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1-16 09:46:30

  ——2018年11月29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现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提出建议615件。其中:综合计划类144件,占建议总数的23.41%;农林水利类133件,占21.63%;工业交通类104件,占16.91%;财税金融类26件,占4.23%;贸易服务类23件,占3.74%;生态环境类35件,占5.69%;科教文卫类89件,占14.47%;社会保障类55件,占8.94%;司法立法类3件,占0.49%;人大工作类3件,占0.49%。代表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比较集中,建议的综合性全局性强,质量有所提高。建议内容主要集中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落实惠民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加强司法机关建设、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
 
  615件建议中,交由省政府系统办理的579件,占94.1%;交由其他单位办理的36件,占5.9%。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现场督办了6件重点建议,省人大专委会及常委会有关部门现场督办了8件重点建议,省政府系统现场督办了12件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办理要求和办结时限,于2018年7月31日前,已将所承办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从办理结果看,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327件,占53.2%;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137件,占22.2%;因政策法规和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C”类建议151件,占24.6%;在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3件,承办单位已全部答复代表。根据网上办理和《征询意见表》反馈的情况,代表们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面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多次就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指示,强调“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和相关部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务求取得让人大代表和群众满意的效果。”省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王玺玉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就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和提高办理实效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亲自协调解决重点建议办理中的问题,推动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部门负责同志亲自参加代表建议交办会,研究协调建议办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省“法检”两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将“最严格的监督就是对法检两院工作最好的支持”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及时沟通、注重实效、开拓创新”的办理原则,不断细化措施,着力在健全机制、靠实责任、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各具体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解办理任务、制定具体方案、确定承办部门、明确责任领导、规定办理时限,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严格办理制度,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按照《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门的代表建议处理办法,细化办理工作程序和制度,使办理责任和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落实会议交办制度。省“两会”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政府等单位召开建议交办会议,常委会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办理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随即召开内部交办会,在充分总结上年度办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传达建议交办会精神,安排本年度办理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办理进度和时限等具体要求。二是落实分级负责制度。承办单位普遍落实分级负责制度,着力压紧压实办理工作责任。省国土资源厅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措施,对人大代表建议统一进行分析归类,根据处室职责,细化为土地规划、土地利用、土地征收、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分类进行交办督办。针对郭雄伟代表提出的第218号《关于要求对铧尖等地过去开煤窑破坏严重的牧场进行复垦工作的建议》,省国土资源厅确定专人负责盯办,结合建议办理积极推进祁连山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组织编制了《甘肃省祁连山生态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争取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0亿元,统筹用于武威、张掖两市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其中2亿元资金用于对铧尖等8个治理区的生态修复工作。三是落实内部督办制度。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重点督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通过逐案督查、逐月考评、季度总结、定期通报等形式,加大督办力度。省政府为抓好建议办理工作,将建议督办工作纳入2018年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按照办理时间节点,定期催办,重点督查,开展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督办工作,做到了“四不放过”:对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放过,对未能解决的问题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建议答复不规范的不放过,对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同时,省政府督查室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利用网上办理系统,加大对承办单位的督促办理,促进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四是落实审核把关制度。承办单位实行专职办理人员、承办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四级把关”制度,推进建议办理落实到位。省公安厅在建议办理中建立台账,全程跟进办理进度,责任到岗到人,做到承办一件,办好一件,销号一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严格对建议答复件的各要素和环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保证答复件语气恳切、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三)注重协调沟通,不断形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合力。一是拓展与代表沟通的深度和广度,增强沟通效果。承办单位把加强与代表沟通作为办好建议的重要环节,坚持开门办理、上门办理,积极构建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的沟通机制。办理前,通过电话、邮件、信函、走访等途径,及时领会代表的意图和要求;办理中,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和现场办理活动,面对面进行座谈,与代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办理后,及时回访代表,征询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提高代表的满意度。总体上看,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呈现既有“文来文往”、“言来言往”,又有“人来人往”、“常来常往”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二是承办单位之间加强协调配合。针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各分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研究制定方案、开展实地调研,共同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保证建议答复及时准确。三是不断丰富拓展沟通渠道和方式。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主动加强与承办单位和代表的联系沟通,紧盯建议办理进度,着力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及时掌握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有效地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督办力度,不断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服务人大代表的重要内容,作为依法保障代表行使职权的有效手段,不断改进督办方式,突出督办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增强督办实效。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从省政府筛选提供的26件代表建议中,有侧重地选出具有可行性、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十分关注、代表反映集中的问题,也对办理好其他建议起到了示范作用,形成了建议办理的综合效应。为确保重点督办建议取得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会议督办机制,常委会领导及各专委会在现场督办前,召开承办单位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汇报会,专门听取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汇报,征询人大代表意见,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督促承办单位加强对“B”类建议的跟踪督办,要求承办单位主动上门问询协调,确保在条件成熟时办理落实。省商务厅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对往年B类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加强跟踪办理,积极将承办的B类建议转为A类予以办理,强化办理实效,还将涉及到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办理结果,通过“甘肃商务”网站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开展视察检查,不断改进代表建议办理评议方式。8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组织部分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对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商务厅6家承办单位,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听取工作汇报、随机询问、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向被视察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9月份召开的第五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现场作了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题报告,常委会对2家承办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司法厅、省文化厅4家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报告(书面)以参阅材料提交常委会,《人民之声报》分两期刊登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及被视察的6家承办单位情况报告综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如期全部完成,办理结果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总体来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有的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办理建议中的A、B、C分类认识模糊;有的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联系不够积极主动,办理工作质量和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还不够高;有的承办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答复件行文不严谨,不规范。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着重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督促承办单位按时高效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是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引导和督促承办单位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密切党群政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办理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办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努力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新思路,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方法。加强现场办理工作,突出选题的经济、民生和社会效应,合理确定现场督办建议,逐步增加现场办理建议的数量,通过主要领导现场督办,着力提高重点建议办理成效。加大对B类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强化二次督办,促进B类建议及早转化为A类建议,积极推进解决。要根据省人大代表的专业背景和工作实际,继续加强对省人大代表的业务培训,指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从源头上提高建议质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好发展。
 
  (三)进一步改进督办工作,提高代表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改进建议督办方式,结合建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建议办理工作。要督促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督促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积极与代表沟通衔接,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找准问题症结,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研究好、办理好、解决好,高效地完成建议办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加强与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不断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沟通协调,积极督促各承办单位配齐配强代表建议办理人员队伍,在专人负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保持办理人员的相对稳定。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承办单位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承办人员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队伍,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机构改革之前已完成,因此报告中使用了以前的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