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14:17:45

(2018年12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把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安排部署贯穿到立法全过程,把好立法计划关口,加大提前介入力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1件,批准地方性法规1件、单行条例1件,对7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和协调论证。

  (一)围绕提高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立法。国务院于2017年8月26日颁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我省现行宗教事务条例部分内容与其规定不符。同时,我省宗教领域近年来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需要,修订我省宗教事务条例十分必要。针对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等特点,委员会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宗教局的协同配合,成立修订起草小组,制定立法推进计划,多次召开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协调论证和修改完善。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拟于明年出台。该条例的修订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围绕规范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行为开展立法。制定地方立法条例对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委员会审查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临夏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对甘南州立法条例草案进行了协调论证。这两个立法条例对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行为予以规范,在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和完善,对规范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行为、健全立法制度、推进法治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围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五位一体建设开展立法。委员会重视发挥立法在加强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及努力实现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甘南州修订的旅游条例,该条例的修订对于进一步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甘南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张家川县和天祝县自治条例、肃北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肃南县教育条例、阿克塞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天祝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进行调查研究、协调论证,了解条例制定、修订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提高立法质量。另外,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还开展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地方隐形债务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清理工作。

  二、立足职能发挥作用,全力服务中心工作

  委员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重要论述,紧扣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服务全省中心工作,为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而积极努力。

  (一)聚焦民族地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脱贫攻坚工作是我省头号工程,注重发挥好人大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加快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进程,是新时代赋予人大民族工作的光荣使命。今年,委员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张掖市、武威市、临夏州和甘南州实地察看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情况,听取了有关部门汇报,并向全国人大反映了我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及意见建议。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在嘉木样副主任、马青林副主任指导带领下开展了我省“两州一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赴临夏州、甘南州和天祝县实地察看了56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种养基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孵化平台、扶贫车间、医院学校等,走访了80户贫困户,听取了州县有关情况汇报,与有关企业、贫困户代表等进行了座谈交流,并同省直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在充分肯定我省“两州一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同时,针对脱贫攻坚成本高难度大、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带动作用不强、公共服务水平亟需提升、扶贫工作不严不实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落实好“一户一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送省委,并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整改落实,推动了我省“两州一县”脱贫攻坚持续深入开展。

  (二)助推侨务工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重启四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是我省向西开放的重大举措,如何使侨务工作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是我省侨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为努力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着力形成各方参与、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侨务工作合力,由委员会召集省政府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省侨联召开了省侨务工作座谈会,与会单位联系各自职责总结交流近年来侨务工作经验做法,共同探讨做好新时代侨务工作的思路举措,会议达成了重启“四侨”联席会议机制的一致意见,确定联席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四家单位轮流承办,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力争开创侨务工作新局面。

  (三)服从服务外事工作大局,有序开展对外交往工作。今年,委员会承办了第十三期甘肃省国际交流员研习班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参观考察的活动。委员会牢固树立“外事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同省政府外事办协调沟通,适时制定了做好国际交流员参访的实施方案,制作PPT文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国际交流员一行介绍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情况,并与其进行了互动交流,就学员们感兴趣的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今后更好服务我省对外交往积累了工作经验。

  (四)开展数字经济调查研究,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意见,委员会与张掖市、武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到省内和省外19个部门行业和互联网关联企业考察,召开座谈会5次。针对我省数字经济存在问题,提出了集中力量推进丝绸之路信息港建设工程、以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以工业互联网为主要平台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数字经济“乔灌草”结合的生态结构、给予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骨干企业优惠政策、适时启动我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保护与建设的立法工作等意见建议,为全面有力推动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客观性、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决策参考。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努力服务代表履职

  委员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重要论述,坚持在开展民族立法、专题调研等重要工作中,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征询代表对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代表在履行职务中的困难。

  委员会认真做好常委会交办的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工作,尽力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服务和帮助。在督办《关于请求对炳灵丹霞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9号)工作中,委员会深入研究省上关于地质公园建设方面的政策措施,与承办部门沟通协调,并到永靖县现场督办,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在协调做好全国人大民委来甘督办《关于支持解决甘肃精准脱贫生态移民用水指标问题的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648号)过程中,委员会积极与全国人大民委联系,了解建议办理情况,提出我省办理意见,国家水利部已于9月来甘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做了答复。

  四、聚焦脱贫攻坚帮扶,尽心竭力帮办实事

  委员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强化帮扶责任,开展点上面上对接,尽心竭力帮办实事。委员会进一步充实完善帮扶机制,对干部联户分配表进行调整,推选一名年轻党员干部到村担任村第一书记兼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开展了节前慰问,实地了解并协调解决春耕备耕、防汛救灾等方面的困难,完成了“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签字背书等工作。在委员会的积极努力和多方协调下,今年在中石沟村启动了3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协调了11.6万元汽修设备并将其纳入村级集体资产实施租赁,用租赁所得费用支持联系村壮大集体经济和联系户发展生产。为一户联系户协调争取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为两户联系户送去2800元扶助金,为一名大学毕业生联系了工作岗位,并针对联系户自身实际开展了思想帮扶。全年,委员会共到联系点实地调研、入户走访11批30人次,今年年底预脱贫5户联系贫困户,剩余5户,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逐步提升能力水平

  委员会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把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

  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委员会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等活动为契机,认真谋划研究、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深入查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对症下药整改提高,以积极、主动、尽责的态度和作风服务保障委员会依法履职。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贯彻省委和常委会党组有关精神,修订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工委工作职责。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增加了外事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职能,对委员会会议程序、请假制度、形成会议纪要等予以明确;工委工作职责对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订内容做了相应修订,进一步推进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着力加强联系交流。参加了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外事委举办的会议培训以及西藏自治区承办的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并在全国人大民族工作干部学习班上做了交流发言;赴贵州、广西等兄弟省区学习民族立法工作经验,提高做好人大民族工作能力。

  五是举办全省人大民族侨务工作培训班。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族侨务工作重要论述,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侨务工作,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民侨工委副主任和处室人员以及各市州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聆听了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宪法原则、民族法制、中国的宗教问题和《宗教事务条例》解读及案例、中国国家核心利益与战略选择、广东侨情与人大侨务工作等五个专题讲座,安排了两次现场教学。培训班的举办对于进一步深化做好新时代人大民族侨务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全省人大民族侨务工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工作要点

  2019年,民族侨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我省民族侨务外事工作重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开展工作,为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而努力。

  一、立法工作

  把立法工作重点放在修改完善法规、提高立法质量上,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1.继续做好《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调研、修改、审议等相关工作;

  2.做好《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

  3.做好《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审查、批准、备案等相关工作;

  4.做好《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二、调查研究工作

  找准人大监督工作定位和重点,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调研活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2.围绕民族、侨务、外事方面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研。

  3.配合全国人大民委、华侨委、外事委做好在我省的有关专题调研工作。

  三、代表联系工作

  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努力提高服务代表履职的能力水平。

  1.按照常委会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督办工作。

  2.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特别是少数民族、侨界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常委会统一安排,扎实推进帮扶村、帮扶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

  五、自身建设

  把有效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着力重点,构建委员会、工委和处室各层面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合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关于民族侨务外事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2.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坚持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水平。

  3.严格会务工作制度,提高议事水平。按照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主任委员办公会议,进一步提高委员会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决定重大工作的质量。

  4.增强联系沟通交流,借鉴有益经验。加强与全国人大民族、华侨、外事等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争取工作上的支持和指导。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工作机构的联系交流。加强与省民委、省外办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5.举办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省人大代表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完成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

  2.完成全国人大对口专门委员会委托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