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9 13:14:30
2019年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在促进法治甘肃建设上有新进展、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成效、在自身建设上有新加强,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以新思想为引领,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委会依法履职及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筹备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深入推动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活动。依法组织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4、着力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自觉践行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常委会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二、围绕中心大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5、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相关工作。紧盯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精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融合发展。
6、依法加强生态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助推全省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工作。
7、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加强经济立法,积极开展经济运行监督,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8、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认真完成民主法治领域深化改革年度工作任务,依法做好“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贯彻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
三、注重质量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9、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认真贯彻落实立法座谈会精神,深刻汲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教训,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点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衔接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同向同步。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草案、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10、认真实施年度立法计划。拟制定修改环境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13件法规。拟废止土地登记条例、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等4件法规。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方面的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和修改。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5件预备项目,适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学前教育条例等项目开展调研论证。
11、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健全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参与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加强对法规起草中重大问题的研究。
12、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起草、论证、听证、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拓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和立法顾问的作用,委托有关机构对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
13、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完善立法审批制度,对报批的地方性法规,严格合法性审查,加强报前衔接和工作指导。通过工作研讨、业务培训、立法调研、列席会议等多种形式,指导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能力建设。
四、依法加强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4、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研究确定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15、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对水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中医药法、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2018年开展的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执法检查结果进行跟踪监督。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16、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度全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等专项工作报告,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7、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审查批准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完善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全面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督促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18、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商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全省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和禁毒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筹建人大司法监督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对司法活动远程在线监督的全覆盖。
19、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执法检查方式,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结合听取和审议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以“碧水保卫战”为主题,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注重信访集中反映问题的综合分析,加强信访事项转办工作。
五、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20、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教育扶贫工作、农民就业技能培训、改善营商环境、省属重点企业发展、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省内外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情况等进行专题调研。
21、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内容和工作程序,及时对计划、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决定。审议作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决定,提高司法监督的水平和实效。
22、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工作。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
六、创新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23、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监督。加强和改进代表学习培训工作,举办4期省人大代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完善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开设“网络课堂”,组织代表在线学习。加强代表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积极推进和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建设。
24、坚持和完善“两联系”制度。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做到真联常联。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制定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25、丰富代表履职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化、拓展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指导“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
26、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常委会领导、各专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制度,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跟踪视察,对部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好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服务工作。
七、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27、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履职制度,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28、深入推进“大学习”。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分系统举办地方立法、司法监督、预算审查监督、农产品质量监督及教科文卫业务能力培训班,用好人大网络学院,认真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本领。
29、深入推进“大调研”。完善调研课题项目库和调研人才库,紧贴全省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人大建设的重要问题确定调研重点,联合各方面力量、吸纳基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借助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第三方力量开展联合调研,多提有效建议。
30、深入开展“大联动”。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活动,总结宣传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成就。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统筹协调,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和调研视察等活动,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对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和代表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重视人大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自办媒体的作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1、深入推进“大落实”。注重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提升能力本领、持续压紧压实责任、贯彻管党治党要求中转作风抓落实,推动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及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落实见效。改进工作落实机制,分解任务、靠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领导,以上率下、层层推进,不断提升常委会及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2、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不断提升工作质量。继续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坚决反对“四风”,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会议组织,严肃会风会纪,改进审议方式,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扎实做好机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各工作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如期脱贫、走在前列”。巩固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33、加强工作联系交流。加强与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加强与其他省区市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借鉴经验做法。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通过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重大事项征求意见、举办联系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加强联系指导,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