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甘肃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19-01-14 10:03:09

  ——2018年11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 张智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7年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审议。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7年,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主动作为,扎实工作,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以银行、证券业为主体,主要分布在省级国有金融企业,以及省属企业集团管理的下属各级金融子公司。截至2017年末,我省59家国有金融企业及51家所属子公司,共有资产总额7391.5亿元,负债总额6473.4亿元,形成国有资产283.7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分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主要集中在省本级,在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中,省级国有资产233.1亿元,占比82.2%。市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量相对较少,且分布不均衡,其中,市级国有资产33.2亿元,占比11.7%;县级国有资产17.4亿元,占比6.1%。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业结构。从行业布局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占比最大。截止2017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73.8亿元,占比26%;证券业66.7亿元,占比23.5%;融资担保业37.7亿元,占比13.3%;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等其他行业105.5亿元,占比37.2%。
 
  (四)金融企业境外资产情况。截止2017年末,在境外投资的我省国有金融企业只有1家,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下属的甘肃电投资本管理公司,形成国有资产总额1.4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取得的成效
 
  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由省级和市县分别进行管理,省级层面由省政府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分业监管,各部门和单位从不同方面直接或间接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国有金融企业在基础管理、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管理不断夯实。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国有金融资产基础管理。以产权登记为核心,发挥产权登记“监视器”作用,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严格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健全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加强金融企业财政财务管理;通过建立综合考量的金融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实现资本管理从关注规模向关注质量和效益转变。
 
  (二)国有金融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金融企业持续运营发展的基础,是增强国有企业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前提,是金融国资管理的基本要求。我省国有金融企业通过整合存量、吸引增量等方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资产经营效率,较好的实现了保值增值目标。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营业收入由2016年的150.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230.5亿元,增长了52.4%;净利润由2016年的42.9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77.7亿元,增长了81.1%;实缴税金由2016年的13.5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45.3亿元,增长了235.5%。
 
  (三)金融企业改革深入推进。深化改革是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近年来,我省国有金融企业改革有序进行,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逐步建立,机构职能定位进一步厘清。截至2017年末,全省金融企业公司制改革已基本完成,金融企业集团层面董事会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改革改制,国有金融企业资本实力不断增强,资本约束机制逐步健全,金融企业活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四)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逐步优化。近几年,我省积极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收入分配格局优化。一是贯彻落实深化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格局。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强化金融企业负责人责任,建立任期激励收入制度。
 
  (五)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日益增强。国有金融企业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柱。近年来,我省国有金融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金融资源和金融工具为依托,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去一降一补”、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主动服务实体经济,精准发力。通过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降低杠杆率和企业负债负担。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积极投放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脱贫攻坚。省金控集团通过完善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体系,实施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促进现代农业、陇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
 
  (六)金融风险防范持续加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国有金融企业不断加强风险防控化解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截至2017年末,甘肃银行、兰州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2.1%,不良贷款率在风险监管指标控制范围内;2017年,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共处置不良资产3.72亿元,不良资产处置稳步推进;2017年,甘肃银行、兰州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总额100.68亿元,拨备覆盖率分别为237%、176.1%,风险抵补能力稳步提升;华龙证券净资本等主要风控指标持续高于监管要求,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七)金融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做好金融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金融领域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国有金融企业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增强国有金融企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党建与业务两手抓、两结合、两提高,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企业章程,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金融企业党建与业务结合取得积极进展,党在金融领域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全面加强。
 
  在看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与问题依然存在。一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管理制度滞后,不适应新时期金融国资管理需要。二是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边界需要进一步厘清,实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需要各部门协同努力。三是国有金融企业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国有金融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待完善。四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依然艰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今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是新时期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纲领性文件,我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在按程序审定。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坚定不移、依法合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尽快出台我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实施意见,建立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确保管理于法有据。二是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基础管理制度,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三是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国家与国有金融企业的分配关系。四是完善国有金融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二)健全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一是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二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统一管理。根据统一规制、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实施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等管理工作。三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出资人管理边界,建立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公司治理为基础,以产权监管为手段,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出资实施资本穿透管理。四是防范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强化国有金融资本内外部监督,严格股东资质和资金来源审查,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制约有力的监督体系。
 
  (三)促进国有金融企业持续健康经营。一是继续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国有金融企业公司制改革力度,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金融企业改制上市。二是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关系,健全国有金融企业授权经营体系。三是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围绕实体经济需要,下沉服务重心,为全省实体经济提供更多特色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强化国有金融企业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推动国有金融企业细化完善内控体系,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坚持审慎经营,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加强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党对国有金融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规范党委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规则,把党委会议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国有金融企业一把手。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管理人员,造就兼具金融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压紧压实金融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完善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和考核问责机制,防范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努力构筑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五)夯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基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全口径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于切实摸清家底、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提升管理公信力、推进国有金融资产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加强财政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国资管理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报告质量。三是健全报告机制。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制度。明确和规范报告的范围、分类和标准,全面夯实报告的管理基础。以报告促改革、促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推进我省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发展,努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金融资本,更好的发挥其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金融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重要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