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1-14 10:16:30

  ——2018年11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甘发〔2018〕27号)要求,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们编制形成了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四个方面的内容,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
 
  截至2017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共1981户,资产总量19333.26亿元,同比增长11.67%;负债总额12829.97亿元,同比增加9.83%;净资产6503.29亿元,同比增长15.49%;资产负债率为66.3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90.41亿元,同比增长14.02%;利润138.36亿元,较上年增加了85.99亿元;上交税费179.17亿元,同比增长15.49%,省级国有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8.09亿元。
 
  其中,省属监管企业共1003户(以独立核算企业数统计),资产总量9965.85亿元,同比增长6.92%;负债总额6294.70亿元,同比增长4.07%;净资产3671.15亿元,同比增长12.21%;资产负债率为63.17%。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39.87亿元,同比增长12.57%;利润65.34亿元,较上年增加了58.89亿元;上交税费142.19亿元,同比增长12.27%。
 
  市州及县区所属企业共644户,资产总量5532.44亿元,同比增长16.89%;负债总额3301.92亿元,同比增长20.76%;净资产2230.52亿元,同比增长11.59%;资产负债率为59.6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25亿元,同比增长35%;利润18.94亿元,较上年增加了9.25亿元。
 
  (二)国有金融企业资产
 
  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以银行、证券业为主体,截至2017年底,纳入统计的110户(省级59户、市县51户)独立核算国有金融企业共有资产总额7391.5亿元,负债总额6473.4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83.7亿元。
 
  从分布情况来看,省级国有资产233.1亿元,占比82.2%;市级国有资产33.2亿元,占比11.7%;县级国有资产17.4亿元,占比6.1%。
 
  从行业结构来看,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省级国有金融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占比最大。截止2017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73.8亿元,占比26%;证券业66.7亿元,占比23.5%;融资担保业37.7亿元,占比13.3%;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其他行业105.5亿元,占比37.2%。
 
  另外,我省在境外投资的国有金融企业有1户,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下属的甘肃电投资本管理公司,形成国有资产总额1.46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
 
  2017年,全省纳入统计范围的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共19001户,其中:省级行政单位257户,事业单位958户;市州行政单位6101户,事业单位11685户。
 
  截至2017年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903.96亿元,同比增长9.97%;负债总额777.02亿元,同比增长2.40%,净资产总额3126.94亿元,同比增长12.02%。
 
  按所属单位性质级次划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12.26亿元,占31.05%;负债总额310.36亿元,占39.94%;净资产总额901.89亿元,占28.84%。市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691.70亿元,占68.95%;负债总额466.66亿元,占60.06%;净资产2225.04亿元,占71.16%。
 
  按资产性质划分:流动资产1432.34亿元,占36.69%;固定资产1782.76亿元,占45.67%;对外投资34.08亿元,占0.87%;在建工程551.35亿元,占14.12%;无形资产57.89亿元,占1.48%;其他资产45.54亿元,占1.17%。
 
  (四)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17年底,全省土地总面积4258.89万公顷,其中:耕地537.22万公顷,占12.61%;园地25.64万公顷,占0.60%;林地609.84万公顷,占14.32%;草地1418.65万公顷,占33.3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8.65万公顷,占1.85%;交通运输用地26.46万公顷,占0.62%;其他土地1487.66万公顷,占34.93%。
 
  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19种,其中已查明储量的有77种,资源储量名列全国第1位的矿产有10种,居前5位的有36种,居前10位的有66种。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多措并举抓好省属监管企业经济运行
 
  一是持续挖潜降本增效。实行“成本管控、效益否决”,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对标管理,强化全员、全要素、全过程成本管控。省属企业全年成本费用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三项费用大幅下降。二是综合施策防控风险。建立了省属企业现金流、带息负债、“两金”清理压降重点监控及特别监管制度,对负债总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实行双重管控。三是提高产能稳定增长。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三一”方案,出台了《省属企业“一企一策”稳增长促投资工作方案》,省属企业在2016年实现恢复性增长的基础上,2017年保持了稳定增长。
 
  2.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一是对接中央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已出台“1+21”配套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了73个配套改革方案,形成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二是完成了32户省属企业集团及928户二级以下子公司的功能界定与分类。三是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规范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制定了“1+17”配套制度,设立了外部董事监事管理中心,建立了董事监事人才库。四是完成了20户省直部门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公司制改制,省属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4.5%,21户企业整体或主业完成股份制改革,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增至11户,4户企业新三板挂牌。五是省属企业管理层级基本压缩至4级以内,精简集团总部管理机构24%,减少法人单位8%,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3.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窑煤、靖煤、省电投3户省属企业完成168万吨煤炭产能退出工作,2973名职工全部分流安置到位。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省属企业351个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循环经济和生产性服务项目占比达66%;推动工程咨询集团、药业集团、丝绸之路信息港、公交建集团、科投集团等十大集团组建工作。三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5年来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所、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所、省级技术中心8所,成立19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四是不断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有序推进“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建设,省属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不断提升。
 
