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14:09:48

——2019年1月28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全委会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作为顾大局,开拓进取谋发展,苦练内功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把握时代坐标,坚定政治方向

  正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定位,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始终把党和人民的要求期盼作为履职尽责的目标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拥护、积极参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认真对照中央、最高检巡视中强调的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强化宗旨意识,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切实做好民生检察工作,促进民生改善;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宽严相济、少捕慎诉,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拓宽便民服务渠道,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提升服务精细化水平,争取各方对检察工作更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坚持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三大改革”叠加推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厘清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主要职能,明确创新发展主题和总体思路,部署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法治甘肃建设。

  二、推进专项行动,服务全省发展

  围绕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社会稳定等全省大局工作,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并使二者有机结合的“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制定实施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一带一路建设36条意见,扎实开展四大专项服务保障行动。

  ——开展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行动。落实省委脱贫攻坚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妨害扶贫项目实施、诈骗贫困群众钱财等犯罪,批捕3192人,起诉4743人。依法严惩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职务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鼠窃”等“微腐败”犯罪,决定逮捕37人,提起公诉160人。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涉检上访“绿色通道”,主动提供法律服务3.5万人次,让贫困群众表达涉检诉求“只跑一次”。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为182名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09.1万元。开展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移送线索68件,监督立案25件,帮助488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518万元,其中为50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追回欠薪621万元。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行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1份,帮助495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省检察院充分发挥组长单位作用,完善并落实“一户一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协调引进项目6个,落实资金2960万元,两当县顺利脱贫摘帽,庄浪县盘安镇帮扶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开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产权保护为切入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依法打击侵犯产权、商业贿赂、金融诈骗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批捕4831人,起诉6920人。严格执行涉企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办理涉产权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诉复查、诉讼监督、执行监督案件95件,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将民事责任当成刑事责任等问题,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依法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的涉案企业负责人14名,能不让涉案企业垮掉的,一定不让企业垮掉;能让涉案当事人继续管理经营的,尽量不采取羁押措施;能不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账户的,一律不查封、扣押、冻结。白银、武威、定西、陇南等地检察机关出台意见,积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保部署要求,发挥检察职能,打击违法犯罪,守护绿色家园。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86人,起诉36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9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3件,办理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0件。调整林区检察院业务管理和案件管辖机制,设立祁连山、小陇山、白龙江林区检察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合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部门建立联席会商、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制度,连续两年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9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武威、张掖、金昌等地检察机关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线索筛查、跟踪督查,推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整改落实。庆阳、陇南检察机关与陕西相关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加强油区污染防治、嘉陵江水源地保护。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惩治高压态势,紧盯中央、省委确定的12类打击重点,组建专门办案组,建立侦捕诉联动、主要领导包案、分管领导办案、挂牌督办等机制,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1108人、审查起诉1428人,批准逮捕764人、提起公诉670人。依法办理了武威赵伟栋等47人涉黑案,临夏马永忠、马赛吉等5人涉恶案等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把持基层政权的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排查大核查”,发现并移送线索37件。坚持不拔高、不降格、不走偏,采取提级办理、逐案指导、同步审查等质量管控措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3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追加逮捕70人,追加起诉57人,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统筹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坚决打击渗透破坏、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盗抢骗、黄赌毒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7073人,审查起诉33527人,批捕12157人,起诉26923人,依法办理了受害人达3万余人的酒泉“5·30套路贷”系列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危害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力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形势稳中向好。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37人,起诉333人,对栾克军、张智全、雷志强等13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对2名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的司法人员立案侦查,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开展“防错防漏、不枉不纵”主题年活动,依法不批捕4900人、不起诉3992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依法不批捕320人、附条件不起诉206人。坚持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立案245件、撤案437件,纠正漏捕382人、漏诉577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4件,法院采纳78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和释放573人,清理纠正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罪犯167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94人,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216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受理不服法院民事生效裁判9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3件,保证符合条件的申诉案件得到及时审查、影响申诉人利益的不当裁判得到及时纠正;对审查后认为裁判正确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62件,充分释疑解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司法权威。坚持纠正执行违法与支持依法执行并重,对认为执行活动不当的,提出检察建议238件,法院采纳216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构成犯罪的,提起公诉131人,助力解决“执行难”。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对认为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适用审判程序错误等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8件,法院采纳75件,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完善案件受理审查机制,受理审查不服法院行政生效裁判114件,对裁判结果正确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9件,充分说明理由和依据,确保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并已纠正。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各类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4件。积极探索对履职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31件次。建立检察建议调查核实、统一出口、跟踪落实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作用,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和刚性,促进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堵塞漏洞,共同推动依法行政。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省委、省政府和兰州、天水、白银、平凉、陇南、临夏等6个市州党委、政府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公益核心,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发现案件线索1473件,立案1274件,履行诉前程序1100件,提起公益诉讼99件,督促恢复被破坏的各类土地1.5万亩,追缴国有资产3.1亿元。突出监督重点,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乳制品、饮用水、校园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组织甘南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促进整改违规建设水电站、非法采砂采石、污染水源等问题37个,努力让天更蓝、水更清、食品更安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拍摄《守护祁连》微电影,发放举报线索奖励金1.7万元,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

