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14:19:31

(2019年1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财政经济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依法履职、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一、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努力提升财经立法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决维护法制统一,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认真做好财经法规的初审工作。对《甘肃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12部法规的制定、修订及废止案进行了审议。审查过程中,坚持在全面了解相关问题,充分熟悉相关上位法的基础上,抓住执法主体及其职权、行政许可是否有上位法依据,禁止性规定、处罚种类和幅度是否与上位法相一致,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或减损,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否得到解决等方面问题进行重点审查,审议质量明显提高。

  (二)认真审查市(州)报请批准的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法规。对《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金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等4项法规进行了审查。审查中,一方面,突出合法性审查,对照上位法逐条进行对照,确保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相一致。另一方面,就相关领域专业性问题,反复与市州人大、起草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全面了解情况,必要时进行实地调研,确保经审查批准的市州地方性法规有特色、可操作。

  (三)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甘肃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1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常委会相关部门分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公民、法人等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高度重视,反复研究,认真审查。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审查论证会,请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审查建议人到会说明情况,同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提出意见建议。对审查中发现的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及时提出修改、完善等意见建议,确保审查工作依法、准确、规范。

  2018年,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政策精神,我们对省级地方性法规中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方面的法规、作出的相关决定决议进行了全面清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完成了房地产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10条修改意见。

  二、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经济工作监督

  坚持把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作为经济工作监督的重点突出出来,更加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做好计划草案的审查工作。十三届一次人代会期间,在上届财经委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聚集全省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针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衡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完成了对2017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计划草案的审查工作,向大会主席团汇报了审查结果报告。

  (二)对调整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指标的议案进行审查。11月下旬,财经委对省政府提请审议的调整十三五规划纲要有关指标及增加目标任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财经委认为,议案中提出的对地区生产总值等4项指标进行调整及增加安全生产有关目标任务的建议,符合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也是必要的。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财经委的审查意见,批准了省政府的这个议案。

  (三)深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改革。按照中央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工作部署和省委的要求,财经委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吸收外省市经验做法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经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后上报省委,10月份,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这个意见。同时,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意见,财经委又起草了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的实施办法,待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后遵照执行。11月下旬,在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首次听取并审议了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和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四)组织开展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执法检查。4月下旬至5月中旬,财经委牵头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在深入部分市、县(区)、乡镇(街道)实地检查,听取省统计局有关情况介绍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针对统计法及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抓关键、抓重点、着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抓素质、抓提升、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队伍,抓典型、抓曝光、着力形成惩治数字造假的高压态势,抓创新、抓服务、着力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统计支撑等建议。

  (五)对我省“一带一路”建设中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推动我省更好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有效发挥现代物流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今年7月下旬至8月,财经委牵头对我省“一带一路”建设中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在预调研、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调研基础上,召开由相关职能部门和计划预算咨询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各方面建议进行深入沟通与研究,之后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针对重点物流平台同质化竞争问题比较突出、开放平台建设运营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跳出我省物流产业发展现状谋划现代物流产业,进一步完善物流发展规划,参与中亚西亚东欧的现代化进程,打造以铁路为骨干的低成本运输物流业产业体系,发展通道经济、把兰州新区建设成为向西开放的出口工业基地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六)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开展专题调研。10月下旬至11月初,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财经委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重点关注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绿色产业培育、创新驱动、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工作,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三、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部署要求,全力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中央、全国人大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在审查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预算调整等相关工作中,突出对预算支出安排和财政政策的审查,注重对上一年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和当年财政政策安排以及对扶贫攻坚、创新驱动发展、重大项目和改善民生等重要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在审查2017年省级决算时,针对部分支出科目调剂较大,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预算绩效评价覆盖面不够宽,运用结果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了不断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进预决算编报,决算报告要进一步反映重点支出、财政转移支付、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等意见建议,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

  (二)对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5月份,财经委对省政府提出的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向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财经委认为,计划和方案符合预算法的规定,符合财政部相关要求,建议常委会会议批准。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财经委的审查报告,批准了这个计划和方案。

  (三)重视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工作。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全国人大有关要求,在总结我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省市做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我省《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经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后上报省委,省委常委会已原则通过该实施意见。

  (四)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按照全国人大部署要求,财经委把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详细实施方案,明确用两年时间逐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的预算监督网络。在去年底完成与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数据连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省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目前,各项硬件设施改造、软件系统功能调试工作已经完成,并在2019年预算草案初审中初次运用。

  (五)深入开展扶贫资金监督工作。按照省委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牵头组织对我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7-8月,常委会4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分别带队,同时,联合第三方力量,对我省“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围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产业扶贫到户资金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省财政厅就确保市县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能够满足脱贫退出的需求进行了全程跟踪监督。调研结束后形成《关于扶贫资金监督情况的报告》,经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上报省委。

  (六)做好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及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选聘工作。研究制定了《甘肃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办法》,经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通过后实施。按照办法规定,11月底,召开部分省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省财政部门、部分咨询专家等参加的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通报了2019年预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对预算审查提出意见建议,为做好下年度预算草案审查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聘任了24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计划预算审查咨询专家,为本届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四、加强自身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一)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党支部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强化责任担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推进人大财经工作。党支部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班子成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发挥表率作用。

  (二)紧扣新形势新要求,加强业务学习研究。委员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强对财经法律法规、经济形势的研究探讨,不断深化对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理解认识,增强了工作敏锐性。加快知识更新,结合委员会重点工作,广泛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知识,不断提高财经委整体履职素质和能力。

  (三)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要求,在帮扶村认真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惠农政策,协助完善贫困户“一户一策”脱贫计划,组织开展果树修剪、花椒种植等农业技术培训,动员社会力量捐助资金10万元,帮助贫困户解决住房困难,得到帮扶村群众的普遍认可。

  (四)加强沟通交流,密切与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及其他省市区人大财经委的工作联系。积极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联合召开的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工作座谈会;参加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的全国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部分省市人大财经委“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座谈会;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等会议,学习交流了财经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了工作,加强了联系。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财经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为新时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财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人大财经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统领人大财经工作,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更好发挥人大财经法治保障、监督支持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提高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财经立法工作

  认真落实立法座谈会精神,根据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做好财经立法方面的相关工作。一是完成好《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改)》《甘肃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废止)》的初审工作;二是做好《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等9件市(州)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的审查、报备等工作;三是对转交的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四是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及常委会预算工委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三、加大力度、增强实效,不断加强和改进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严格执行监督法、预算法,突出计划、预决算审查重点,一是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8年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报告的相关工作,提出对计划草案初步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的报告;二是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的相关工作,提出对预算草案初步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的报告;三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9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四是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初审工作;五是做好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批准相关工作,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六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七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八是起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九是做好省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四、落实改革精神,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

  一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相关工作,对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二是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的相关工作,对2018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进行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

  五、服务发展大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工作

  围绕全省中心任务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一是对省属重点企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二是对我省改善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调研,三是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别形成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四是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做好在我省的有关专题调研及执法检查工作。

  六、做好代表议案审议、意见建议办理和代表联系工作

  一是审议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研究提出办理意见。二是做好重点督办建议的相关工作,按期答复代表。三是继续坚持委员会负责人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听取意见。

  七、加强对基层人大的联系与培训

  一是召开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座谈会,安排部署市州县区人大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工作;二是召开全省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培训会议。就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四项重要改革,对市州县区人大进行业务培训;三是指导和督促各市州及有条件的县区人大基本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

  八、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加强财经委自身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继续加强本部门党的建设。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二是继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定期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结合委员会工作重点,及时学习掌握党和国家及我省的相关决策及部署,学习相关法律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扶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