  4.持续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出台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方案,修订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建立了投资负面清单,将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管方式。对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实施差异化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薪酬管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联动。三是有序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研究制定了《省直部门管理企业改制脱钩整合重组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方案》,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率达99.24%。
 
  5.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一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建立省属企业及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管理党组织关系的中央在甘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二是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省属监管一级企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进章程的要求和党组织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三是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印发了《甘肃省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实现了省属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党员管理全覆盖。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管理不断夯实
 
  一是积极履职,不断加强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管理,以产权登记为核心,发挥产权登记“监视器”作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严格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健全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加强金融企业财政财务管理。三是通过建立综合考量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实现资本管理从关注规模向关注质量和效益转变。
 
  2.国有金融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通过整合存量、吸引增量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资产经营效率,较好的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2016年的150.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230.5亿元,增长了52.4%;净利润由2016年的42.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77.7亿元,增长了81.1%;实缴税金由2016年的13.5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45.3亿元,增长了235.5%。
 
  3.金融企业改革深入推进
 
  近年来,我省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有序进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逐步建立,机构职能定位进一步厘清,截至2017年末,全省金融企业公司制改革已基本完成,金融企业集团层面董事会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金融企业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资本约束机制逐步健全,金融企业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4.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逐步优化
 
  一是贯彻落实深化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强化金融企业负责人责任,建立任期激励收入制度。
 
  5.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日益增强
 
  我省国有金融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资源和金融工具为依托,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去一降一补”、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主动服务实体经济,精准发力。
 
  6.金融风险防范持续加强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国有金融企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化解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将不良贷款率控制在风险监管指标范围内,稳步推进不良资产处置。风险抵补能力稳步提升,主要风控指标持续高于监管要求,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7.金融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
 
  国有金融企业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金融企业党建与业务结合取得积极进展,党在金融领域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全面加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1.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36号)颁布后,我省在省财政厅设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履行省级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及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的相关财政职责,并指导全省资产管理工作。
 
  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全部成立了资产管理机构,全省资产管理人员达600多人,基本建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模式。
 
  2.制度体系建设日益健全
 
  在两个财政部令的基础上,制定了《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2号),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机构和职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收入管理、监督检查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规范和加强了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同时还有针对性的制定了相应的具体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如《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等,初步构成综合性办法与配套制度相结合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3.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已在我省实现全面覆盖,目前正在组织开展第3期的升级工作,升级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资产工作信息化管理的程度。与此同时,在做好数据管理、系统维护和业务指导工作的前提下,还重点加强了对市县信息化工作的培训,通过努力,初步达到了资产基础数据动态管理,今后的工作中,借助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网上管理,使信息技术成为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撑。
 
  4.保障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改革工作
 
  先后出台《甘肃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甘肃省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省级涉改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章,从资产管理的角度,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改革的稳步开展。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针对问题做好整改
 
  认真做好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研究起草了《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修订印发《甘肃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审批管理办法》,坚决停止全省各类保护区特别是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持续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祁连山保护区144宗矿业权基本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退出61宗,2017年整改目标全部实现。
 
  2.及时高效保障用地
 
  落实产业用地政策,保障新业态新产业用地。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简化审核审批材料、缩短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严格规范矿政管理
 
  持续推进矿业权市场化配置,新立出让矿业权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完善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进一步简化采矿权登记管理手续,推进矿业权网上审批,电子政务网审批及纸质报件审批“双轨”试运行。扎实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积极推进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关闭小煤矿注销。
 
  4.深入推进地质勘查
 
  引导地勘单位将找矿靶区转移到自然保护区以外地区,加强后备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大力推进绿色勘查,基础地质工作进一步提高,重要矿种勘查取得新突破,项目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围绕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要求,突出抓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持续加强规范董事会建设,有效划分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建大型产业集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省属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大国内外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围绕去杠杆防风险,深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并将债转股与混改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改组改制;建立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提升企业发展整体质量效益。
 
  (二)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体系建设
 
  着力推动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基础管理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体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继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国有金融企业公司制改革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改制上市。
 
  (三)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持续推进和完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研究建立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与部门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资产配置管理的科学性;做好资产配置执行管理工作,对预算执行追踪问效,落实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真实性,提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结合工作的开展,分析研判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资产配置特点,完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四)摸清底数,高效利用自然资源资产
 
  集约节约利用自然资源,摸清低效闲置利用土地底数,督促各级政府盘活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设置,现有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考核监管;统一整合各部门确权登记职责,按照“六统一”的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解决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数出多门”的问题;加快建立统一确权登记系统,为自然资源产权改革奠定基础;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流转使用管理机制,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需求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逐步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