  坚持把司法改革作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关键一招,着力在“精装修”、抓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信力。

  ——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立独任检察官1764个、组建检察官办案组505个,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办案、承担责任。健全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三级院领导带头办结重大、疑难、新型案件7917件。嘉峪关市城区、武威市凉州区等地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三级院检察长共列席审委会115人次。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机制,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完善司法责任体系,评查确定不合格案件9件,严格追究责任,确保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检察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管理,90人遴选入额,125人退出员额;充实检察辅助人员队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220人;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定岗到位,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6%。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制定省检察院机关改革方案和市、县级检察院改革指导意见,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优化职能配置,提升监督质效。积极协调沟通,落实职业保障、绩效考核、人财物省级统管等配套制度15项,改革整体成效更加凸显。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健全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提前介入侦查409件,退回补充侦查8418件次,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捕4人、不诉5人。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捕诉一体、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对6916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63个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办案效率有了明显提升。加快“智慧检务”建设,制定五年建设规划及实施意见,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决策支持、检务公开等六大电子检务平台建成运行,法律文书纠错等智能系统投入应用,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履职能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内强素能,外树形象,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举办纪念甘肃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大会、成就展、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激励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肃清周永康、王三运流毒和影响,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向全省优秀共产党员、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韩育民同志学习等活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加强专业素能建设。制定全省检察教育培训计划和业务研修管理办法,完善分层施教、检校合作培训机制,以新进人员、基层干警、主要业务条线为重点,举办专题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40余场次。依托“检答网”“中检网”等平台,推行“互联网+教育培训”模式,开展全业务、点对点培训。建立完善业务研判、案件评查、案例指导等机制,公开发布典型案例26个,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29件次,干警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不断提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建立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述职“五步工作推进机制”,以作风转变、机制创新推动工作落实。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办法,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制定省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五年规划,对11个市、县检察院进行巡视,组织市级检察院对所辖基层院开展巡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和检察人员廉政档案,分层分批对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常态化廉政约谈。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1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定点包抓、对口指导、结对帮扶等制度,开展“十化”评估“回头看”,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岷县检察院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加大对甘南、临夏等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帮扶力度,选派15名业务骨干赴艰苦、边远地区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人财物省级统管后检务保障,“省级院统筹、市级院主抓、基层院落实”的检务保障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视察,认真落实审议和视察意见,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2180人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转办案件220件,逐人逐条书面反馈办理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通报工作,诚恳听取、认真落实监督意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184场次,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万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4万份,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思想理念不断更新,检察队伍精气神明显提振,检察制度自信显著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成效持续提升。在38项重要检察业务数据中,有7项位居全国前10,15项位居全国前15;扫黑除恶、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法律政策研究等8项工作在全国有关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46个集体和8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这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我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服务大局的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三是司法改革配套制度需要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职业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司法办案科技含量不够高,“智慧检务”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五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实,队伍专业化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对此,我们将在各方支持帮助下,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创新发展主题,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进一步肃清周永康、王三运流毒和影响,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惩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服务绿色发展、扫黑除恶斗争四件大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树立并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精准监督,双赢多赢共赢,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司法理念,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认真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三项职能,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刚性,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认真落实最高检《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全面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捕诉一体、刑事案件速裁、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加快“智慧检务”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检察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五、坚持以队伍建设为关键,进一步夯实检察根基。落实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弘扬检察职业精神,规范检察官职业行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转作风、抓落实,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努力开创新时代甘肃检察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