新建教室2间(70平方米),新购置学生课桌椅20套,发放书包、学习用具17套;三是争取到老年人活动中心的项目(200平方米),预计投资80万元,目前活动中心一楼已完成封顶;四是联系开展果树栽植技术等方面的培训200多人次;五是为村上购买扩音设备一套,捐赠农业科技图书27套,加强村文化建设;六是争取产业发展到户扶持资金65万元,发展林下经济作物冬花40亩、马铃薯82亩;七是协调落实本村草原管护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9个。

  八、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委员会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抓思想政治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严格规范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认真抓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周二集体学习制度;二是严抓思想政治建设。党支部借助专委会组成人员政治素养好,理论水平高的优势,多次安排党课和辅导讲座,提升党支部整体理论水平。年内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15次,讲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次,党小组学习13次,向机关工作信息显示屏报送党建信息14条;三是党支部被机关党委确定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示范点后,积极开展了以健全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建设,在全面严格坚持落实6个方面27条党支部工作标准的基础上,形成了利用“微信工作圈+党建圈”以党建促工作、开展“纵向与基层支部联建、横向与相关支部共建”、注重抓党小组建设“以两个党小组支撑一个好支部”等三个特色。形成了任务清晰、要求明确、操作性强的规范和标准。委员会支部已多次开展与扶贫村的“纵向联建”、与代工委的“横向共建”活动,着力把党支部建设成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讲台,提升党性修养的平台。

  2018年,委员会的工作中还存在着立法精细度欠缺、执法检查跟踪问效不够、调查研究广度深度不够与代表联系主动性不够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力改进和完善。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只有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做好教科文卫委员会各项工作;只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为统领,才能突出人大工作特点,助推全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切实做好教科文卫领域立法修法监督等日常工作;只有自觉转变作风,才能使“大学习大调研大活动”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宪法为遵循,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围绕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要求,抓主抓重,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以不懈努力和工作实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一、立法工作

  (一)拟制定出台项目

  《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

  《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二)预备项目

  《甘肃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

  (三)立法调研项目

  《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

  二、监督工作

  (一)配合全国人大在我省开展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

  (二)听取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对2018年义务教育法“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结果进行跟踪问效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调查研究

  (一)开展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的调研

  (二)开展教育扶贫专项工作调研

  (三)对省内外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方面的情况开展联合专题调研

  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努力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有关议案、建议案和常委会分管领导及委员会现场督办案的办理工作。

  五、自身建设

  (一)持续加强党建工作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继续发扬党支部优良作风,把理论学习作为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的主要抓手,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继续做好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逐条对标《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确定的6个方面27条党支部工作标准,用标准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巩固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示范点成果及水平,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继续落实好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活动”的安排部署,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增强监督实效,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坚决把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强联系工作

  加强与全国人大、各省(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以及省政府相关厅局和各级人大教科文卫领域代表的联系与交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有力推进工作。加强与各市(州)、县(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工作联系,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四)全力做好扶贫工作

  继续开展与帮扶村党支部的“纵向联建”标准化党支部工作。解决好帮扶村在基础设施改善、产业优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体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