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14:18:36

(2019年1月4日省十三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新一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人民群众关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务实创新,履职尽责,完成了各项预定工作任务。

  一、协助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报告相关工作

  (一)对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刑罚执行是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意义重大。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成调研组,赴天水、白银、甘南3市(州)4县(区)调研,并委托兰州、酒泉两市人大协助调研。调研组听取省、市(州)、县(区)三级检察机关情况汇报,实地察看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点,征求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及部分律师、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大监督力度、健全衔接机制、提升监督能力等改进工作的建议,向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供审议参考。

  (二)对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认真汲取我省祁连山环境保护工作教训,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成调研组,赴陇南、酒泉、张掖、庆阳4市12县(区),听取省、市、县(区)三级法院情况汇报,与公安、检察、环保、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城管等部门及部分省、市、县(区)人大代表、律师座谈,征求意见建议,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推进审判专业化、健全制度等改进工作的建议,向常委会提交调研报告供审议参考。

  二、深入开展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专题调研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权益保障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为积极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常委会在开展的大调研活动中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情况专题调研作为重点调研项目,成立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马青林任组长,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省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赴酒泉、兰州、定西、陇南4市9县(区)开展调研。调研组力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采取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听取省政府和所到市、县(区)政府及老龄委成员单位的汇报,进社区、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等,征求人大代表、老年人、基层干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充分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着重梳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人才培养、重视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推进实践创新等意见建议,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审议意见已转送省政府办理。为督促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内务司法委员会将继续跟踪监督,并对养老服务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三、精心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我省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进行视察

  “醉驾入刑”已实施七年,但我省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案件仍居高不下,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推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等规定有效贯彻实施,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我省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进行视察。视察工作始终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统一、形成推动工作合力的监督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首先制定详细周密的视察方案,接着按照方案要求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历时三个月,分组视察形成两个视察报告并合二为一。视察报告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这是我省首次以代表视察的方式开展司法监督工作,不仅拓宽了人大监督方式,也拓宽了代表履职方式,是一项有益的探索创新,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切口小,意义大。选题聚焦小切口,集中力量,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深度,推动解决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的大问题。二是领导重视,准备充分。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副主任马青林高度重视和支持,带队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汇报听取指导意见,主持召开省公、检、法等机关领导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动员部署会,作指导、提要求,并亲自参加部分市的视察工作。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归纳出需要在视察中深入思考的18个问题,并进行专门辅导。工作委员会开展前期调研以把握重点,增强针对性。汇编相关法律规定和前期调研情况,分发视察组成员学习准备。三是共同参与,形成合力。这次代表视察是对醉驾从案件查处、提起公诉、依法审判等执法司法全过程进行监督,涉及公、检、法等三机关,为此,内务司法委员会专门邀请省级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视察服务工作,同时还邀请司法监督咨询专家和其他相关专家学者全程参与。视察的过程,既是人大代表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的过程,也是公、检、法等机关衔接工作、相互理解、化解分歧、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的过程。四是创新方法,力求实效。代表视察除按常规召开汇报座谈会、倾听基层代表和群众意见外,还采取察看公安现场执法、查阅案卷、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使代表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执法司法全过程,同时也能在这个过程中发现问题。在此基础上,还采取案件统计、数据分析的方法,提前设计出7种表格印发12个市公、检、法等机关分别填写,力求将情况吃透、问题找准,提出真正能推动工作、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五是覆盖面大,影响广泛。代表视察覆盖全省12个市22个县(区),统计数据包括2015年至2018年6月底我省12市的全部醉驾案件,共组织部分全国和省、市、县(区)四级人大代表110名参加,不仅是一次效果显著的代表视察,也是一次深入广泛的普法宣传。

  四、主动配合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对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调研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副主任吴明明任组长、20余名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赴6市(州)12县(区)对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相结合,预先安排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听取省、市(州)、县(区)政府工作汇报及其未保委成员单位的补充汇报,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察看幼儿园、学校、儿童福利院、留守儿童之家、网吧、少年法庭、禁毒教育基地等,形成调研报告。内务司法委员会协同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完成调研的组织工作,并起草调研报告。报告充分反映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经常委会领导审定后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五、高度重视代表工作

  内务司法委员会一贯重视代表工作,不断拓展代表参与专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今年省“两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三件,内司委协调办理,及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特别是“关于请求支持积石山县旅游开发工作的建议”,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省旅游委赴积石山县召开现场督办会,为该项目拨款2300万元,代表表示非常满意。二是组织代表视察、配合在甘全国人大代表调研,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联系代表制度,通过走访、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征询代表的意见建议。

  六、积极争取上级指导和加强培训交流

  为适应新时代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需要,理清工作思路,“两委”负责同志专程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汇报我省内务司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打算,积极争取工作指导。重视对市(州)、县(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指导和交流,在全国人大深圳培训中心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组织14个市(州)、86个县(区)共110多位同志参加,提升内务司法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交流工作经验。同时,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的学习交流,常委会马青林副主任带领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办公厅负责同志,赴湖北省人大考察学习司法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和创新开展司法监督工作,拓展工作视野,借鉴先进经验,加强我省司法监督工作。

  七、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及时研究部署,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紧扣年度减贫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一户一策”精准帮扶措施,对天水市麦积区五龙镇大窑村开展帮扶。“两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赴大窑村推进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同时积极为大窑村帮办实事。为丰富村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联系省民政厅为村老年人活动中心争取资金50万元,2019年将投入建设;从省残联协调七把轮椅,赠送村卫生室和村上的残疾人,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送去关爱;组织农业技术培训,赠送农业技术书籍,提高农民花椒种植水平;春节前走访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和老党员,送去大米、清油、春联等慰问品,宣讲国家振兴乡村新政策,鼓励他们增强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大窑村完成34户155人的脱贫工作,计划将在2019年底实现整村脱贫。

  八、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内务司法委员会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以党建引领带动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过硬的队伍。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体同志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两委”领导坚持轮流讲党课,经常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强化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三是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按照省委和常委会党组要求,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全面查摆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内务司法委员会与联系单位工作办法、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回顾一年的工作,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新时代对人大内务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对如何更加有效发挥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职能,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司法公正,增强监督工作跟踪问效,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等问题,还需要继续深入思考研究,下大力气改进。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监督实效,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使内务司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立法工作

  (一)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修订《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调研。

  (二)做好废止《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的相关工作。

  (三)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制定养老服务条例的立法调研,研究起草法规草案,做好常委会审议的准备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组织部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视察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相关工作。

  (二)协助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司法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全面提升司法监督的水平和效能。内司委研究起草决定草案,做好相关工作。

  (三)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四)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

  (五)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组织部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视察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视察组织工作,研究起草视察报告。

  (六)调研公检法等机关依法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工作情况。

  (七)筹建人大司法监督信息平台,将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的相关平台纳入司法监督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司法活动远程在线监督的全覆盖。内司委协助办公厅做好相关工作。

  三、其他工作

  (一)加强代表工作。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二)加强对外联系和举办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继续加强与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联系,争取工作上的支持和指导。加强与市(州)、县(区)人大和有关单位的联系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内务司法工作有效开展。继续办好全省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对省市县人大内务司法工作队伍进行培训。

  (三)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紧扣年度脱贫计划,扎实推进联系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四、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立法法、监督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相关文件和有关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与内务司法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专委会、工作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五、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